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和人身意外保险能否重复?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人身意外保险能否重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同一工伤事故已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除医疗费和丧葬费不重复支付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照常支付。
需要重复支付的内容分别是以下三项: 1、公司以员工名义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也就是说这份人身意外保险单上面的投保人是员工本人,因此这份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是员工本人。然而,如今第一受益人(即员工本人)已经身故,如果这份保单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现在的受益人便自动转为“法定受益人”(即死者家属)。简单地说,这份保单的保险金额法律上将成为一笔遗产,属于死者家属所有;此为第一笔赔偿金。2、该员工因交通导致死亡,因此根据交警责任认定书的判定结果,肇事者将按比例赔付死者家属一笔死亡赔偿金;此为第二笔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金请参照《机动车辆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3、公司对员工的死亡要承担50%的责任,按《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需承担工伤保险赔偿金50%的赔偿;此为第三笔赔偿金。工伤保险赔偿金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二、公务员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有哪些费用?
这涉及到的是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问题。
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获得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后,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伤害、工伤伤害两项赔偿。
一、先行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赔偿
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车辆强制保险规定,先行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伤害保险赔偿。
二、再行工伤受到伤害赔偿
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当然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三、赔偿内容
主要涉及到的是医疗费等相关原始收据只有一张,只能报销一次。已经先行在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不可以再重复报销。
但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四、二个保险项目
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保险品种,只要投保参加保险,按照规定交纳保险费,所以,当然就要获得保险收益。
也就是说,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商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的双重赔偿。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公司怎么查询对方赔偿?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网上不可以查询的。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七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第八十条:业务部门每月根据工伤待遇、待遇调整、待遇重核等相关信息,建立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台账,生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转财务部门。
四、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在中国法律中受到明确的保护和赔偿规定。其中,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受害者的权益和赔偿金额的确定。
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于因工作原因致使职工发生伤残、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国家规定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中对于右眼失明的赔偿标准也有详细的规定。
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
对于工伤致右眼失明的赔偿标准,一般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的。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对于造成职工伤残的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标准是由政府规定的,一般包括基础赔偿金、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的纠纷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工伤致右眼失明的赔偿标准往往会发生纠纷。受害者可能认为受到的赔偿金额不足或不公正,用人单位也可能对赔偿标准提出异议。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的影响因素
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事故原因、工伤程度、治疗费用等。另外,受害者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家庭状况等也会对赔偿标准产生影响。
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的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个关于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的案例分析:某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导致右眼失明,经鉴定为四级伤残。按照相关赔偿标准,他应当获得一定的赔偿金额以及相应的伤残津贴。
结语
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和用人单位责任的重要问题,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对于双方都很重要。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对工伤致右眼失明赔偿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增加对劳动保险制度的认识。
五、工伤评残赔偿之后能否继续上班?
1.工伤职工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工作情况选择辞职,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
2.工伤职工无论是否离职,都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六、工伤赔偿能否看两家医院?
按现行规定,工伤赔偿看几家医院都是可以报销的,只要是社保定点医院都可以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计算明细?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如下
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工伤认定后单位如何赔偿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八、交通事故致脑部积液如何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九、交通事故车险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这个需要诉讼技巧,先主张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后,在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起诉车主或司机和保险公司。如果顺序颠倒过来,工伤只赔偿应付工伤待遇的差额。参考的法律:《工伤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侵权责任法第16条
十、交通事故工伤为什么要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类型的工伤一般要等交通事故赔偿完毕之后才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各地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处理标准不一,一般需要提供交与肇事司机的赔偿协议书。交通肇事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足。
交通事故工伤要先提交与肇事司机的赔偿协议书,其实主要的原因是交通肇事的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因此,为了避免重复救济,社保局需要先确认交通肇事者已赔付的金额,才补足交通肇事者赔偿不足的部分。
如果因肇事司机逃逸无法形成赔偿协议的,受害者需要申请工伤先行救济的,可以起诉社保局,请求社保局先行受理工伤申请。
上一篇:4050都报销什么?
下一篇:法院和律师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