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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重伤的交警对司机怎样处理会被拘留吗?

交通事故 2024-06-17

一、交通事故造成重伤的交警对司机怎样处理会被拘留吗?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所以根据以上情况,当时人A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3、具体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可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9、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二)责任认定(三)处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四)赔偿调解。

三、交通事故感谢交警的话?

谢谢警察同志,让我们分清事故责任

四、形容交警遇交通事故的句子?

出了车祸速报警,救死扶伤见真情

五、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

驾驶证是在驾驶机动车之前必须要考取的证件,如果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却去驾驶机动车就算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在我国法律上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二、无证驾驶定义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三、无证驾驶情形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六、交通事故中交警定责更偏向弱者吗?

1、不可以随意定责。

区分责任的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有详细规定,有人也贴了具体条文,不再多说。

但是要强调的是,关于汽车与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因为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很明显汽车负更多的责任,而不是电动车。

但是,电动车超标的情况下,在交警处理的过程中视之为机动车,因此电动车天然就具备“无牌”这一过错,且双方的责任亦是以“机动车VS机动车”的标准来划分。

2、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比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相撞,哪怕机动车一方毫无过错,交警也会找点理由让机动车负个次要责任。因为双方机动车有保险,这样可以让保险承担一定的赔偿。常用理由如“不文明驾驶”、“不注意安全”、“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等,也不管这些在客观上是否能够实现。

3、不能提行政诉讼。

有人说不服这个认定,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是不对的。事故责任认定只能复议,但不能提行政诉讼。

早在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_全文就规定:

四、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再次重申这一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主要是考虑几个方面:

其一,交通事故作为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需要着重判断的双方对事故发生的过错存在差别。虽然多数情况下三者一致,但也仍然存在不一致之处。如一方当事人逃逸导致全责,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就可能只认定为主责,甚至是同等责任。

其二,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诉,则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是否还有权推翻这一认定?

如果有权推翻,那行政诉讼的结论就没意义,只是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和浪费司法资源;如果无权推翻,则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得出结论之前都可能需要先打一次行政诉讼的官司,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而如果不打行政诉讼(比如一方当事人惰于行使权利而过诉讼时效),在刑事诉讼中即使法官认为事故责任有问题也不能推翻,则会导致冤假错案。

七、交警拖车会对车造成损伤吗?

拖车对汽车是没有损坏的,只要找到牵引汽车后方和被牵引车辆前方的拖车挂钩位置。只要挂对位置的话,就不会有损坏的。如果拖车操作不正确的话,车轮和踏板就会被磨损,而且保险盖的钩子还会刮坏汽车。拖车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第一,找到牵引汽车后方和被牵引汽车前方的拖车挂钩位置,一般都会在车辆使用手册中标注出明确位置的,如果不清楚的话,查看车辆使用手册就可以了。

第二,要安装好拖车工具,保证汽车挂钩要了牢固,而且拖钩上面也要有安全锁扣。

八、交警拖车会造成汽车损坏吗?

以前有过这样的事,拖车把车拖坏了,车主索赔成功的。但是现在一般的拖车公司都是很专业滴,车给你拖走,不会伤车的,比如前驱的自动档的车,把前轮一架,开着就跑了,后轮上再给你架上两个小轮子,拉手刹也没事的。

然后好好检查一下前后刹车片,是否有异常磨损的样子就知道了,反正坏了直接起诉他们就可以了。

九、两个电瓶车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住院的,交警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十、交警执法失职造成的损失,可以起诉吗?

交警失职属于公诉案件,你无权自诉。他如果给你造成了损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给你下达了错误的处罚,你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处罚。你直接起诉交警失职,法院当然不会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