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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一人司机全责案例?

交通事故 2024-08-20 01:40

一、交通事故死一人司机全责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全责案例如下:XX年X月X日在某市发生一起亡人交通事故,该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左转掉头时,因观察不够,将在人行横道由东向西过马路的一位行人撞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事故机动车驾驶员负全部。按相关法规规定,肇事驾驶员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检察院还要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该驾驶员及家属积极配合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取得谅解后,法院对肇事驾驶员给予判一缓一刑事处罚。

二、醉驾致一人死亡全责法院判的案例?

长寿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田某酒后驾车致一行人当场死亡,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4年1月4日下午,田某酒后驾驶小型越野车,从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往川维厂新区方向行驶,途经长寿区化中大道朱沙路时,因未注意安全驾驶,将穿越绿化带横过公路的行人游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田某下车见被害人已经死亡,遂委托他人电话报警,自己离开现场去川维医院接受治疗。后公安机关通知田某到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驾车交通肇事的事实。经法医鉴定,游某系颅脑损伤、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经鉴定,案发时田某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3.4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鉴定中心检验,该小型越野车传动、行驶、转向、制动性能有效。经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田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游某承担次要责任。

  因被告人田某是醉酒驾驶,故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故被告人田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由田某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36.4万元,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田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长寿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在驾驶机动车辆时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车未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田某在案发后委托他人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其行为亦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诉判决。

三、交通事故致公私财物发生重大损失标准?

指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1.首先,是指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者他人财产损失,不包括肇事者个人的财产损失;

2.其次,是指造成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3.再者,是指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损失部分,而不包括肇事者有能力赔偿损失部分、已经赔偿损失部分。

四、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是犯罪吗?

2005年11月14号凌晨5点40分 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郭道镇 就是这辆车 司机疲劳驾驶 冲向沁源二中跑操的学生 当场死亡学生17人 老师一人重伤三人 送往医院后 其中两人不治身亡。

五、重大交通事故中致一人死亡,但怀疑司机脑子有问题,如何鉴定?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首先...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认定的?我想结果一定是对你不利的,否则你就不会往这个角度考虑了。事故责任认定是看双方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大小来确认其责任的。

这么说吧,即使他经鉴定脑子有问题,但开车绿灯通过,和违反信号灯的你方发生事故。是的,他是脑子有问题,但事故中,他是绿灯通过,所以他才会责任小。因此你方责任大不是因为对方脑子是否正常所决定,而是你方自己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所起所用更大所决定。

当然,如果你鉴定他是脑子有问题,即他不应获得驾驶证,那么这里的问题就麻烦了,首先他的驾驶证一定是通过贿赂等手段获取,驾驶证是无效的,无证驾驶,然后随之而来的问题,第一就是保险公司会在商业险部分拒赔。第二,如果原来认定你方全责,那么他应当也要承担事故责任,但只是上浮一级,变成主次。但如果本来就是主次,你方过错行为(如之前举例子的违反信号灯)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考虑因素,那即使无证,依然是主次责。第三,如果事故发生时,他处于发病状态,精神病...保险不赔,他自己也不赔你...那也就那样了...

最后,我想说,可能会有人反应略有迟钝,或者木讷,被人说有点傻气,但能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机动车,我想很大可能不会是你所认为的那种脑子有问题的。相反,如果你方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被认定责任更大,想一想,到底是谁的脑子在法律的范畴内,出现了问题?

六、出了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照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要根据驾驶证的类型来区分对待。交通法规定的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关于驾驶证的规定如下:

一、如果是持有C照,驾车致人死亡的,会根据出车祸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类型给予处罚,比如酒驾就要注销驾驶证,并且终身禁驾。如果驾驶人不承担全责一般不会注销,扣分、罚款后可以继续使用。

二、如果是有B照以上驾照的,只要在事故中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上责任,都会被降级。依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七、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双方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1、若是同等责任,且致人死亡,则可能不构成犯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同等责任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即交强险承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有第三险承担,两者不够清偿的部分根据责任承担由本人承担。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由于天气、路况以及人们遵守交通规则情况等多方面原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很高,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致人死亡。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进而作为计算赔偿的依据。通过上文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的介绍,需要区分双方都是机动车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等情况。

参考资料

律师365网:

http://www.64365.com/zs/728638.aspx

八、大型货车突然刹车失灵,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法律上该如何判?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所以如果车辆因为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那就是驾驶人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尽量赔偿争取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或许可以缓刑。

九、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驾驶证是否会吊销?

以下是吊销驾驶证的情形:

1、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6、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8、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一定时间内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直接吊销。

十、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获得被害方谅解书,会判缓刑吗?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法定条件。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即使没有得到谅解的,也可争取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