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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调解签过调解协议后还能再起诉吗?

交通事故 2024-11-06 08:55

一、经法院调解签过调解协议后还能再起诉吗?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件事情调解成功了,不能再就这件事情起诉。你说的可能是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有权依法提出民事申诉再审。但如果调解书是当事人自愿签的,没有被人拿刀逼着,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只是对当事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不符合再审条件。调解成功了,回家想了想又感觉不公平想反悔,这种情况也算常见,劝你还是接受,毕竟调解是自己表的态,谁也没逼你。

二、故意伤害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调解?

故意伤害案件到法院应该是轻伤以上,够刑事案了,4个月之内开庭前会有附带民事赔偿调解。

三、交通事故法院调解后不赔钱怎样?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往往先会通过签订调解协议的方式去处理纠纷。以调解协议的方式去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确实具有很多优点,但是,协议都有“不履行”的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后所签订的调解协议一旦不被履行,那么如何救济呢?

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当中达成的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该调解协议。依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车祸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起诉法院后,受害人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诉讼:

1、拟定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事情经过,责任认定及所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等内容。

2、去法院立案、缴纳案件受理费。起诉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即调解协议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材料。

3、法院受理立案。法院经审查受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用后,会给发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流程等待开庭通知。

4、按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后开庭时原告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出庭应诉,否则可能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5、法院审理并判决。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

四、交通事故私了后法院有权调解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建议优先选择和解,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签订了和解协议后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1、如果原告主张和解协议是无效的,法院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发现该调解协议确实具有法律上的无效情形的,可以认定为该和解协议是无效的,不产生法律效力。

2、如果原告主张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等主张和解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系列的,经法院认定为可撤销合同的,可以认定该协议可撤销合同处理。

3、如果原告在协议达成之后要求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扶养费等超出协议的范围的,而该协议排除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都是不予支持的。

4、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和解协议的话,法院可以按照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和范围处理。

五、案件法院调解好还是判决好?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说一说我们国家的案件性质吧。首先我国的案件主要分为民事行政刑诉。民事案件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涉及的主要是多与少,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案件。比如合同违约,离婚,继承等,这些案件说白了涉及的就是钱多钱少,谁拿的多,谁拿的少。这类案件调节有助于恢复社会关系,修补破裂的家庭关系,这类案件调解比较好。

而刑事案件是不允许调节的,当事人可以和解。行政案件中,对于违法与否是不能调解的。而向土地补偿款,补偿等涉及金钱数额多少的案件是可以调节的。

总而言之涉及犯罪事实,违法事实这些由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状况是不可以调解的。但是像涉及金钱的一般可以调节。

调节好还是判决好,这个要多角度看待。判决的公信力比较强,至此纠纷彻底解决。调节可能会反悔,导致案件不能彻底结束。当然,就社会关系的修复来讲,还是选择调节为好。

六、交通事故经法院调解结案后,又出现新病情,还能起诉吗?

交通事故经法院调解结案后,又出现新病情,还能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七、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还可以调解吗?

判决下来后还能不能调解不能一概而论,我们这里以刑事案件为例,进行简单论述:调解是指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活动。

公诉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调解。所以说,无论判决有无下来,均不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被害人或家属是原告人,法院可以就民事争议部分进行调解。被害人得到满意的赔偿,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了,这时,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这种情况下,即使判决下来了,只要判决还未生效,可以提起上诉,针对民事争议部分,被害人和被告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原告人,原告人谅解了被告人的行为后,法院则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人可以撤诉结案,法院也可以出具调解书结案。因此,在判决下来后生效前,仍然是可以达成调解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八、经县消协调解后可以法院起诉吗?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件事情调解成功了,不能再就这件事情起诉。你说的可能是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有权依法提出民事申诉再审。 但如果调解书是当事人自愿签的,没有被人拿刀逼着,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只是对当事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不符合再审条件。 调解成功了,回家想了想又感觉不公平想反悔,这种情况也算常见,劝你还是接受,毕竟调解是自己表的态,谁也没逼你。

九、法院调解完,原被告同意了调解,案件终结了吗?

案件结案方式有很多种: 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调解,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 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

但是撤诉由有几种分类,如原告未缴纳诉讼费、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原告撤回起诉;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后,原告撤诉等。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一)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三)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四)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止,就是停止,终结就是执行完毕,完毕就是完毕。

十、刑事案件经法院调解,被告还是不给赔偿该怎么办?

1、需要写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状;

2、到住地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写,各地收费不同,但一般不会超过100元(这属于简单劳动);

3、如果刑事、民事都开过庭了,等着判就行,对方的赖最终是耍不了的;

4、如果没有开过庭,民事部分将在刑事部分审理完毕后开审,一起判决;

5、判决后对方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