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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损失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 2024-10-11 07:57

一、工程损失包括哪些?

赔偿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是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

在建工程损失是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等等。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二、车辆损失包括哪些?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简称车损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但车损险也有种种除外责任,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就会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 碰撞、倾覆、坠落;

② 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 暴风、龙卷风;

⑤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三、直接损失包括哪些?

直接损失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财产利益直接减少的损失。是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包括:可得的财产之法定或天然孳息的丧失、可得利润的丧失、可得工资奖金的丧失、可能的挣钱能力的丧失或降低等。

四、损失性废物包括哪些?

损失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此类废物要求单独硬质包装物(黄色)包装,防止刺穿、误伤工作人员。包括:1.所有的针头、缝合针。

2.各类刀、锯(例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五、车辆损失险包括哪些险种?

车辆损失险的含义: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但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是多数私家车车险中保费最高的一个险种。

根据规定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外力损失:碰撞、倾覆、坠落;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2、外物损失: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3、自然灾害:龙卷风;雷击、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火灾、爆炸。

六、车辆损失综合险包括哪些?

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盗窃险,自燃险,发动机特别险,涉水险,车上人员险,车上货物险,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可指定特约修理厂险,代驾险。还有营业车险,非营业车险,特种车险。

七、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自己的车辆损失吗?

如果你发生了交通事故,你是全责,你报保险了,但是看你交的都有什么保险,如果你只交了强险和第三者险,你出事故了,你报保险,保险只会赔偿对方车的损坏,如果你交保险的时候还多交了一份自损险,那你出事故了,保险公司会给对方车赔偿的,你也有自己的自损险可以给你赔偿的。

八、企业的废品损失包括哪些内容?

废品损失指由于废品的产生而形成的损失性费用。是指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扣除废品残值和应由过失人负担赔款后的净损失与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之和。出售后发现的废品,由于退回废品而支付的运杂费也应包括在废品损失之内。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在扣除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偿款以后的净损失,该损失应由同种产品的产成品成本负担,所以废品损失的发生会使产成品成本升高。正确组织废品损失的核算,对于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都有着重要意义。废品损失的项目包括: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在扣除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偿款以后的净损失,该损失应由同种产品的产成品成本负担,所以废品损失的发生会使产成品成本升高。正确组织废品损失的核算,对于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都有着重要意义。但以下各项发生的损失不属于废品损失:

1、销售退回的废品,其发生的一切损失,计入“营业费用”;

2、实行包修、包退、包换“三包”的企业,在产品出售以后退回的废品,损失应计入“营业费用”;

3、产品入库后,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而损坏或变质的废品,属于管理上的问题,其损失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

九、安全风险导致的损失包括哪些?

损失包括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费;财产损失、包括材料、设备等财产的损毁或被盗;因引起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为恢复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第三者责为建设工程实施期间,因意外事故可能导致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作的经济赔偿以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停工损失具体包括哪些项目?

  《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规定:需要单独计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因停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可以单独设置“停工损失”科目;停工损失包括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应当采用待摊、预提的方法,由开工期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为停工损失。笔者认为,对于非季节性生产企业的停工损失,无论是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停工损失”科目核算,还是在“停工损失”科目核算,都存在下列问题:  1.《制度》只说明用“停工损失”科目来归集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没有明确规定该费用的最终归属。  2.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停工损失”科目来归集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如果当期期末结转,则停工期内没有相应的核算对象(产品)来承担该费用;如果当期期末不结转,那么该科目就有余额,而余额反映的内容与《制度》的规定是不相符的。因为《制度》规定:“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  笔者认为,企业成本核算,除采用分批法核算的外,产品制造成本的核算都是按月进行的。企业停工的原因及时间各种各样,可以视工作中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我们可以把停工分为企业计划内停工和企业计划外停工。  对于企业计划内停工,如每年安排设备大修理,是每个企业的正常停产,这期间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可以采用待摊、预提的方法,由开工期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停工损失处理。  对于企业计划外停工,如市场原因产品暂时滞销,企业安排停产,这期间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可以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停工损失”或“停工损失”科目归集后,期末直接结转到“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科目。这样核算的原因有三个:

①企业计划外停工,归根结底都是管理上的原因;

②如果企业计划外停工的损失在以后生产期内分摊,那么就不能真实反映生产当期产品成本情况;③若在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或几个月停工,该费用又如何处理呢?不可能由以前月完工产品承担,也不可能把今年的停工损失结转到下年度,否则不能真实地反映当年的经营状况。因此,企业计划外停工的停工损失应单独核算,并于期末结转到“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