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方全部责任是全保,受害方可以与保险公司调解私了吗?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全部责任是全保,受害方可以与保险公司调解私了吗?
已经界定了交通事故责任,又有保险公司参与,这不叫“私了”,是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受害方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但投保人也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赔偿协议,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私了”,即不经过司法手续而私下了结。路上发生磕碰、剐蹭等事故时,如果双方车主能共同达成协议、采取“私了”的方式处理,可以省不少事,但如果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成因存在争议,对事故的责任又不能划分的情况下,只能报警,由交警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之后再进行划分。
交通事故出险理赔流程:
出险后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事故,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1、简单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派查勘员现场照相、定损。
2、双方交通事故无人伤案件:由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由快速处理中心负责确定损失金额,无需再出具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当场按照标准确定损失金额、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快速理赔中心出具的价格均得到各保险公司承认和认可。
一般意义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决,快速处理的事故需符合下列条件:在快处中心覆盖的范围内出险;双方车辆均在当地的保险公司承保、必须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事故;不涉及人伤;事故损失较小、双方可以自行移动;双方责任明确;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
3、交通事故中有人伤或快速中心无法处理的事故:需要报警处理。
此类事故报警后,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为您查勘并确定损失金额,有人伤的案件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二、交通事故解决完了用不用受害方出具谅解书?
如果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不需要受害方出具谅解书。当事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已经解决损失赔偿部分。如果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没有被交警部门立案侦查,不需要受害方出具谅解书。谅解书只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法院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的证据使用。
三、交通事故受害者是骨折私了好还是走司法程序好?
骨折如果能够评上伤残的话,肯定是走司法程序最好,但是如果没有评上伤残,那走司法程序就划不来了,因为还要付律师费,一般骨折最多也就赔偿几万元,除去律师费你自己得不到多少,所以有伤残就走司法程序,没有伤残就双方私了解决吧。
四、出了交通事故,受害方要求赔偿,一定要诉讼解决吗?
主要赔偿方式有三种:协商、诉讼、调解。
1,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3,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亦可分为合同违约之诉及过错侵权之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以上或财产重大损失肇事方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权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经协商、调解、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或未经调解程序自行起诉的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五、交通事故成植物人,受害方的全责怎样理赔?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六、交通事故受害方,怎样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想要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的话,要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然后写好起诉状,拿着相关证据到,到事故发生地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然后就等待着法院开庭的通知就可以了。
七、交通事故中受伤者是第三方吗?
交通事故第三方也称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但是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交通事故造成保险第三人损伤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根据被保险车辆驾驶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无责任,根据情况不同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若被保险车辆驾驶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100%的限额保险赔偿责任;
2、若被保险车辆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的,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10%的限额保险赔偿责任;
3、超过限额部分在商业第三险范围内,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的,不予赔偿。
4、若还有不足以赔偿部分,被保险车辆驾驶员或者保有人则按照责任比例予以赔偿保险第三人。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检。
八、出交通事故后,有伤者,肇事方私自移动了第一现场,该怎样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九、交通事故,伤者把医药发票拿走了,钱是我垫付的,我该怎样办?
1.如果你手头有证据可以证实你垫付了多少医疗费用,那么医疗费的票据在谁手里对你影响不大。比如伤者出具的收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2.如果没有1中的证据,现在应当想办法固定事实。比如可以让伤者出具收条,如果伤者不同意出具收条的话,也可以采用电话录音的方式把事实确定下来。
十、我是交通事故受害方出院后对方要我住院期病说是保险公司用?
由于对方只有交强险,所以在保险这块就只能考虑在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是1万元,医疗费项下包括医疗费、住院伙补、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现在你的医疗费就已经超过1万元,所以保险项下医疗费只能赔偿1万元,剩余部分得向肇事者索赔。
由于没有伤残,其他赔偿的项目包括护理费和误工费,护理费是护理人员的误工费,这些都需要提供实际误工的损失按误工时间进行计算,像你这种情况,交强险限额足够赔。
拿好自己的医疗费用票据,如果出院后要继续吃药等,要让医院的诊断建议书上写后出院后继续治疗的字样,开好护理费、误工费证明,然后向肇事方提出赔偿要求。对方如果能够协商最好,如不配合只能向保险公司直接索赔,但超出去的医疗费还得向肇事方要。
如果不嫌麻烦,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可一次性解决赔偿金额问题,但时间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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