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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可否反悔?

交通事故 2024-10-17 13:31

一、和解协议可否反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

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民诉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2、既然你对现在委托的律师不满意,还是去找当地的大所换一个律师吧,执行难一直以来都令人头疼

二、和解协议多长时间内可以反悔?

协议签订之后,一般是不能反悔的。除非协议无效、撤销。协议的撤销和无效,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撤销、无效。另外,如果是赠与协议(送东西给别人的协议),在过户或者交付之前,如果协议没有公证,倒是可以随时取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第87条“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四、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范本?

机动交事故解协议书,姓名xxx于某年某月日驾驶骄车xxx车号,在某路口右转弯不小心碰撞在骑电动车,姓名xxx幸好人未受伤,造成电动车损坏,经双方协商骄车驾驶愿意赔偿人民币xxx元作为修理费,今后双方无关。双方签名生效某年月日。

五、交通事故理赔黄牛签了协议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反悔,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六、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怎么办?

赔偿协议有效。2、无正当理由,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尔反尔”,随意反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扩展资料: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交通事故签了快速协议书还能反悔吗?

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没有欺骗,胁迫和重大误解等情节,达成的效力都有法律效力。如果交警或法官在场作为见证,则效力更高一些。如果是法官主持的调解,没有很特别的理由,一般不允许反悔,具有和民事判决同等效力。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签订协议后反悔的情况,如果诉至法院,则法院一般是审查有无欺骗胁迫和重大误解,如果没有,那么一般会支持原有的协议。

法院推翻原有协议的情形,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重大误解。例如,原来的协议遗漏了重要的赔偿项目,并且数额很大。但是,无论数额多大,只要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该项目,则以后一般不允许就此问题反悔

再一种就是,出现了新的情况。例如原协议是肋骨骨折,赔偿三万。后来复诊时发现又颅骨骨折伴颅内出血,则这种情况需要做伤残鉴定。

还有一种,协议中遗漏了当事人。例如,赔偿权利人有伤者,还有他的被扶养人(父母,孩子等),伤者没有权利代表其他人签订协议,除非有他们的授权。如果协议中仅仅伤者签署了伤残赔偿协议,从法律上讲,被扶养人仍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八、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怎么办?赔偿协议有效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并签订赔偿协议,而后一方当事人又反悔起诉到法院的案件。

那么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事人到底能否反悔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首先,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的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自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比较复杂的纠纷形式,涉及众多法律、医学、国家政策等专业性的知识,一般公民难以全面获取和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在处分自己权利时很容易进入认识误区,特别是一些事故发生后急需求助的受害者,由于经济上依赖于赔偿义务的经济赔偿,为应付眼前的发生的医疗费等,出于权宜之策考虑极易陷入对方的“协议陷井”,如果一味认定双方只需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就可能导致赔偿权利人实际丧失数额巨大的人身赔偿,从法理上讲实属显失公平。面对如此利益严重失衡的现象,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的协议内容情况,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的裁判。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上述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或者变更权,以恢复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如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的反悔。

九、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怎么办?赔偿协议有效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并签订赔偿协议,而后一方当事人又反悔起诉到法院的案件。

那么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事人到底能否反悔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履行。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若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

即使赔偿的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自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

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比较复杂的纠纷形式,涉及众多法律、医学、国家政策等专业性的知识,一般公民难以全面获取和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在处分自己权利时很容易进入认识误区,特别是一些事故发生后急需求助的受害者,由于经济上依赖于赔偿义务的经济赔偿,为应付眼前的发生的医疗费等,出于权宜之策考虑极易陷入对方的“协议陷井”,如果一味认定双方只需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就可能导致赔偿权利人实际丧失数额巨大的人身赔偿,从法理上讲实属显失公平。

面对如此利益严重失衡的现象,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的协议内容情况,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的裁判。

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上述规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或者变更权,以恢复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如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的反悔。

十、交通事故和解协议手写有用吗?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手写有效,只要双方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就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