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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尸检报告一般多久出来?

交通事故 2024-10-15 13:37

一、交通事故中,尸检报告一般多久出来?

赔说来回答 一般不超过20天。

检验、鉴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第四十条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

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一条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

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去哪里领取?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交警部门会进行尸体检验的,检验完成后交警部门会送达家属尸体检验报告的。

三、尸检报告流程?

一、刑事案件尸检程序

1、尸检首先应当经过家属同意。2、尸检结果,家属有权知道

3、侦查阶段,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延长。

4、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找公安督察部门投诉。

另外需要注意:

1、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2、为了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但考虑到家属往往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对过程是否符合医学解剖程序难以做出专业判断,且解剖现场的特殊性,家属的感情是无法承受的,故建议家属可以委派医生朋友或医疗律师观察尸检过程。

3、在尸检报告出来前,家属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尸检部门对死者的器官标本不要销毁并注意妥善保存,将来如果对尸检结论不服家属还可以申请复核。

四、尸检报告的规定?

规定如下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什么叫尸检报告?

尸检报告是司法鉴定机关针对死者作出的关于尸体情况、致死原因等问题的鉴定意见,属法定证据形式。

六、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出来多久出责任?

1.

车祸尸检报告出来后几天出责任划分 车辆尸检报告出来后,自检验报告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七、尸检报告需要签字吗?

尸检投告需要签字吗?

答:尸体检查必须需要监护人来签字,因为做尸体检检报告,哪不是随随便便,你想做就能做的, 做尸体检查是要 严格遵守法律,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有法律部门派遣的,有国家颁发的,法医证的,法医来做才合格,否则法医鉴定结果是无效的。

八、尸检报告都包括什么?

尸检报告是由法医学专家根据对尸体进行详细检查和分析后所编写的一份报告。尸检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尸体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

2. 尸体外观描述:对尸体外观的详细描述,包括身高、体型、肤色、伤痕等。

3. 尸体解剖学检查:对尸体各个器官的外观、大小、形态等进行检查和描述,包括头颅、颈部、胸腔、腹腔、四肢等。

4. 内脏检查:对尸体内脏进行检查,包括心脏、肺、肝脏、肾脏、胃肠等器官的状况。

5. 组织和标本取样:根据需要,对尸体的组织或标本进行取样,进行病理学或毒理学检查。

6. 毒物学检查:如果怀疑与毒物相关的死因,尸检报告可能包括对尸体组织或体液进行毒物学检查的结果。

7. 病理学诊断:根据尸体解剖学检查和其他检查结果,对死因进行病理学诊断。这可能包括具体的病理学疾病名称、损伤原因等。

8. 结论和建议:根据对尸体的检查,法医学专家可能给出关于死因、伤害性质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结论和建议。

需要注意的是,尸检报告的内容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要而有所不同。此外,尸检报告通常由专业的法医学专家编写,对于一般人来说,获取尸检报告的途径通常是通过相关部门或法律程序。

九、尸检报告什么意思?

是指尸体经法医检查的报告的意思。

十、尸检报告多久能出来?

一般不超过20天。检验、鉴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第四十条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一条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