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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部门工匠精神

交通事故 2024-12-19 21:55

一、刑事检察部门工匠精神

刑事检察部门工匠精神的重要性

刑事检察部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他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责任。在这个充满挑战和复杂性的工作领域中,刑事检察人员需要具备工匠精神,以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

什么是工匠精神呢?工匠精神是一种专注、认真、负责任的态度,它强调对细节的重视,对工作的执着追求以及对技艺的卓越表现。在刑事检察部门,工匠精神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专注和认真对待每个案件

刑事检察人员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必须保持高度的专注和认真。他们需要详尽地搜集证据材料、审查相关文件,并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只有通过精细的思考和全面的了解,才能制定出公正、合理的方案,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理。

2. 对细节的重视

在刑事案件中,细节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走向。刑事检察人员必须对每一个细节保持高度的敏感度,并对其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分析。他们需要仔细审查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寻找线索,并确保没有遗漏任何重要的信息。只有通过对细节的深入挖掘,才能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执着追求卓越

刑事检察人员在工作中追求卓越,意味着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他们需要紧跟法律的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刑事检察人员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不同类型的案件。

4. 对技艺的卓越表现

刑事检察是一门技艺,需要刑事检察人员具备卓越的技术和技巧。他们需要熟悉各类调查手段和法律程序,并能够灵活运用于实践中。通过技艺的卓越表现,刑事检察人员能够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处理各类复杂案件。

5. 工匠精神的意义

工匠精神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精神状态。在刑事检察部门,工匠精神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确保案件公正处理。工匠精神的核心是对细节的关注和追求卓越,这意味着刑事检察人员能够更好地识别、整理和分析案件中的各种细节,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 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专注和认真对待每个案件,对细节的重视以及卓越的技艺表现,能够提高刑事检察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 增强公众信任和认可。工匠精神展现了刑事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能够增强公众对刑事检察部门的信任和认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结语

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中,工匠精神是一种必备的素养。它要求刑事检察人员在处理案件时保持专注和认真,对细节保持敏感,不断追求卓越的工作表现。只有通过工匠精神的践行,刑事检察人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2020年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支持精神抚慰金吗?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所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交通事故撞人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撞人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的问题,无论是作为目击者还是事故的当事人。特别是在交通拥堵的城市中,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更加令人担忧。当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或死亡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本文将讨论交通事故中撞人引发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事故中撞人的行为构成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故意撞人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另一种是犯罪嫌疑人因疏忽大意撞人致他人重伤或死亡。

故意撞人犯罪

故意撞人犯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故意行为,故意驾驶机动车将其车辆直接撞向他人身上,导致他人受重伤或死亡。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如果判定为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在处理故意撞人犯罪案件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伤害程度、作案动机等多个因素进行判决,以便确定合适的刑事处罚。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故意逃逸、伪造证据或妨碍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可能会认定其具有恶劣的犯罪动机,从而加重其刑事处罚。

疏忽大意撞人致伤或死

疏忽大意撞人是指犯罪嫌疑人因疏忽大意、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或其他错误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并致他人受重伤或死亡。这种行为属于过失伤害罪或过失杀人罪。与故意撞人犯罪相比,疏忽大意撞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相对较轻,但仍然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过失伤害罪的判定要素主要包括:被告人是否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是否存在明显的过失行为,以及是否因此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过失导致了他人的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告人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较轻,可以处相对较轻的刑罚。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

在交通事故撞人导致人员受伤或死亡的情况下,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犯罪嫌疑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独立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处刑罚,受害人或其家属仍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机制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肇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或其家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肇事人提起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损失。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不同之处在于,刑事处罚主要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惩罚和社会震慑,而民事赔偿则是对受害人进行经济和精神上的补偿。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面对日益严峻的交通事故形势,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 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等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闯红灯。
  • 保持安全距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刹车导致追尾事故。
  • 专注驾驶:在驾车过程中不使用手机、不看电影等,保持专注,集中注意力在道路上。
  • 及时维护车辆:定期检查车辆的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行驶安全。
  •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民众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增强交通安全法规的知识。
  • 总之,交通事故中撞人引发的刑事责任是严肃的法律问题。无论是故意撞人犯罪还是疏忽大意撞人犯罪,都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共同努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四、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标准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标准

    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意外事件。无论是轻微的碰撞还是严重的事故,都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我们需要了解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标准,以便正确评估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交通事故的主要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驾驶员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刑事责任可以是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具体的刑事责任由法律和相关部门根据案件的严重性来决定。

    而对于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驾驶员将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暂扣驾驶证、拘留等。

