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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由哪个部门管,交通事故公安机关该处理吗?

交通事故 2025-02-03 05:46

一、交通事故案件由哪个部门管,交通事故公安机关该处理吗?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相应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由哪个部门管理?

该救助基金,不接受私人申请。

楼主要是需要该机构的资助,需要通过交管部门。《道交法实施条例》第90条:“……。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号由哪几部分组成?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首部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 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 编号: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