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还能给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一、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还能给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可以的。在交警主持下,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书,并注明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之后再凭责任认定书及相应的损失依据向保险公司理赔。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了还可以撤销私了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了,认定书不可以撤销,但事故双方可以私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下达的,只是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并不是对事故双方赔偿结果的认定定。如果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自己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直接协商赔偿就可以了。但如果怕对方反悔,就双方写个协议,写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并写上经交警判定,由谁承担什么责任等,现经双方协商赔偿,双方不再就此事互相追究,就可以了!
三、私了可以不出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如果出了小的刮碰,经双方协议可以不出去据责任认定书,但如果出了比较大的交通肇事,必须经过交警出现场,保险公司出现场,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解决事故。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查?
网上无法查询。 交警部门作出事故的责任认定后,会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当然,也可以直接打电话或到当地交警部门具体查询。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打印?
不是自己打印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科根据现场勘查、事故原因分析以及有关交通法规认定的。
事故科打印出来《认定书》,通知各相关方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询问?
责任认定书,指交通事故,公安部门交通警察接报警后,到事故发生地现場勘察,收集证据,和双方肇事人谈话笔录,经过分析,而具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询问要到交通警察事故处理部门询问,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分清责任大小,再去机动车保险公司去理赔。
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怎么要求对方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怎么让对方赔付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你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你跟维修店协商,先开出维修发票。因为自己车子还在维修店押着,所以维修店有理由答应要求。我方拿着维修发票找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可以绕过耍赖的责任方,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理赔。等赔款到账后再拿去维修店付维修费即可。
2、打110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
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那么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来说,警察会打电话警告责任方。对方感到压力,说不定就会乖乖垫付钱了。
3、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如果咱们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4、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如果以上几招都不适用,那就要升级到法律层面了。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此时可能肇事方就跪地求饶了。如果他依然强硬,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八、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不赔偿,应该怎么办?
这估计是交警队嫌麻烦
其实一般是交警队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不过只要你有赔偿给对方的正式票据,比如医疗费票据、修车的正式发票、对方的误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证明),(白条子是不行的,保险公司不认,就是到了法院,也不会认可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按照保险合同无条件理赔的,你的车肯定投的是强制险,可能还有商业险,如果保险公司以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拒绝理赔,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应当没问题
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格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十、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最近有个案件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和题主这个问题有些相近,强答一波 。在刑事领域,超标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肇事致人死亡的,基本上是按照非机动车认定的,这已经形成共识。这里结合题主的问题在民事侵权方面讨论一下,如有错误,还望指正。
1、关于三轮车及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构成“机动车”需要符合如下几个条件:(1)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这里的动力是指机械动力,与人力、畜力相对应,以后者为动力驱动或者牵引的车辆属于非机动车。(2)在道路上行驶。
其次,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修订)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主要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常见的二轮电动车与三轮电动车的形态最接近于摩托车。规范中的摩托车分为普通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最后,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的通知,涉案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由公安机关认定。
综上,题主这个事故中,电动三轮车应当参照机动车处理,应该没有争议了。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的问题
基本上每个省都会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有明确的规定,以河南为例,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题主的情况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若是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则双方平均分担。
综上,所以题主的情况,电动三轮车在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至少应承担50%以上赔偿责任。
3、电动三轮车是否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问题?
首先,道交安全法从技术上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虽然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但是这个认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所做出。这个是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的依据。其次,由于电动车和三轮没有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不能在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也不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因此电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不是 车主原因造成的。基于以上情况,让电动车主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显然过分加重了电动车主的赔偿责任,这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意。
综上,题主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可能会综合双方的车况及伤亡情况,让三轮车主在50%-80%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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