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录口供多久处理?
一、重新录口供多久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录口供一般几个小时时间不等,根据具体的案情的审理情况来进行时间确定。审查起诉阶段录口供的次数是没有规定的,检察机关在审查提起公诉时,应当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重要的证据可以复核。
如果出现证据矛盾,在证据的采信上,应当尽可能予以排除,重点要查清是否有违法取证等程序违法行为存在,并要考虑各种相关证据的关联性,要互相印证。如果无法排除矛盾,应当以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为准。口供在法律上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也属于证据的一种。不存在以那一次供述为准的问题,关键要看法官如何判断和采信。
二、重新录口供是好事还是坏事?
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以好事和坏事来界定。口供是指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做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检举揭发。
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当中,历来是坚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所以对口供立须进行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证据。
重新录口供也是根据案件进展的情况,需要做相关问题的核实,并且要进行侦查确认。
三、取保出来还会重新录口供么?
取保候审期间会录口供。
取保候审期间录口供是为了进一步侦查被取保候审人是否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取保过后再去录口供,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取保后派出所通知录笔录要看是否有违反取保规定。取保候审收到派出所通知让去重做笔录,被取保人就应该按照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争取宽大处理。
四、交通事故录口供去哪里?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轻微交通事故的,没有人员受伤,交警到现场后,当事人就可以去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快速处理,无需做笔录。
如果有人在事故中受伤的,受伤人员因受伤到医院住院的,则交警会到医院对受伤的人员做笔录,没有受伤的人员则自行到交警部门做笔录
五、交通事故 伤者住院如何录口供?
伤者能说话的,但身体行动不便的,交警要到病房做笔录,如果连话都不能说的,那就是找当时在场的和伤者有关的其他人做笔录,没有其他人的,伤者又不能说话的,笔录就暂时不做了。
严格说不是录口供,是做个事情经过的笔录。双方的笔录在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不起决定性作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技术手段,像给双方的车辆做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的刹车系统测试等等。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决定做哪些检测。各项检测都出来后才能做出事故责任的划分。
六、交通事故中伤者如何录口供?
伤者能说话的,但身体行动不便的,交警要到病房做笔录,如果连话都不能说的,那就是找当时在场的和伤者有关的其他人做笔录,没有其他人的,伤者又不能说话的,笔录就暂时不做了。
严格说不是录口供,是做个事情经过的笔录。
双方的笔录在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不起决定性作用,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技术手段,像给双方的车辆做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的刹车系统测试等等。
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决定做哪些检测。各项检测都出来后才能做出事故责任的划分。
七、交通事故开庭需要录口供吗?
关于交通事故庭审过程当中庭审笔录的规定是庭审笔录是由书记员制作的,记录的是整个法庭审理过程的全部活动,对于庭审笔录需要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的签名,法庭笔录通常情况下都会当庭进行宣读,审理完毕以后,所有的诉讼参与人都需要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一、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庭审笔录的规定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庭审笔录是很好了解的意思就是在整个庭审的过程当中,对于法院的审判过程及审判过程当中的这些细节性问题,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因为庭审笔录的话,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记录,所以原被告双方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
八、交通事故录口供要注意什么?
1、严格遵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由于刑事诉讼是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展开的,作为刑事诉讼中被追诉的对象,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虚伪性极大。只有查证属实的,有其它证据相佐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从口供的来源上,审查其讯问的程序是否合法。审查口供在什么情况下提供的,是哪一次审讯时讲的,供认的动机、目的,有无攻守同盟、有无串供的情况,有无刑讯逼供、诱供、骗供、指名问供的情况,有无翻供等。
3、要进行情理推断,审查其供述与辩解是否合情合理。在当时当地的情况下是否会出现被告人供述或辩解的情况,对于口供的时间、地点、手段、过程、动机、目的、后果等,要结合被告人的身份及其与被害人的关系,分析这些情节有没有可能发生和存在,是否符合情理,口供前后是否矛盾,等等。
4、审查、判断几个共同被告人的口供时,要考虑到他们既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又要考虑到他们每个人在共同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而有矛盾。如果他们供述一致时,要严防他们串供或有攻守同盟,如果供述有矛盾,应注意他们是否有互相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的情况。当然也有个别人大包大揽,一人承担,包庇他人的情况,也应引起注意。
5、审查被告人的品质。被告人的品质及其一贯表现如何,是他对案件事实能否作如实陈述的主观因素之一。
6、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审查、判断证据常用而有效的方法是结合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看证据之间有无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九、取保候审重新录口供会怎样?
取保候审重新录口供有几种可能:
一就是案件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人问题不大,可以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二就是可能会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三是否有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非法离开居住地,非法与其他涉案人见面等),
十、交通事故录口供是什么意思?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录口供是为了调查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