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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酒驾逃逸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 2024-12-12 13:08

一、全责酒驾逃逸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中你逃逸基本就是全责了,至于酒驾,交警有认定方法

二、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涉及到当事人是否存在逃逸行为的一系列判断依据和标准。对于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认定,不仅关乎潜在的法律责任,也关系到事故处理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因此,各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都对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观要件

在确定交通事故是否构成逃逸行为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当事人的主观意图。通常情况下,主观要件包括:

  • 当事人是否有逃避责任的明显心理倾向;
  •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是否采取了逃避行为。

二、客观要件

除了主观方面的考量外,判断交通事故逃逸行为还需综合考虑客观要件:

  • 当事人是否停车等候交警到场处理;
  • 当事人是否及时保留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
  • 当事人是否对被害人进行及时救助;
  • 是否主动联系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事故报案。

三、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上主客观要件,并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原则。

四、法律责任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逃逸肇事者将被处以拘役、管制或者拘役、罚金的处罚;
  •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构成犯罪的逃逸肇事者,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五、建议

为避免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发生,并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

  • 保持冷静,不要慌乱行事;
  • 及时拨打交警电话,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 保留现场证据,如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
  • 如有受伤人员,应及时施救并联系医护人员;
  • 主动配合交警及保险公司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交通事故全责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属于全责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来认定。当事人双方当中,一方属于以下的行为,另外一方没有这些行为的时候,属于以下行为的行为人应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全责一方。

(一)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对当事人的车辆造成了追尾。

(二)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属于逆行的情况。

(三)因为行为人的倒车行为,导致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

(四)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发生了溜车的情况。

(五)因为行为人进行车门的开关行为,导致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

(六)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行为人在行驶驾驶车辆的时候,没有对交通法规定的让行情况,进行礼貌让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在法律上面属于应该负全部责任的情况。比如行为人属于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是行为人属于逃逸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办法去认定。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案,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办法去认定。

四、法院如何判决交通事故全责的人?

法院会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判决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但是,该司机是在执行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因此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责任赔偿责任,法院最终会判决用人单位先行支付赔偿,用人单位事后再向自己的司机进行追责处理。

五、交通事故我逃逸全责,谁拖着有利?

积极面对,拖着对你没利。发生交通事故你逃逸了全责,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拖着不处理对你没有好处的,对方起诉你还是要面对,责任认定已经很清楚的事情拖着有什么意义,如果长期不解决只会对你的个人征信或者其他方面有影响的。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逃逸怎么报社保?

你好!如果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写明对方全责,并且对方逃逸,那么单位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先行支付,由社保基金报销工伤医疗费。

如果找得到对方,显然得由该人赔偿。对方如果不赔,你可以去社保部门申请先行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七、交通事故,我是受害者认定书下来了,认定了对方全责,并且肇事逃逸!对肇事逃逸者应该怎么处罚?

对肇事逃逸者除罚款200-2000元外,还可能驾照扣12分,行政拘留15天,触犯刑法的,还将被判处刑罚。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八、对于交通事故造势逃逸的认定及处罚?

对肇事逃逸者除罚款200-2000元外,还可能驾照扣12分,行政拘留15天,触犯刑法的,还将被判处刑罚。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九、如何认定肇事逃逸?

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换言之,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造成交通事故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因缺乏主观上的认识,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第二、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具体而言,就是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如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案、听候处理等义务,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定罪处刑等责任。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逃避上述任何一种法律责任追究,即为“逃避法律追究”。(《刑事审判参考》第220号案例:认定被告人是否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只能根据其最终是如何处置被害人的行为来确定,而不能以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当时的行为目的来认定。)

第三、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只有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这一段时间内的逃跑行为方能成立本规定中的“逃逸”。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后基于个人良心发现而返回现场、接受处理,或者逃离现场不远即被拦截、抓获,均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成立。交通肇事逃逸的现场不仅包括事故发生现场,而且包括与事故发生现场具有紧密联系的场所,如抢救事故伤亡者的医院、调查事故责任的交警部门等。因为逃离事故发生现场固然会使事故责任认定等陷于困境,但逃离医院、交警部门等场所也会妨碍事故处理,逃避法律追究。

十、逃逸情节的认定?

1.肇事者有正当理由逃离事故现场,之后立即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可以不认定为逃逸。该情形中的理由正当与否,应当视肇事者的行为是否影响对伤者的抢救、防止事故损失的扩大,是否影响对事故的查处等为标准。如肇事者被殴打、有人身危险时逃离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即使客观上影响到当时对被害人的救助、影响到交通民警当场对事故的查处,因其不具有逃避追究的主观目的,故不能认定肇事者具有“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

2.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且为了抢救受伤人员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责任后果,但不应认定其具有“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之后不报警、不接受公安机关查处,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用电话报警,之后逃离事故现场,或者在逃离现场后报警,逃避法律责任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综上,如果肇事者已经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后,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逃离,或者经传唤不到案,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期间逃跑,行为人只是违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的,不能认定为“肇事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