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已经住院三个月合理吗?
一、交通事故已经住院三个月合理吗?
受害人住院要多长时间法院是没有规定的,一般依据受害人的伤情而确定。交通事故伤者的住院期限通常以主治医生的诊断建议或法医门诊部出具《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书》的结论为标准。即治好病为止。
二、交通事故住院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逃逸驾驶证扣三个月?
一、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暂扣驾照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不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如果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会被了暂扣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交通事故为什么三个月后才能起诉?
一、交通事故为什么3个月才能起诉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规定之八:法院诉讼的时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四、交通事故发生三个月后还能申请贬值赔偿吗?
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直接损失,应当由责任方进行承担
五、交通事故能保留三个月追责期吗?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财产损失二年,人身伤害一年,对于交通事故追诉期是多久和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五、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六、交通事故后三个月报警立案有用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及时报警的,可以以后报警,要求交警确定责任,对于延迟报警没有时间规定。交警在接到报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会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一般而言,只要受理,即表明凭证据可以确定双方的责任。
七、交通事故拖了三个月还没解决完,是否过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你明显已过期限。从你说的情况看,对方态度不是很积极,交警调解估计也有分歧,你可以直接向事发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交通事故责任书超过三个月可以复核吗?
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第一现场勘察,监控,拍照,目击证人询问等法律程序对当事人依法依规进行;
一,委托具有国家认可的车辆鉴定机构,对肇事车辆进行检测。
二,证据告知。
三,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
四,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个工作日后,,对事故责任划分持有异议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4;超过三个月后,是不能提出复核的。
九、处理交通事故必须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吗?
处理交通事故不一定是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只要能够证明你的实际收入是多少就行,有些保险公司规定是事故前三个月的工资条,但也不是绝对的。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受伤之日算还是出院三个月算?
伤残鉴定的十级,是从受伤之日开始计算的。不同的损伤,鉴定时机不同。一般情况下:颅脑脊髓损伤的,在6-12个月以后。按照功能情况评残的在3-6个月以后。
按照原发损伤评残的,根据案情需要,可以在出院以后即进行评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