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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10-29 19:58

一、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应该怎么办?

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修正)》 

 第一百八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协议期限内你的邻居未履行协议上一个月内搬走的条款,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反应,该协议达成后对方未履行,要求对你们打架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或者要求再次调解,如果想再次调解,需要注意的是二次调解时限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安机关处理普通的邻里纠纷本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多的会进行调解而不是马上处罚,毕竟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之间还是以和为贵。需要明确的是,在这件事情上,你邻居搬走只能是你们调解协商的结果,公安机关不会也没有这个权力强制让对方搬走。

二、[仲裁]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该怎样处理?

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 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 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 。

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履行;(二)如当事人提出协议内容不当,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协议内容不当的,应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经再次调解变更原协议内容;或者撤销原协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三)对经督促仍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后悔,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

三、双方当事人在发院达成调解协议,一方不履行咋办?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后不履行,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仍然按照原判决书执行。调解书后没有申请执行,达成协议又不履行的话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按原调解书申请执行。不用对该协议另行起诉,后来协议不履行扔具备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参考资料:

四、[仲裁]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该怎样处理?

  答: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履行;   (二)如当事人提出协议内容不当,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协议内容不当的,应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经再次调解变更原协议内容;或者撤销原协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三)对经督促仍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后悔,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

五、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 案例?

1、劳动者方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2、劳动者方申请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劳动合同在合法自愿条件下签定的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一方不得违约违法。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经合法自愿达成后双方必须履行。对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处理,也可申请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六、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我的理解是:必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33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53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本人或者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代理人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提出申请。第354条 两个以上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的,各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其中一个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两个以上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356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当事人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第357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第358条 人民法院审查相关情况时,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对案件进行核实。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向调解组织核实有关情况。

法理依据:1.司法确认的优势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然要是带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

《调解法》第33条第2款: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是不具有这种效力的,这时候,人民调解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和当事人『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质上没啥差别,仅具有类似合同的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起诉后获得(带有执行内容的)胜诉判决,依据该胜诉判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可以省去中间的法院审理环节,直接跳到强制执行;此外还起到有效避免当事人反悔的作用。司法确认这么好,那大家都来确认了,法院的工作量会很大,为了减轻法院负担,需要设置一定的门槛。2.节约司法成本。量:通过立法设置门槛,减少进入法院审查的量。质:经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比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协议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容易符合法律规定。

七、法院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协议,被告还可以上诉吗?

不可以再上诉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法院诉讼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协议书自签收之时即生效,不可以上诉。 如果一方不按生效的法院调解协议书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八、派出所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向派出所反映情况,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或依法向法院起诉!

九、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怎么办?

调解协议、赔偿协议不被履行,能否再以原纠纷起诉? 如之前文章所述,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而且当事人一方以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以调解协议抗辩的,应当提供调解协议书。这就说明,一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便不再能以原纠纷起诉。(但是,如果该调解协议因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原因被认定无效或者撤销,便可以继续以原纠纷起诉)。 那么,纠纷发生以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赔偿协议,是否与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此存在争议,多数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给付赔偿款的义务,便不能因为同一事实再次起诉。(但是,如果但是,如果该调解协议因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原因被认定无效或者撤销,便可以继续以原纠纷起诉)。但是也有法院认为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协议,不能作为确定赔偿责任的直接依据,仍可以以原纠纷起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一方当事人又以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确定相应赔偿责任。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不能作为确定赔偿责任的直接依据。 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予以确认之后,当事人一方又以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后,仍需说明一点:上述所称“原纠纷”多非合同纠纷,而多是侵权纠纷,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此,如果当“原纠纷“为合同纠纷,此后达成的调解协议、还款协议、和解协议等就容易与”补充协议“相混淆。So,详细分析,关注

十、达成调解协议后不服或不履行怎么办?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后不履行,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仍然按照原判决书执行。调解书后没有申请执行,达成协议又不履行的话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按原调解书申请执行。不用对该协议另行起诉,后来协议不履行扔具备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