    2. 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事故的性质和情节:事故是由于误操作、超速驾驶、酒驾等原因引起的,还是故意违法驾驶导致的,将决定刑事责任的轻重。
    • 损失的程度: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程度也是刑事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 追逐、逆行等违法行为: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追逐、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引起的,其刑事责任将更为严重。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次数:如果驾驶员之前有多次违章行为记录,将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3.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

    在交通事故中,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有一定的关联。刑事责任主要是国家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惩罚,而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于驾驶员承担刑事责任,他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人的损失以及保险公司的限制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对于同一起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判定可能存在差异。即使驾驶员被判定为无刑事责任,他仍然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4. 交通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和管理措施:

    •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宣传教育,让每个司机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交通安全的重要影响。
    • 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提高违法成本。
    • 改善道路设施,提高交通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为驾驶员提供更好的行车环境。
    • 加强交通监控,利用科技手段增加交通监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 加大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力度,使其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通过综合应用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结论

    交通事故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标准对于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平正义非常重要。驾驶员应该时刻维护交通安全,并深刻了解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标准,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我们应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监管,提高社会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们创造更安全、更有序的行车环境。

    五、交通事故 刑事 民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涉及到刑事和民事赔偿标准。在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居高不下,因此了解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交通事故的性质

    交通事故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刑事和民事赔偿。刑事方面是指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及人员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民事赔偿方面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受害者可以向负责事故的责任方进行索赔。

    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中涉及人员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及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比如,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逃逸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交通事故中的涉及人员有这样的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即当事人不是故意要造成事故或伤害他人,但是由于过失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

    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或死亡,那么负事故责任的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轻微伤害、重伤害和死亡。根据造成的后果和事故责任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程度,法院会依法进行量刑。

    民事赔偿标准

    除了刑事责任外,交通事故还涉及到民事赔偿。民事赔偿是受害者向责任方要求经济赔偿的一种权利。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以及精神损失等经济损失。

    民事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来确定的。对于医疗费用,法院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情和治疗费用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额度。交通费用则是根据受害者因交通事故发生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来确定赔偿额度。精神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而给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针对这方面的赔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对于刑事和民事赔偿有重叠的情况,法律规定,受害者可以在刑事程序中进行民事赔偿的请求。这意味着受害者可以通过刑事程序中的赔偿请求,要求责任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总结

    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涉及到刑事和民事赔偿标准。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及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他们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而民事赔偿则是受害者向责任方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根据实际经济损失确定赔偿标准。对于刑事和民事赔偿有重叠的情况,受害者可以在刑事程序中进行民事赔偿的请求。

    六、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标准?

    一、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刑事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驾驶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13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况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特别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规定,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对于被迫究弄事责任的肇事车驾驶员,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此上,构成交通肇事罪,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肇事者,还应根据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行政处罚的标准

    交通事故处罚包括2个方面: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对其违章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的给予处罚。

    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同时处吊销驾驶证。

    1、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二)、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2、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三)、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2、造成轻微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四)、肇事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逃逸。

    2、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3、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4、嫁祸于人。

    5、其他恶劣行为。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天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标准,其实也就是在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后的量刑标准,此时,根据不同的情节,对肇事者的处罚不同,最高的时候可以对肇事者处15年有期徒刑。

    七、交通事故 刑事 民事赔偿标准版

    交通事故是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意外事件,它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还可能触发刑事和民事法律程序。因此,了解交通事故相关法律规定和民事赔偿标准版对于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

    刑事法律程序和交通事故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刑事法律程序将启动。交通肇事者可能面临各种刑事责任和刑罚,如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刑事法律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正义。

    交通肇事罪是刑事法律程序中的重要一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交通肇事罪分为两种,即简单交通肇事和重大交通肇事。简单交通肇事罪是指交通肇事造成他人轻伤或财产损失,而重大交通肇事罪则是指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重伤或者严重财产损失。

    一旦被指控犯有交通肇事罪,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公审等一系列刑事法律程序。因此,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持冷静,与当地公安机关积极合作,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民事赔偿和赔偿标准版

    除了刑事法律程序,交通事故还会触发民事赔偿程序。民事赔偿是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标准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医疗费用:交通肇事导致的医疗费用应由肇事者承担,包括受害人的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
    • 误工费用: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时,肇事者应支付相应的误工费用作为经济赔偿。
    • 护理费用: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肇事者也应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 精神损失赔偿: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痛苦和心理损害,肇事者应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
    • 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坏、财物损失等,肇事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以上几个方面是大多数地区通用的赔偿标准版。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提起赔偿诉讼,将损失最小化。

