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先垫付医疗费后期怎么报销?
一、肇事者先垫付医疗费后期怎么报销?
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强险垫付用完了肇事方必须垫付吗?
交强险垫付用完了以后 ,法律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 垫付医药费 ,但一般肇事方有责任的话 ,都要垫付一部分钱, 即使你没有垫付全部的医药费 ,多少要垫点 ,记住,要保留好医院的交费单 ,剩余的由对方自己先垫付 最后申请保险理赔的时候 ,你垫付的医药费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打到你个人的银行卡号 。
三、交通事故 垫付医疗费 报销 多久?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通常3-5天到账。
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常见于车险、意外险和医疗险,但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具有垫付功能,具体情况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车险中垫付医药费通常只限于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商业车险的费用,而在意外险和医疗险赔付过程中只有具有医疗垫付功能的保险,保险公司才会进行垫付。
保险公司赔付一般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保险公司再把钱给自己。人保一般一周内可以赔付。保险理赔流程:
1、 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 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⑸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证明;
⑹气象部门证明或灾害报道剪报;
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⑼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⑽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
⑾车辆损失相片;
⑿财物损失清单;
⒀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
⒁财物损失相片。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四、交通事故垫付医疗费如何要回来?
如果车辆入保险,保险公司给支付,如果车辆没入保险受害人垫付的医疗费通过法院起诉追回己垫付的医疗费
五、事故全责方垫付医疗费怎么要回?
事故全责方是应该负担对方医疗费的,如果全责方已经投保了保险而且保额足够的话,应该由保险公司负担。
对于已经垫付的医疗费可以在双方的协议中注明或者双方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说明,保险公司在打款时就可以把你垫付的钱直接打给你了。
六、交通事故律师垫付了医疗费可行吗?
不可行。
如果律师不是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是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的,也根本不会垫付。律师也没这个义务。让律师垫付医疗费,纯粹是白日做梦。
肇事方如果是机动车受害方,可以找机动车方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垫付抢救费用,如果保险公司不管,那就只能自己先垫付。
七、交通事故垫付的医疗费收据怎么开?
1.
垫付医药费的收据没有固定格式,主要写清费用金额,当事人信息等。
2.
交通事故伤者家属xxx,身份证号码xxx,今收到xxx,身份证号码xxx,人民币xx圆整(¥xxxx)用于医疗费。 特立此据。
收款人:xxx 日期:xxx
八、肇事者有保险不垫付犯法吗?
不犯法。严格意义上,肇事者没有完全垫付的义务。你可以选择自己垫付或者通过交警的文件,保险公司垫付部分或者,社会基金垫付部分。
在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 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第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第三,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另外,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撤销先予执行裁定的,应执行回转,将已执行的财产返还被申请人。
九、肇事买了平安的全险医疗费用交强险垫付的不够商业险还能垫付么?
可能不行。因为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不同的保险条款规定有所不同,具体是否能够垫付需要参考平安全险的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的内容。一般来说,如果肇事者购买的商业险是额外的医疗保险或其他相关保险,那么交强险垫付的部分可能不够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此时商业险可以继续垫付。但如果商业险只是第三责任险或车损险等与医疗费用无关的保险,那么可能无法继续垫付。因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保险条款来进行分析。在购买汽车保险时,建议消费者对不同保险条款进行仔细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同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自己的保险权益和责任,以获得最大的保障。
十、交通事故全责方最多垫付多少?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二、常见垫付问题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患者,一般都是需要由自己来垫付医药费的,这是由于在事故刚发生时,并不确定具体哪一方是事故的责任方。若是患者、患者家属都没有经济能力去支付医疗费的,那么就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司法机关提出垫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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