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接受调解有什么好处?
一、被告不接受调解有什么好处?
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争取少赔偿,少承担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和赔偿。
根据《最高法关于民事调解若干问题》的第13条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事调解书包括的内容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就算是不接受调解结果也可以在法院调解书上面签字,只要你自己不同意调解就可以了,如果调解对于自己有利,不要盲目排斥它
二、不接受调解的后果?
被告拒绝调解,法院会停止调解并择日开庭审理。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三、可以不接受派出所调解吗?
派出所调解治安案件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不接受调解。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一百六十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派出所调解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当事人可以不接受调解。对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派出所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第一百六十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律师可以调解原告和被告吗?
按照中国的律师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律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能同时代理同一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同一个律师更加不能同时代理同一个案件的原告和被告,但是,这个律师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的代理人,在不侵害当事人的利益的前提下,都是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对案件的原告和被告进行调解。
五、调解后被告可以再起诉吗?
答:调解后被告不可以再起诉。案件诉讼法院在法官的主持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告收到调解书,不需再起诉了,一个案件只需起诉一次,有了处理结果,不需另行起诉。
六、调解是对被告有好处还是有坏处?
既称调解,是需要双方在法律框架范围内都要作出让步的,不存在着对谁有好处,对谁有坏处的说法,只要一方不同意调解协议,拒绝签字,调解就不算成功。人民调解,虽然也是依法调解,但它不同于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开庭,调解不成可以判决,但他调解不成,只能起诉。
七、欠款被仲裁了可以不接受调解吗?
如果是欠网贷逾期了接到仲裁短信是可以拒绝的。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才能进行,并非强制的。但建议积极准备应对,以免逾期举证造成对自己不利。
产生借贷纠纷的时候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起诉,请求第三方介入调查解决问题。
八、劳动仲裁不接受调解对自己有利吗?
不一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后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遵循自愿原则,只有在双方自愿基础上才可以调解并且达成协议。因此是否接受调解是当事人自主决定的结果,是否对自己有利与其是否接受调解无关。
九、房产抵押借款可以不接受调解吗?
一 法庭调解原则
1 当事人自愿原则
一般都要先去法院起诉立案,然后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可以进行调解,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最后只能通过判决结案。有的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去法院立案庭,有专门的法官负责,提交书面手续即可受理,且不用交诉讼费。但诉前调解不成时,再转入诉讼程序。
2 事实清楚 分清是非
当房地抵押违约调解时,对当事人主体资格,债权债务,抵押而合同,数额,范围等,必须已经清楚事实,是非分清才可以进行
3 协调内容必须合法
合法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在程序上要遵循法律程序,形成的调解协议不可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原则。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程序上要合法。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或不愿继续进行调解的,不应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未成的,不应久调不决,而应及时判决,等等。
第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内容应当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的规定,调解应当是当事人自愿且应当合法。调解的合法是在调解的进行程序上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在调解协议内容上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调解协议的合法是指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而不要求调解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符合法律。
二 法庭调解规定
《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确认案件、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甚至在起诉以后尚未立案之前,也可以进行调解。具体来讲,在立案以前,如果当事人不反对,而人民法院又认为该案件适宜调解的,可以先行调解,再通过诉调对接的方式,固定调解结果;在立案以后,人民法院在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各个阶段均可以进行调解。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情况下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进行。根据司法实践,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在休庭之后另定日期进行。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调解的进行
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既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法院进行调解。这里所说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的单位以及当事人的亲友,由他们来协助调解,有利于缓解诉讼的紧张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
法院调解应当在当事人的参加下进行,原则上要采取面对面的形式。根据《民事调解规定》,法院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调解的进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离婚案件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参加调解,确有困难无法亲自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应就离与不离问题出具书面意见。
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做记录,并由当事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调解协议违背法院调解有关原则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民事调解规定》第1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十、诉前调解被告收到起诉书吗?
诉前调解时,因法院还未正式立案,所以被告当然不会收到起诉书。诉前调解是原告在起诉法院受理之后,正式立案之前,法院会根据案件性质决定是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努力解决案件纠纷,如果调解不了再进行正式立案,立案后,法院才会按民事诉讼程序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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