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视频可以公开看吗?
一、交通事故交警视频可以公开看吗?
可以公开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出了交通事故 交警会回头查看事故视频吗?
在定责后出现争议的情况下会查看
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9、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二)责任认定(三)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四)赔偿调解。
四、交通事故感谢交警的话?
谢谢警察同志,让我们分清事故责任
五、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不让看监控视频怎么回事?
如果已经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证据,就能看。 交通事故工作规范(2005)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六、交通事故中交警定责更偏向弱者吗?
1、不可以随意定责。
区分责任的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有详细规定,有人也贴了具体条文,不再多说。
但是要强调的是,关于汽车与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因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很明显汽车负更多的责任,而不是电动车。
但是,电动车超标的情况下,在交警处理的过程中视之为机动车,因此电动车天然就具备“无牌”这一过错,且双方的责任亦是以“机动车VS机动车”的标准来划分。
2、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比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相撞,哪怕机动车一方毫无过错,交警也会找点理由让机动车负个次要责任。因为双方机动车有保险,这样可以让保险承担一定的赔偿。常用理由如“不文明驾驶”、“不注意安全”、“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等,也不管这些在客观上是否能够实现。
3、不能提行政诉讼。
有人说不服这个认定,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是不对的。事故责任认定只能复议,但不能提行政诉讼。
早在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_全文就规定:
四、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再次重申这一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主要是考虑几个方面:
其一,交通事故作为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需要着重判断的双方对事故发生的过错存在差别。虽然多数情况下三者一致,但也仍然存在不一致之处。如一方当事人逃逸导致全责,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就可能只认定为主责,甚至是同等责任。
其二,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诉,则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是否还有权推翻这一认定?
如果有权推翻,那行政诉讼的结论就没意义,只是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和浪费司法资源;如果无权推翻,则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得出结论之前都可能需要先打一次行政诉讼的官司,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而如果不打行政诉讼(比如一方当事人惰于行使权利而过诉讼时效),在刑事诉讼中即使法官认为事故责任有问题也不能推翻,则会导致冤假错案。
七、芬兰交警开车视频
大家好,欢迎来到我的博客!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段关于芬兰交警开车的视频。这是一段非常有趣和惊险的视频,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吧!
背景介绍
芬兰是一个以法制和秩序闻名的北欧国家,交警执法严厉而公正。他们接受了严格的培训,并且在岗位上表现出色。这段视频正是记录了一位芬兰交警执勤时的一次惊险经历。
视频描述
视频开始时,我们看到交警正在一条繁忙的街道上执勤。他身穿明亮的制服,手持着停车标志牌,正在引导交通。突然,一辆闯红灯的轿车飞速驶过,擦肩而过。这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并立即做出了反应。
交警迅速从他停放的摩托车上跳下来,追赶闯红灯的车辆。他稳定地奔跑着,比车辆更快地穿过了拥挤的街道。这场追逐持续了几个街区,引来了周围行人和驾驶员的围观。
最后,在一个拐角处,交警成功地拦截了闯红灯的司机。他用坚定而镇定的语气指责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并要求他出示驾驶证和相关文件。司机被吓到了,看起来有些懊悔。交警与司机进行了简短的交流后,他收回了驾驶证,并给予了相应的罚款。
反思与建议
这段视频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反思。首先,它向我们展示了芬兰交警的职业素养和执勤精神。即使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也能保持冷静和果断地采取行动。
其次,这个视频也提醒我们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闯红灯不仅危及自己的安全,也威胁到其他行人和车辆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记这一点,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有序的交通环境。
最后,这段视频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作为一个司机,我们应该时刻注意交通标志和信号,遵循道路规定。如果犯错了,要及时认错并接受相关处罚。这样才能够避免类似的惊险情况的发生。
总结
这段芬兰交警开车视频是一次精彩的记录,展示了交警执勤的真实场景。它不仅向我们展示了芬兰交警的专业素养,也提醒了我们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希望通过这个视频,我们都能够加强交通法规的意识,共同为创造一个更安全的驾驶环境做出努力。
八、记者怒斥交警视频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于社会治安和交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给广大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困扰。针对这一现象,不少记者纷纷展开调查,第一时间报道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并对相关交通执法部门提出质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记者揭露交警执法失责问题
近日,一段记者怒斥交警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视频中记者直言不讳地指出了某地交警执法不力、失责的问题。该视频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关注。记者在视频中直言不讳地批评了交警部门的执法作风,认为其存在严重的失责问题,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的维护和市民的出行安全。
这段记者怒斥交警的视频一经曝光就引起了热烈的反响,许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记者的报道行为,认为应当加大对交警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同时,也有网友对该视频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认为视频可能存在片面性和夸张成分。对于这一事件,舆论一时间褒贬不一,各界对记者怒斥交警事件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媒体曝光引发社会热议
记者怒斥交警事件的曝光,不仅仅是媒体报道一个个案,更是反映了社会对于交通执法的关注与呼唤。在现代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日益显现,媒体不仅要及时报道事件,更要对事件进行深度批判和分析,引导公众关注社会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
在这个记者怒斥交警的视频中,我们看到记者敢于发声,勇于揭露问题,这种正义的呼声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无论是交警执法失责问题,还是其他社会问题,只有通过媒体的曝光和呼吁,才能让问题得到解决,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与和谐。
交警应当接受批评并及时整改
对于记者怒斥交警的事件,交警部门应当以开放的心态接受批评,对于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反省。作为执法部门,交警应当时刻保持公正执法的原则,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任何形式的失责和渎职行为。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也看到了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对于这些问题,交警部门应当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整体执法水平,让公众更加信任和依赖交警部门的工作。
社会建设需要长期努力
交警执法失责问题不仅仅是一次性事件,更是社会治理中的一个缩影。要想改善交通执法环境,实现交通秩序规范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长期积累。政府部门、交警部门、媒体和市民群众都应当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社会建设的进步和改善。
记者怒斥交警的视频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治理中的一些问题与挑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回避,更不能等闲视之,而是要立足于现实,积极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为建设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九、交通事故如何报交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拨打122电话进行报警
十、怎么上传视频给交警?
上传视频给交警方法如下:
1,打开交管12123,在当地政务平台内点击交通有奖随手拍
2,查看随手拍要求后,点击我要随手拍选项
3,然后上传视频资料后,点击提交选项即可。
拍摄的图片和视频应当尽量反映清楚周边的环境,例如道路上的标牌、服务区的标志、明显的参照物等,在提交举报线索时还应向交警部门说明行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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