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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住院对方全责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 2024-12-21 10:51

一、车祸住院对方全责赔偿协议?

经双方协商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肇事者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多少元,于某年某月某日一次性付清。双方再无争议。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XXX,性别:X,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系驾驶员,车牌号。

乙方:XXX,性别:X,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XXXX年XX月XX日,甲方驾驶一辆XX车在XX路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填写伤情情况)。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XX医院救治。XX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无责任,XXXX年X月XX日,乙方治愈出院。现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就该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已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后续治疗费XX元、营养费XXXX元、误工费XX元、护理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交通费XX元等费用,合计XX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自此,甲方的赔偿责任完全消除,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不得再次要求甲方承担该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任何其它赔偿责任,以后互不追究。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XX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备注:此份协议,是车主与第三者之间的赔偿协议,车主赔付完毕后,再拿这些材料去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调解,将保险公司作为丙方,三方达成赔偿协议。

三、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我次责赔偿协议怎样写?

赔偿协议中应明确责任划分,明确对于责任所产生的相关赔偿

四、签订赔偿协议又起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1、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一般是不能再起诉了。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

2、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

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五、交通事故对方全职怎么赔偿?

主要分为如下费用:

一、医疗费用:【(治疗期间的总费用-非医保自费药-医保乙类药品自费承担比例)-10000元(交强险费用)】×责任比例系数+10000元(交强险医疗费用)=实际报销的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三、误工费:当地行业标准/可提供证明实际收入标准(每天)×误工天数(标准为:公安部关于交通事故误工天数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天数/三期鉴定里所规定的天数/法医鉴定误工天数/实际误工天数)

四、护理费:当地服务业行业标准/可提供实际证明的护理费(每天)×(住院天数+需要院外护理天数)

五、伤残赔偿金: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十级伤残)

PS:如果是已经实施户籍赔偿标准统一的地区全部按城镇居民标准;

六、后续治疗费:如果做了手术打了钢板各地有一个统一的后续治疗费标准,如果没有做手术,谈判吧。

七、精神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抚慰金的解释,3000~5000一个等级,10级伤残大概就是3000到5000.

八、交通费:根据实际票据报销;

九、住宿费:按当地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以实际票据报销。

十、营养费:当地公务员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额外需要营养的天数)

根据各地收入标准情况,一般来说一个10级伤残大概的赔偿金额介于6万5到10万左右,对面机动车基本上都有强制保险,这个保险总额12万,其中医疗费用1万,剩余11万是伤残误工等费用,是只要机动车存在责任,不论责任大小,都是按全部责任赔偿的,这个费用已经足够赔偿。

因此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果有商业险的话也基本医疗费用可以保证赔偿了。

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公司怎么查询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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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网上不可以查询的。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七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第八十条:业务部门每月根据工伤待遇、待遇调整、待遇重核等相关信息,建立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台账,生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转财务部门。

七、交通事故赔偿手写协议是否有效?

找到你是容易,但是也要看他有没有证据了,也就是说事发地有没有摄像头记录到事发经过。

其实私了应该手写一分协议的,这样也就不追究了,或者说你的行车记录仪有没有录到你们协商的录音。

其实如果真的严重的话有协议也没用,比方说你给了他200,结果最后严重到内伤,治病花了一万,法院还是会判赔的。不过协议书的重要作用是避免有些人事后敲诈。

八、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怎么办?赔偿协议有效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并签订赔偿协议,而后一方当事人又反悔起诉到法院的案件。

那么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事人到底能否反悔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首先,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的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自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比较复杂的纠纷形式,涉及众多法律、医学、国家政策等专业性的知识,一般公民难以全面获取和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在处分自己权利时很容易进入认识误区,特别是一些事故发生后急需求助的受害者,由于经济上依赖于赔偿义务的经济赔偿,为应付眼前的发生的医疗费等,出于权宜之策考虑极易陷入对方的“协议陷井”,如果一味认定双方只需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就可能导致赔偿权利人实际丧失数额巨大的人身赔偿,从法理上讲实属显失公平。面对如此利益严重失衡的现象,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的协议内容情况,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的裁判。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上述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或者变更权,以恢复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如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的反悔。

九、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怎么办?赔偿协议有效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并签订赔偿协议,而后一方当事人又反悔起诉到法院的案件。

那么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事人到底能否反悔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履行。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

即使赔偿的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自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

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比较复杂的纠纷形式,涉及众多法律、医学、国家政策等专业性的知识,一般公民难以全面获取和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在处分自己权利时很容易进入认识误区,特别是一些事故发生后急需求助的受害者,由于经济上依赖于赔偿义务的经济赔偿,为应付眼前的发生的医疗费等,出于权宜之策考虑极易陷入对方的“协议陷井”,如果一味认定双方只需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就可能导致赔偿权利人实际丧失数额巨大的人身赔偿,从法理上讲实属显失公平。

面对如此利益严重失衡的现象,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的协议内容情况,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的裁判。

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上述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或者变更权,以恢复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如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的反悔。

十、交通事故协议书签订后对方还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1、交通事故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方虽然可以起诉,但想重新要求赔偿,很难。2、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3、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