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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雇员受伤雇主是否担责?

交通事故 2025-03-11 09:02

一、民法典中雇员受伤雇主是否担责?

雇员受伤雇主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如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

二、雇员因自身疾病死亡,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应当区分多种情形: 1、员工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承担责任。

2、除上述情形外,员工因自身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规及规章规定对家属给予抚恤,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家属生活补助费等,各地标准有所不同。3、以上规定适用于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在中国现有法律上,用人单位、员工与雇主、雇员之间的范围不尽相同,请注意。

三、单方交通事故雇员和雇主责任怎么分?

不论是否单方事故,凡是带责事故(违法驾驶车辆造成)均由肇事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

原因:雇主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为违法行为承担后果。

如果存在特殊情节雇主需承担连带责任,必须经法院裁定确认。

四、雇员造成第三人损害雇主承担责任如何划分?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在侵权责任法中并未明确规定雇主是否可向雇员追偿,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一般规定,可以认为:  雇员在故意的情况下,雇主在对被侵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雇主不得向雇员追偿。

五、雇员给第三人造成损害,雇主承担责任吗?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在侵权责任法中并未明确规定雇主是否可向雇员追偿,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一般规定,可以认为:  雇员在故意的情况下,雇主在对被侵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雇主不得向雇员追偿。

六、雇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责任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据最新消息,拟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即地铁、城铁等)、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雇员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或其他车辆,不管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定,雇主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付。

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员方无责,雇主在对雇员赔偿后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追偿。

七、驾驶员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责任还是由驾驶员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司机不一致时,由司机和车主都应承担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肇事至第三人伤害的,原则上肇事车辆在车管所登记的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挂户车辆肇事致人损害的,挂户单位(个人)与车辆实际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车辆挂户是指实际出资人和登记车主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某家甲想开出租车,但是没有营运证,于是就与某乙出租车公司达成书面协议,约定由某甲出资购车登记在某乙公司名下以获取营运资格,某乙公司抽取部分利润作为提成,但车辆的最终所有权仍是某甲的。)

3.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肇事司机和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4.驾驶员在执行公务或被雇佣开车肇事的情况下,当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时,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同时起诉雇主和第三人保险公司吗?

给你举个例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即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又可以得到工伤赔偿,是可以同时要求赔偿的,没准你的雇主给你买了人身意外险,你还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一部分钱

九、雇佣关系中如果雇员在工作中因第三方原因而发生事故死亡,雇主应否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