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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遗症能定残吗?

交通事故 2024-07-15

一、交通事故后遗症能定残吗?

发生了交通事故,伤者当然能够评残,其评残鉴定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当事人伤残等级的评定及其相关问题的鉴定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定残等级的高低及各种补偿期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当事 人赔偿金额的多少。

例如伤残等级、合理休治时间、陪护期限及人数、营养补偿期限、后续治疗费用、治疗用药合理性、损害因果关系等事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法定、标准法定,所以有人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论就是金钱是有一定道理的。

那么在处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当中,伤者怎样选择法医鉴定机构呢?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二、交通事故后遗症诉讼范本?

 范本如下。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庆阳市xxx医疗美容所外科大夫,现住:庆阳市东大街商业街北口。

被告: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甘肃xx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司机,

现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北路xx号,电话:xxxxxxxxxxx被告:

甘肃xx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xxxxxx地址:

甘肃庆阳西峰区凤凰路x号请求事项: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63372元(误工费:23320元   护理费:2975元     

交通费:1257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840元   

住宿费1500元   营养费:460元  

残疾赔偿金:22020元  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后续治疗费:5000元  )。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鉴定费225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09年11月12日08时许,原告xxx乘坐甘肃xx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司机xxx驾驶的Mxxxxx号大型卧铺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连霍高速1728KM处与安徽省六安市驾驶人x某驾驶的皖Nx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随相撞,造成事故,甘Mxxx号大型卧铺客车乘车人原告xxx受伤。

原告xxx于2009年11月xx日至2009年12月xx日在兰州市酒钢集团xx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46天,出院医嘱要求xxx全休两个月。

经甘肃中科司法物证技术鉴定所鉴定:xxx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2009年11月20日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柳沟河大队下达了第2009  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被告xxx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xxx无事故责任。

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被告已给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其余费用原、被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原告只能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2010年3月17日

三、交通事故致残后遗症与责任划分吗?

有关系的,它是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四、交通事故伤者后遗症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交通事故发生时没有发现的伤害,可以在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但是,交通事故受害人要举证证明其病症系交通事故所致,且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律将不支持其赔偿请求。

至于交通事故的后遗症必须经过法律的程序确定才可以得到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以进行人损鉴定,根据鉴定级别要求赔偿,如果存在后续治疗和护理,是还要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用和后续护理费用,这样法院才有依据进行支持。

五、交通事故已经结案了,后遗症问题?

首先,你的事故是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如果你是和行人发生事故,赔偿三千你选择私了,还不如公了,既然交警把事故认定书都给你了,而且判定你是全部责任,你大可以找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其次,就算你们是同等责任,你作为机动车,从交通法上说,你至少承担60%——70%的责任,这样的话你自己车辆如果存在损失,你的保险公司还不会全赔,所以你被认定是全部责任还是交警照顾你的。

最后,至于后遗症的问题,和一楼的朋友回答是一样的,只要可以证实确实是车祸所造成的,你就要承担责任。一致协议你们在交警方面算是了解清楚了,但是只要对方采取上诉手段,你仍然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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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根据原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 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00 元的事故。

( 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 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1 至 2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 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 万元以上的事故

现在此规定已经被废止,所以也没有明确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类了,但在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仍然有分类。

七、惠民保赔偿包括交通事故吗?

惠民保赔偿是包括交通事故的。因为惠民保险是一个意外保险,包括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身残、身故的赔偿,意外伤害事故顾名思义就是预料不到的突然的事情,造成受害人受伤或者身故时,惠民保险就需要进行赔偿,这种意外事故包括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人员伤害以及身故,都可以进行赔偿。

八、车损险包括交通事故吗?

车损险包括以下内容: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九、交通事故致残后遗症与责任认定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它是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十、惠民保包括交通事故的费用吗?

交通事故的住院费不能用惠民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住院费用不能用医保,也不能用居民医疗保险,更不能用农村合作医疗险,它只能由事故当事人自己掏钱出来,买了车险的,交强险的,意外险的可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有买的只能自己掏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