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怎么算?
一、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怎么算?
1、停工留薪期内(住院期间以及在家休养期间)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3、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4、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二、交通事故中,伤者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是多少标准?
车祸护理费的计算标准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2、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可在二人或二人以上。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公式为=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护理天数
三、交通事故住院期间伙食费赔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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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对象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但有两种例外受害人可主张伤者和陪护人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一,伤者在外地门诊就诊,当天不能返回及在等待检查结果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第二,根据伤者的伤情需住院,但无病床,在等待床位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此外,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对那些因伤重或者损伤部位特殊,如舌损伤、咽部损伤、消化道损伤或消化腺损伤等不能进食的伤者也应该予以赔偿。
(2)如果受害人需要人员陪护的,因陪护人员有护理费,护理费中包括了陪护人员的生活费,且陪护人员不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对象,所以,陪护人员没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但经医院证明,确需转院治疗或检查的,伤者及陪护人员在往返途中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应予赔偿。
(3)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确定。需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当地国家机关”,此处的“当地”一般情况下应是受害人所在地;其次,此处的参照为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
四、工伤期间住院护理费怎么算?
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者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五、人保对于护理费只赔偿住院期间的?
根据医院的出院证明允许你休息的具体天数计算,休息期间是否需要护理也需要医院的医嘱才可以要求护理费, 依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六、2019年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如何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七、住院期间护理费怎么和单位申请。?
回答第一个问题:退休人员因病一次性连续住院满15天以上(含15天)。可申请住院期间护理费补助,补助标准为10元/天。
2、 本人或家属持医疗机构出据的出院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 到退休前所在单位办理申请。本人填写《住院护理费申请表》。
4、 单位受理并审核有关材料和表格,符合条件的当场审批,领导签字盖章。
5、 持上述材料每月10日到校工会福利部(犀浦校区综合楼5层)办理,经校工会福利部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工会领导签字。
6、 到校财务处(犀浦校区综合楼1楼)办理报销业务。
7、 校机关退休教职工将相关材料交退休科,由退休科专人代为办理。
回答第二个问题可以向单位申请,只有医院鉴定的,都可以向单位申请。
八、住院期间护理费按起诉时还是按住院时?
住院期间,护理费按期数十还是按住院时算,护理费是按照你住院的时间可以计算,一直你出院住院期间,护理费按期数十还是按住院时算,护理费是按照你住院的时间可以计算,一直你出院永远期间你起诉时候就从住院和出院的时间算护理费
九、交通事故受伤期间护理费谁出?
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期间护理费,通常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在交通事故中,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责任方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果受伤者需要住院治疗或接受家庭护理,责任方保险公司需要赔偿相关费用。
具体来说,受伤者的护理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康复期间的护理费用以及一些其他的费用,例如照顾者的出车费用、伙食等,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护理费用范畴内。对于长期需要家庭护理的受伤者,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定期护理费用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在赔偿护理费用时,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证明。因此,在受伤期间,受伤者应当妥善保管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证明,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并协助开展赔偿程序。同时,也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十、工伤住院期间家属陪护有护理费吗?
法律分析:有的,停工留薪期内(住院期间以及在家休养期间)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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