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为什么开听证会?
一、交通事故为什么开听证会?
交通事故并不一定都要开听证会,只有重大交通事故和当事人要求才会开,目的是解决当事各方对事故处理的疑义。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要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要举行听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主次责任,驾照必须吊销吗?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满两年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且负主要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次考取。
扩展资料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参考资料:
三、交通事故听证会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不需要听证的,所谓就是听取社会各界对某个案件处理听取他们的见解,一般情况下,只有公益诉讼举办听证会,而交通事故不举行听证会,因为交通事故是偶发的,突发的案件,必须通过勘察,验证,分析,是否存在违规等,通过事实证据进行判定。
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必须被刑事拘留吗?
2011年5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司机必须被刑事拘留,但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了属于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就会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扩展资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第六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五、法院开听证会怎么处理?
一、我国对法院庭前听证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操作规则,《刑事诉讼法》第182 条第2 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二、听证和开庭区别:
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和审判程序中的开庭有区别,听证一般解决执行程序性问题,而审判程序开庭则涉及诉权或实体权利。
拓展资料
听证程序本质上是第三方主持下的争议解决程序,因此它与庭审程序有很多相通之处,需维系中立第三方下争议双方平等对峙的格局,具备基本的程序正义的要素。
同时,庭前听证发生在正式审判之前的准备阶段,承担着服务庭审的功能,而庭审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庭前听证程序解决的是程序性争议,与庭审阶段处理的定罪量刑等实体性争议的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它的程序相比庭审来说更为简化和灵活。
六、交通事故死亡火化规定?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尸体的火化,是交警在检验尸体结束后,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交警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希望采纳。
七、徐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信息不全,如死者还有亲兄弟姐妹的话,对父母的抚养费结果是有影响的。
死亡赔偿金为32538×20年=65076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两岁小孩:20371×(18-2)÷2=162968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九岁小孩:20371×(18-9)÷2=91669.5元
父母的抚养费:20371×5年=101855元 再×2=203718元(死者父母只有死者一个子女的情况下)
丧葬费江苏省的2013年是25485元,六个月平均工资,14年我不清楚。暂按2013计算。
以上费用合计1134592.5元
具体标准是参照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的,丧葬费有出入,大概数额应该是这些,至于其他赔偿,可以再协商。
八、交通事故死亡谈判技巧
交通事故死亡谈判技巧: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一种意外事件。当这种不幸发生并导致死亡,谈判成为了为争取合法权益而进行的重要步骤。如何在交通事故死亡谈判中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受害者家属都应该了解的关键技巧。
以下是一些交通事故死亡谈判的技巧,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理解相关法律法规
在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谈判之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这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对方当事人的责任。懂得相关法律条款和相关索赔程序,将有助于您更加有把握地谈判。
2.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交通事故涉及的法律程序通常复杂且繁琐。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是保护您权益的关键之一。请务必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律师团队,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3. 收集证据
在交通事故死亡谈判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您需要积极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目击证人的陈述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支持您的主张,并增加您在谈判中的议价能力。
4. 保持冷静和合作
在进行交通事故死亡谈判时,保持冷静和合作是至关重要的。尽管您可能对对方当事人充满愤怒和不满,但保持理性和冷静可以让谈判进行得更加顺利。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将有助于您更快地得到合理的赔偿。
5. 确定合理的索赔金额
在交通事故死亡谈判中,确定合理的索赔金额是一个复杂且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与您的律师一起评估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财务影响,从而确定一个合理的索赔金额。这将为您的谈判提供有力的支持。
6. 注意保险公司的策略
保险公司通常会采取各种策略来减少赔偿金额或推卸责任。了解并注意保险公司的策略,将使您在谈判中更有准备。您的律师将能够帮助您识别和对抗这些策略,并确保您获得应有的赔偿。
7. 慎重签署协议
在交通事故死亡谈判中达成协议后,慎重地审视和评估协议的内容非常重要。确保协议中涵盖了所有的赔偿方面,并理解协议的具体条款。如果有任何不确定,不要勉强签署,咨询您的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
8. 在法庭上维护权益
如果交通事故死亡谈判没有达成令您满意的结果,您可能需要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权益。与您的律师商讨可能的诉讼选择,并准备好为您权益而战。法庭是解决争议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也是为您争取正义的重要途径。
无论您面对何种情况,交通事故死亡谈判都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过程。掌握这些谈判技巧,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将有助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愿您永远不需要面对这样的困境,但如果不幸发生,希望您能够以最佳状态应对,获得应有的赔偿。
九、交通事故 死亡 谈判技巧
交通事故谈判技巧:保护您的权益
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往往导致严重的后果,包括死亡。在这样的情况下,谈判技巧变得至关重要,以便保护您的权益并获得应有的赔偿。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在交通事故谈判中非常有用的技巧,帮助您在这个过程中更加游刃有余。
1. 准备充分
在进行交通事故谈判前,充分的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您需要收集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事故发生地点的照片、事故报告、医疗记录等。确保您有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这将有助于您在谈判中强调自己的合法权利。
此外,您还应该了解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这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谈判中提供正确的法律依据。如果您对相关法律不太了解,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
2. 保持冷静
在进行交通事故谈判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非常重要。不管对方提出什么样的观点或要求,都不要被情绪所左右。始终保持冷静的思维和言语,并用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立场。
冷静地应对问题和争议,将会使您在谈判中更有说服力。避免与对方发生争吵或情绪激动的行为,这对您的谈判结果没有任何好处。相反,坚持以专业和理性的态度进行谈判,将会更有利于保护您的权益。
3. 运用谈判技巧
在交通事故谈判中,合理运用一些谈判技巧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您可以利用明确的语言和事实陈述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事实为依据,用逻辑和理性的方式与对方进行讨论和交流,有助于打破僵局和寻求共识。
同时,您还可以运用沟通技巧,如倾听、提问和回应,以更好地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通过积极倾听对方的观点,并对其提出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回应,可以展示您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采取一些妥协的策略,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灵活应对谈判中的变数,并寻找双赢的解决办法,这将有助于推动谈判的顺利进行,并最终保护您的权益。
4. 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您在交通事故谈判中遇到困难或感到无法处理,不要犹豫寻求专业的帮助。请记住,当涉及到严重后果,如死亡案件时,您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或专家,将为您提供宝贵的法律建议和谈判策略。他们可以帮助您评估您的案件,并提供专业的指导,确保您获得公正的赔偿。
总结
交通事故谈判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过程,涉及到严重的后果,如死亡。因此,准备充分、保持冷静、运用谈判技巧并寻求专业帮助,都是至关重要的。
记住,在谈判中,坚持以专业和理性的态度,向对方传递自己的立场和要求。通过合理的辩论和达成共识,最终保护您的权益是可能的。
十、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
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严重程度超过一般事故的标准,并造成了人员伤亡。在法律和社会管理中,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因为它关乎到公共安全和交通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特大交通事故的定义
特大交通事故通常指造成多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也可能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事故。这种事故往往具有突发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的设定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各国和地区都设定了相应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财产损失程度和社会影响范围等方面的要求。
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的设定不仅有助于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还能够引导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追责,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度。
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的实施
针对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的实施,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的配合和支持,还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和配合。唯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避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的意义
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的设定和实施,不仅是对现有交通管理和安全机制的检验和完善,也是对公共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的考验。只有不断强化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的意识和执行力,才能够有效地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降低交通事故的伤亡率。
结语
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标准是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指标,关乎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全体公民,我们应当增强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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