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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是在社保扣除前还是后?

交通事故 2024-10-25 03:12

一、专项扣除是在社保扣除前还是后?

不是,专项扣除是扣完5000元起征额才扣的,抵扣的是收入,而不是个人所得税。(注意是抵扣收入,而不是抵扣个人所得税)

  例如,①业务发生在2018年10月:

  小张应领工资9000元,社会保险支出13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该交税的工资额=应领工资(9000)-社保(1300)-起征点(5000)=2700元。套用下表的第1级税率。

  应该交的个税=2700*税率3%-速算扣除数0=81元

  ②业务发生在2019年1月:

  小张应领工资9000元,社会保险支出1300元。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小张本人是独生子女,父母均超过60周岁;有两个孩子上小学;还有使用首套贷款购买的房子;正在读成人函授本科。

  小张这个月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分别如下:

  1、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

  2、两个孩子上小学,一个孩子可以扣除1000元,两个孩子可以扣除2000元;

  3、使用首套贷款购买的房子,可以扣除1000元。

  4、读成人函授本科,每个月可以扣除400元。

  小张以上四项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扣除5400元。

  小张的应领工资9000元,扣除社保支出1300元,扣除起征点5000元,再减专项附加扣除5400元,小张应该交税的工资为负数,完全不用交税。

  通过以上举例说明,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后,小张月应领工资9000元不用交税。通常情况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每个项目职工不一定都能享受到,但一般情形下,职工年应领工资十万元基本上不用交税。

  注: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应领工资在6000元以下,扣除社保和起征点后不够交税标准,可以不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

  综上所述,专项扣除是扣完5000元起征额才扣的。

二、误工费是按扣除社保之后的算的吗?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按照五险一金扣除之前的收入来计算的,就是在计算误工费的时候,不能以扣除五险一金以后的收入来赔偿,因为当事人在没有办法正常上班的这段期间,其实社保的缴纳也会受到影响的。

三、社保基数是扣除社保后的金额吗?

社保的基数不是基本工资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

  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的,根据其参加培训和就业状况,可向批准该定点培训机构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社保基数和工资的关系: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

  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为: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按下限基数缴纳。如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工资缴纳。新进员工为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纳基数。

四、公司交社保是怎么扣除的?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五、拘役前取保侯审社保养老金扣除?

刑拘取保候审期间,退休金是需要发放的。在没有判刑前,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一旦判刑服刑,就停止发放,出狱后继续发放。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人民法院判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经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再适用相关法律对其退休待遇进行处理。

六、幼儿园社保是怎么扣除的?

缴纳的险种,缴费基数都不一样。幼儿园需要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险。个体参保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幼儿园员工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个体参保没有这方面的待遇。

幼儿园交的社保,幼儿园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按月扣钱。个人承担的钱比较少。如果按个体参保,所有的钱都得自己交,而且是一次交全年的。

七、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先扣除强制险么?

是的,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在理赔时先行赔付交强险部分,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赔付。

八、交通事故死亡亲属误工费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的限制。

2、已经失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8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该规定限制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不得超过3人,但该规定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对参加处理丧葬事宜的受害人亲属人数未作限制。

因此,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限制。

九、我是泥水工,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

泥水工交通事故误工费,国家没有规定固定赔付多少钱一天。有收入证明按收入证明计算,没有收入证明按同行业同城市标准参照计算。

十、什么是扣除社保后工资和税后工资?

  扣除社保后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发工资扣除缴纳社保个人部分后,剩余的劳动报酬的部分。  税后工资是指劳动者的报酬扣除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