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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全部责任的,会受到什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5-02-06 10:46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全部责任的,会受到什么处理?

受害者早起买菜在十字路口被一辆轿车撞飞、导致当场死亡,对方车辆当时速度很快、想黄灯变红灯前过马路、撞击前已经变成红灯了、

路口事故,机动车方是绿灯或黄灯通过,红灯亮起时碰撞,意味着行人是闯红灯了,行人至少同责或者主责,甚至全责。机动车可能承担同责,次责,甚至无责。

并且肇事司机从未主动联系死者、也没有道歉

看来司机并未被刑事拘留,在致人死亡的事故中,负主责及以上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司机未被刑拘印证了前文“行人负同责或以上,司机负同责或以下”的判断。联系“死者”并道歉客观上不可能。

后受害者家属想先要丧葬费用主动联系肇事者面谈、肇事者没来、亲属来的、当时否认车辆是自己的还说没有保险之类的谎话、(后来交警证实骗人、有50w商业保险)对方如此态度、没有良心、并且到现在肇事者司机也不出面

获得赔偿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协商,其二是诉讼。协商的前提是双方自愿。考虑到交通事故中存在保险公司,应当是三方自愿。显然司机并不愿意通过协商的方式赔偿,建议家属采取诉讼手段。在诉讼结束之前,司机并无垫付义务,除非司机自愿,否则家属只能先支付丧葬费用,然后在诉讼结束之后获得赔偿。

这种人怎么对他、才能让

受害者家属得到最多的利益

及对死者一个交代!

让受害者家属得到最多的利益,是题主提问的核心,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片面描述,夸大机动车方责任,隐瞒行人方过失,在网上寻求同情,并不会有任何帮助。在司机不愿协商的情况下,家属只能通过积极诉讼,来获得应得的赔偿及补偿。交通事故诉讼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复杂且专业,应当寻求法律工作者的帮助。考虑到律师是要收费的,家属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免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7、

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二、交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若起诉律师费谁出?

1、律师费由委托人出,对方愿意承担的除外。

2、律师费实质上是律师服务费,而律师是为委托人服务的,因此,律师费应当由委托人出。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也是这样,律师费也应当由委托人出,而不能根据事故责任承担。

3、当然,既然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那么就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的,律师费也在协商的范围内,如果对方愿意承担委托人的律师费,法律也不反对。

4、要注意,对方全责,只是对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受害人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律师费并不是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而是受害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付出的律师服务费,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强行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

三、交通事故婴儿负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伤婴儿的处罚措施是进行行政罚款,并且进行民事赔偿。交通事故伤婴儿的规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然后签订相关的协议书。交通事故撞伤儿童协议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儿童监护人信息、交通事故情况、责任认定情况、赔偿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从该条文中,我们可以知道,机动车与未成年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不是行人故意碰撞的,机动车一方无论有没有过错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未成年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对事故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

四、交通事故中我负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我要付对方误工费吗?

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自己需要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 (出借人、出租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解读:本条主要针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外出借、出租等车辆情形,认定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第二条 (擅自使用未经允许人)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三条 (挂靠人及被挂靠人)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读:通常情形下,被挂靠单位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此时,被挂靠单位往往承担补充连带责任,即先有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再有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与被挂靠单位的收益范围相一致的。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读:这里的“交付”应理解为实际使用,应该赔偿是与收益相一致的,这也符合公平原则。

五、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怎么赔尝?

你好,我是小彰,专注于车险理赔,欢迎关注我!

这个问题。在一次事故当中,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话,一般没有明确标明是百分之几十责任的话,默认的规则是按照三七开,也就是主责70%次的30%。

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根据责任来的,比如说你们这次事故,双方车损是1万块钱。这1万块钱先把两个车的交强险财产损2000元,也就一共4000块钱减去,以后就只剩下6000元,这6000元就按照三七开标准来进行赔偿。

以上为个人建议,仅供参考!如有不同意见请留言或私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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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戴头盔交通事故负什么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七、交通事故对方无牌无证我要负多少责任?

无证驾驶造成事故处罚。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补充:如果车辆被扣,需等驾驶者取得驾驶证或是由有证人领取,若由有证人领取,该人要接受以下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若三个月内未能领回被扣车辆,该车辆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八、我家的厨房漏水到楼下,我要负全部责任吗?

楼上漏水造成了楼下的经济损失,依据法律是需要赔偿相关费用的。都是同在一栋楼下生活的邻居。发生漏水现象,可以找工人给对楼下进行维修和必要的粉刷即可。处理好邻里之间的关系对于未来双方生活都会多有裨益。

九、骑摩托车撞到流浪狗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负全部责任,有影响吗?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若我方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我方为全责时,将会导致我方无法认定为工伤。但若是在因工外出或是工作时发生事故,责任划分不影响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若我方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我方务必要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意外险部分,ˋ只要我方不存在酒驾、毒驾、无证...等行为,责任划分不影响意外险赔偿。

四、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向人社局申请)(未投保工伤保险时,相关福利待遇都由单位承担)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各省份地区规定标准不一)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五、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要求单位赔偿)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份地区规定标准不一元)

六、知友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与我讨论。

七、加油。

十、机动车检测站在交通事故中负什么责任?

关于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保险条款是否具有约束力的问题。

本院认为,机动车按规定应定期参加年检,机动车检验不合格会大大增加风险发生的概率,因此保险公司将其作为免责事由具有合理性。但机动车未按规定年检并不一定增加风险发生的概率,故对该条款的适用应加以合理的限缩。本案中,原告所有的被保险车辆虽未能按规定期限年检,但在事故发生后经检测认定为合格,该车发生事故前并不存在安全隐患,故对于被保险车辆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