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事宜受害方害方需要找律师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事宜受害方害方需要找律师吗?
1、刑事部分没必要请律师,但可以请律师代为联系民事赔偿部分,这对肇事方减轻刑事处罚有好处。
2、民事赔偿部分最好请律师帮忙计算赔偿数额,比如城乡赔偿价格是不同的,当事人一般不会组织有利证据。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受害方是否要请律师?
个人建议还是需要请律师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属于刑事案件,而且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
如果受害方不希望得到经济赔偿,只是希望肇事者受到法律严惩,这种情况不需要请律师,完全交由法院处理就可以了。
但如果希望得到经济赔偿,就需要与肇事方协商经济赔偿的金额问题,而这个事情非常麻烦,很少能够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一般情况下,肇事方也会聘请律师,为了能够让肇事者在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理,就必须要和受害方在经济赔偿问题方面达成一致。所以就要求双方能够达成谅解,归根结底就是钱的问题,只有钱谈妥了,双方达成谅解,法院方面也会比较容易处理,而律师在其中起的就是一个桥梁的作用,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开出合理的价格,为受害方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非受害方有过类似的经验,否则不建议受害方不聘请律师。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四六分会怎样判刑?
那要看你是四还是六,四成责任属于次责,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六成责任属于主责,需同时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四、死亡交通事故受害方民事起诉后还有谅解费吗?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的,如果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死亡方是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或者同等责任,对方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如果死亡方的对方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死亡方的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是负刑事责任的,谅解书是赔偿到位后对方才签定的。
五、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受害方不写谅解书,肇事司机会判实刑吗?
受害方是否出具谅解书和肇事方是否实刑并无必然联系,谅解书只是可以从轻的考量选项之一,并不是必须从轻的考量选项。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六、交通事故成植物人,受害方的全责怎样理赔?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七、交通事故受害方,怎样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想要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的话,要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然后写好起诉状,拿着相关证据到,到事故发生地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然后就等待着法院开庭的通知就可以了。
八、交通事故拖着对谁有利。我是受害方。对方全责,我是找律师处理的,可是律师一直拖拖拉拉的到现?
律师不是拖拖拉拉,可能是法院审理案件需要时间,多催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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