    维护自身权益的建议

    面对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的刑事和民事法律程序,保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当事人参考:

    • 保持冷静: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需要保持冷静,不要情绪激动或责怪他人。及时联系警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收集证据:当事人应尽可能收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当事人和目击证人的相关信息。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保存医疗记录和损失清单。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不熟悉法律程序和赔偿标准版,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是明智的选择。律师能够帮助您理解权益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 与保险公司合作: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您的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保险公司将在赔偿过程中提供支持和协助。
    • 遵守法律程序:无论是刑事法律程序还是民事赔偿程序,当事人应遵守法律程序和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总之,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的刑事和民事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保持冷静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版。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保护自身权益和遵守法律程序是至关重要的。

    八、刑事案件精神鉴定多少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为司法机关依法正确处理案件,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的科学证据。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条 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

    第四条 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

    第五条 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

    第六条 对疑难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第三章 鉴定内容

    第七条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二)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三)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

    (四)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五)劳动改造的罪犯;

    (六)劳动教养人员;

    (七)收容审查人员;

    (八)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鉴定委员会根据情况可以接受被鉴定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要求。

    第九条 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包括:

    (一)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二)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三)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第十条 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任务如下:

    (一)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第十一条 确定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 确定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

    第四章 鉴定人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可以担任鉴定人:

    (一)具有五年以上精神科临床经验并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二)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主检法医师以上人员。

    第十四条 鉴定人权利

    (一)被鉴定人案件材料不充分时,可以要求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所需要的案件材料。

    (二)鉴定人有权通过委托鉴定机关,向被鉴定人的工作单位和亲属以及有关证人了解情况。

    (三)鉴定人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委托鉴定机关将被鉴定人移送至收治精神病人的医院住院检查和鉴定。

    (四)鉴定机构可以向委托鉴定机关了解鉴定后的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 鉴定人义务

    (一)进行鉴定时,应当履行职责,正确、及时地作出鉴定结论。

    (二)解答委托鉴定机关提出的与鉴定结论有关的问题。

    (三)保守案件秘密。

    (四)遵守有关回避的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 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委托鉴定和鉴定书

    第十七条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定书》,说明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被鉴定人及其家庭情况;

    (二)案件的有关材料;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四)知情人对被鉴定人精神状态的有关证言;

    (五)医疗记录和其他有关检查结果。

    第十八条 鉴定结束后,应当制作《鉴定书》。

    《鉴定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鉴定机关的名称;

    (二)案由、案号,鉴定书号;

    (三)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四)鉴定的日期、场所、在场人;

    (五)案情摘要;

    (六)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

    (七)被鉴定人发案时和发案前后各阶段的精神状态;

    (八)被鉴定人精神状态检查和其他检查所见;

    (九)分析说明;

    (十)鉴定结论;

    (十一)鉴定人员签名,并加盖鉴定专用章;

    (十二)有关医疗或监护的建议。

    第六章 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评定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被鉴定人责任能力的评定: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具有责任能力:

    1、具有精神疾病的既往史,但实施危害行为时并无精神异常;

    2、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完全消失。

    第二十条 民事案件被鉴定人行为能力的评定:

    (一)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签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完全辨认、不能控制或者不能完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具有精神疾病既往史,但在民事活动时并无精神异常;

    2、精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消失;

    3、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其病理性精神活动具有明显局限性,并对他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具有辨认能力和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4、智能低下,但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仍具有辨认能力和保护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 诉讼过程中有关法定能力的评定

    (一)被鉴定人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无诉讼能力。

    (二)被鉴定人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无诉讼能力。

    (三)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等提供不符合事实的证言,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缺乏对客观事实的理解力或判断力的,为无作证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其他有关法定能力的评定

    (一)被鉴定人是女性,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在她的性不可侵犯权遭到侵害时,对自身所受的侵害或严重后果缺乏实质性理解能力的,为无自我防卫能力。

    (二)被鉴定人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者被裁决受治安处罚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其无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为无服刑、受劳动教养能力或者无受处罚能力。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1989年8月1日起施行

    九、精神病几级不负刑事责任?

    首先要看精神病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这个要看他犯罪时是否是处于无无意识状态,也就是说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实施犯罪,或者是其他危害他人的行为是否是处于无意识状态,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是不能自控的状态下,那么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如果说他是一名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时处于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那么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他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跟残疾等级没有关系,这个要经过司法鉴定来确认他是否处在发病状态,或者是无意识状态

    十、交通事故精神障碍鉴定?

    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遗有外伤性精神障碍的,至少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但是这个精神障碍必须是由具有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单靠医院的诊断不可以作为鉴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