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应该去哪个地方做鉴定?

交通事故 2024-12-18 08:16

一、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应该去哪个地方做鉴定?

可以找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发生交通事故时,先停车,再报案,抢救伤员等等。已参加保险的车辆和人员还要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一般情况下是先进行报案处理,然后找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广东这边的可以找广东衡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申请交通事故成因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等

二、交通事故做伤情鉴定是不是需要先做伤残鉴定?

谢邀。首先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种不同的鉴定,题主注意看一下你需要的是哪一种。伤情鉴定:必须由办案单位委托,由公安机关受理鉴定,用于案件定性,结果有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不构成轻微伤这几种,轻伤以上为刑事案件,目前大部分地区是不收费的。伤残鉴定:这个可以个人委托,也有由法院指定的情况,由社会鉴定机构进行,用于民事赔偿,结果就是大家一般熟知的几级伤残,这个收费并且费用不菲,据我了解是按照几处伤残来分别收费,各地执行费用不同,本地一处伤残800好像,比如鼻骨骨折加肋骨骨折,分别定残,收费1600。这个结果是为了赔偿,比如十级伤残,那么民事诉讼中除了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额外赔偿

28000-36000

左右的伤残补助金,一处赔一次,伤残等级越高赔的越多。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互不干涉,有的法医在伤情鉴定的时候会告诉你“你这个可以做伤残”,也可以主动问一下。有的伤情不足以轻伤但是足以构成伤残,比如一侧单纯鼻骨骨折;有的足以构成轻伤但是不构成伤残。至于是用什么打的,这个叫做致伤物判断,案情需要的时候办案单位会提出要求,当然是可以做的,不过不会直接判断是板砖还是镇纸,会判断钝性暴力、锐器、大平面物体、具有一定特殊形态物体、巨大暴力、高坠等。以上,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三、交通事故伤者做伤残鉴定流程?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六)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四、宁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哪里做?

这个应该先找保险公司。然后交警大队鉴定吧

五、湖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哪里做?

由人力社保局鉴定。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公安交警支队负责事故处理,并按规定划分好故事责任的主次,并写出交通事故处理的结论。

本人伤残的,按规定及时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故事伤残申请报告,由市伤残监定委员会鉴定级别,并按伤残级别享受国家的有关政策。

六、绍兴去哪里做交通事故鉴定?

绍兴越东事故处理中心,就在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邮政局旁边

七、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做伤情鉴定?

本人交通事故没有受伤不必做伤情鉴定

八、做司法鉴定什么情况下会退款?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退还司法鉴定费的情形包括哪些。

虽然司法鉴定机构已经受理了司法鉴定申请,但是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通常情况下,在申请司法鉴定前,需要签订鉴定协议书,已经就鉴定的目的和用途做出了说明,在鉴定受理的同时,实践上已经进行了审查。在诉讼实践中,很少遇到本条规定中出现终止鉴定的情况。(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因为,在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证据是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本身就存在问题的。

这样的证据是根本不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的应当终止鉴定。(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在本书的前半部分已经向大家介绍过了,鉴定是依据是当事人双方提交的鉴定材料,如果不能够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这些材料的,必然导致鉴定程序的终止。(四)、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从司法鉴定实践看,本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司法鉴定机构在审查受理的司法鉴定申请的时候没有预见到该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能力,而在鉴定程序中发现的。

由于鉴定程序确实无法继续进行下去,只好做出终止鉴定的决定。从实际情况看医疗司法鉴定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五)、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本条的规定更多的体现在“被鉴定人不予配合”的情况下。

由于医疗司法鉴定往往鉴定专家需要对患者进行现场检查,确定伤害情况,如果患者没有特殊情况,无理由拒绝检查(包括辅助检查的),造成鉴定专家无法做出鉴定结论的,只能够做出终止鉴定的决定。(六)、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不可抗力在相关的章节经行介绍,在鉴定实践中很少能够遇到。(七)、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八)、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九)、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九、交通事故骨折做伤残鉴定那家好?

交通事故骨折做伤残鉴定,没有哪家好的说法,首先是公安法医部门在医院上班的地方才能做法医鉴定,公安法医是公平公正的,所以不用选择都是一样的。

十、交通事故个人做伤残鉴定认可吗?

可以。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

(1)受伤鉴定委托书;

(2) 病历:

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要有对应的盖章;

③光片、C片、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3)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之前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

(7) 送检材料清单需要一式二份。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国务院已经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应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