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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如何分摊?

交通事故 2024-12-06 04:36

一、期间费用如何分摊?

期间费用分摊的方法,看是哪些部门参与分摊,再看看多少个月分摊。

二、葬礼费用如何分摊?

如果家里有老人去世,现在葬礼费用动辄几万元甚至更多,怎样分摊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我们这里,如果是独生子女,所有费用均由子女承担。

如果死者有几个儿女,可以将所有的费用,扣除收到亲友的随礼礼金和丧葬费补贴,剩余的由几个儿子平均分摊,也可以经过协商,由经济条件好些的儿子多承担一些,女儿一般不参与分摊。

三、化粪池费用如何分摊?

小区化粪池的清理费应该由物业来承担。农村化粪池费用则需要自己承担。

小区化粪池属于公共设施,其曰常定期清理工作由物业进行负责。通常情况下小区在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测算和制定时,已经包含了化粪池的清理所需的成本费用,所以该清理费业主不需要另外再分摊。

四、年度预算费用如何分摊?

平均分摊法。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到每个产品的成本中,它使费用的发生比较稳定、平均。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抵消利润、减轻纳税的最佳选择,只需生产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种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内(如1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纳税额过高的现象。

五、电梯维修费用如何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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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政策影响下,有一些,老旧住宅,没有电梯的可以另加电梯,有些小区就已经安装了,一部电梯费用大概是80万左右只要你所在的楼道有60%的人同意,就可以进行安装费用大家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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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安装费,按照每上一层楼增加10%的比例及楼下的人交的少,楼层越高,交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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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费交完了,安装了以后还有,其他后续费用,维护费,一部电梯目前一年大概5000元左右,当然了价格会不断上涨,维护费大家进行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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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维护费,还有电费一年大概也是5000元这个大家可以经过协商,有住户说底下人用的少,楼上用的多,所以也要乘10%的递增楼上,交的多,楼下交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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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检查费,电梯,公司每年会派人两次上门进行检查,这个费用一年是1200,以后也会随着物价上涨不断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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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的电梯,三年之内有优惠,三年的维保费一共是2万元当然新电梯三年之内基本上不会有故障,五年之后,电梯会有断断续续的有故障,维修费肯定也是大家分摊,这个都是邻里之间根据协商,同意了就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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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有物业把电梯也加入到物业的管理当中,那么相应的也就要提高了物业管理的费用本来八毛钱一平方米的,现在可能会涨到一块2。总而言之自己装电梯也是一个麻烦,所以虽然在全国大面积进行推广,由于费用太高,后续维护费用摊派很难执行,安装的的小区寥寥无几。

六、医疗保险如何分摊到成本?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局单位承担征缴,交费企业和交费个人于每月1至10日全额的交纳。全乡财政局全额的付款的行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局按月全额的立即划转,别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县地税局单位依据县医疗保险经办人员组织 给予的征缴计划按月征缴。员工个人交纳一部分,由用人公司在其薪水中代收代缴。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县医疗保险经办人员组织 承担征缴,用人公司于每一年1月底前一次性交清。

七、亚马逊怎么做费用分摊?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财务报表是全面反映企业运营水平的重要材料。因此,财务报表分析是经营亚马逊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作为企业制定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备受老板、财务和运营人员的关注。

在亚马逊店铺运营过程中,涉及到财务的地方非常多,例如广告费、亚马逊服务费、月仓储费、长期仓储费、采购费用、物流费用、运营成本、利润核算、退款费、测评费等等。费用繁多,而且数据量大,对财务人员来说,在不借助外力的情况下,分析起来困难非常大,而且很耗时。因为这里面涉及到费用分摊,如果分摊不到位,财务数据会严重失真。数据失去精准性,就会影响企业的后期战略决策。

那么,亚马逊财务人员面对如此多且大的数据量,该如何做到精准的费用分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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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旅游费用aa制如何分摊支付?

答:旅游途中所发生的费用就是旅游费用(含车费,歺费,住宿费),按参加旅游的人数进行平均分摊,人人都一样多。

九、应分摊融资费用如何计算?

当期分摊额=(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折现率

十、电梯维修费用业主如何分摊?

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业务同意以后使用缴纳的维修基金来维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扩展资料: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第三十五条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

(三)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

第三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三十七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