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有保险不垫付犯法吗?
一、肇事者有保险不垫付犯法吗?
不犯法。严格意义上,肇事者没有完全垫付的义务。你可以选择自己垫付或者通过交警的文件,保险公司垫付部分或者,社会基金垫付部分。
在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 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第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第三,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另外,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撤销先予执行裁定的,应执行回转,将已执行的财产返还被申请人。
二、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是出院后结算还是肇事者先行垫付?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还是可以计算护理费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
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交通事故肇事者手机换号怎么去找肇事者?
交通事故肇事者手机换号了,那么可以通过交警队查询到肇事者。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肯定要报警,那么,交警队出警后肯定要查询对方的驾驶证以及对方的联系电话,既然他是肇事者,那么交警队肯定有他的联系方式,即使你没有了他的手机号码,只要你去交警队就可以查询到他的联系方式,而且你还可以要求交警队联系肇事者。
四、肇事者先垫付医疗费后期怎么报销?
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五、交通事故必须保险垫付?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人伤后,可以自己垫付,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事故责任认定方垫付,但应当以不影响医疗情况为原则,后期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的判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六、交通事故基金垫付条件?
1、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2、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3、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七、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后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要偿还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八、交通事故肇事者需要拘留吗?
交通事故中,一般肇事者不会被行政拘留,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等规定,如果肇事者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则会被行政拘留: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九、交通事故门诊费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由谁垫付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2,可以自己先垫付。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车祸的医疗费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垫付的,日后可以向肇事者追偿。车祸还会涉及到其他的赔偿问题,
十、交通事故强保垫付流程?
一、交通事故保险垫付流程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一般只有两种垫付流程:
(一)垫付交强险限额内的医疗费(最高一万元),但是这个要求是意愿和交警队给保险公司发垫付通知书。
(二)垫付三者险赔款,这个各家公司掌握的不一样,你需要咨询你的保险公司。但是基本要求就是事故责任明确,且医疗费部分费用明确,保险公司会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及对方损失情况在三者险赔款内垫付一定的比例。比如30%.
(三)如果对方伤不重的情况,已经不发生治疗费用了。建议不要垫付。即使是必须垫付也建议你拿上相对应金额的医疗费票据。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垫付医药费吗
首先,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但是,保险公司只垫付交强险赔偿额度内的钱,不垫付商业险。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额度是1万元,因此垫付的最高金额是1万元。一般在伤者伤情严重,预估医疗费可能会远远超过1万,买保险的人有事故责任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全额垫付1万元,预估医疗费不超过1万,则视情况垫付3000-5000元。
那比如说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行人受伤,机动车没有责任,但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只能垫付1000元。
还有几种情况,就是驾驶人没有驾照、醉酒驾驶、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被保险机动车是在被盗抢期间肇事,保险公司也会垫付,但之后会找实际肇事人追回这笔钱。
三、如果交强险不够赔付交通事故的损失怎么办?
(一)调解书可以作为理赔依据,但不是直接依据调解书理赔,理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10版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二)精神抚慰金可以在交强险获得赔偿,依据是:同上保险条款: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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