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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者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是多少标准?

交通事故 2024-10-24 05:28

一、交通事故中,伤者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是多少标准?

车祸护理费的计算标准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2、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可在二人或二人以上。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计算公式为=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护理天数

二、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怎么算?

1、停工留薪期内(住院期间以及在家休养期间)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3、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4、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三、工伤期间住院护理费怎么算?

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者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四、人保对于护理费只赔偿住院期间的?

  根据医院的出院证明允许你休息的具体天数计算,休息期间是否需要护理也需要医院的医嘱才可以要求护理费,   依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2019年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如何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住院期间护理费怎么和单位申请。?

回答第一个问题:退休人员因病一次性连续住院满15天以上(含15天)。可申请住院期间护理费补助,补助标准为10元/天。

2、 本人或家属持医疗机构出据的出院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 到退休前所在单位办理申请。本人填写《住院护理费申请表》。

4、 单位受理并审核有关材料和表格,符合条件的当场审批,领导签字盖章。

5、 持上述材料每月10日到校工会福利部(犀浦校区综合楼5层)办理,经校工会福利部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工会领导签字。

6、 到校财务处(犀浦校区综合楼1楼)办理报销业务。

7、 校机关退休教职工将相关材料交退休科,由退休科专人代为办理。

回答第二个问题可以向单位申请,只有医院鉴定的,都可以向单位申请。

七、住院期间护理费按起诉时还是按住院时?

住院期间,护理费按期数十还是按住院时算,护理费是按照你住院的时间可以计算,一直你出院住院期间,护理费按期数十还是按住院时算,护理费是按照你住院的时间可以计算,一直你出院永远期间你起诉时候就从住院和出院的时间算护理费

八、交通事故受伤期间护理费谁出?

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期间护理费,通常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在交通事故中,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责任方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果受伤者需要住院治疗或接受家庭护理,责任方保险公司需要赔偿相关费用。

具体来说,受伤者的护理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康复期间的护理费用以及一些其他的费用,例如照顾者的出车费用、伙食等,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护理费用范畴内。对于长期需要家庭护理的受伤者,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定期护理费用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在赔偿护理费用时,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证明。因此,在受伤期间,受伤者应当妥善保管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证明,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并协助开展赔偿程序。同时,也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九、工伤住院期间家属陪护有护理费吗?

法律分析:有的,停工留薪期内(住院期间以及在家休养期间)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十、山东省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标准?

山东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如《威海市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山东省工伤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

4、备注: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根据协定的配置项目和标准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超出该标准的,不予支付。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1条。

(七)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九)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般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2条;第23条。

4、备注: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及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制定。

(十)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六级伤残为30个月。

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4条、第25条第1款;第3款。

4、备注:

(1)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2)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一)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7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2款、第3款、第4款。

4、备注:(1)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2)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二)工亡待遇标准

1、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2)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一、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二、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第三、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一、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二、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综上所述,现在山东的劳动者一旦出现的工伤而在必要的治疗过后必须及时跟单位协商好关于赔偿的问题,这样既能够防止单位的拖延支付也能让劳动者及时得到赔偿后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以及自己的生活必要支出以免工伤之外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