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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下和经常项下的区别?

交通事故 2024-10-11 07:40

一、资本项下和经常项下的区别?

资本项下和经常项下是指国际收支统计中的两个重要分类。它们描述了一个国家在某一时期内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活动,包括贸易、投资和转移支付等。

具体来说,资本项下是指跨国资本流动、直接外国投资以及购买和销售海外资产等与资本运动有关的收支项。在国际收支统计中,资本项下通常被认为是比较短期的一项收支,例如外国投资者在一个国家购买股票或债券,或是一个人在海外买房等。

而经常项下则是指与商品和服务有关的收支项,如进出口贸易、服务贸易和转移支付等。这些收支往往是通过贸易和服务活动实现的。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经常项下通常被认为是比较长期的一项收支,因为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的长期贸易往来。

总的来说,资本项下和经常项下的区别在于其所描述的经济活动的性质不同。资本项下通常反映的是国际资本流动的短期波动,经常项下则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长期贸易往来。理解资本项下和经常项下的区别对于了解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二、交通事故伤者要求额外赔偿他3000元,该不该赔偿?

第一个问题,你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以赔,在这件事上法律没有规定你需要额外赔偿。

第二个问题,不会。

保险公司会少掉部分赔偿,但是不影响主体金额,打官司反而能拿到这些少掉的钱。

其次诉讼可以要求判给保险公司,然后你可以免掉绝对免赔额(主要是医疗费,不是不计免赔,两者有区别的)的坑,尤其是某人要扣掉10%。

三、交通事故假肢赔偿?

如果是需要安装假肢的,可能涉及两方面的赔偿。

第一,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要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第二,需要安装假肢的,可以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这个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主张。

四、东莞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东莞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东莞护理劳务报酬:25元/天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东莞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30226.71元/年,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10542.84元/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东莞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396.3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58.56元/年。

1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分三种情况: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东莞市2013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01元/年。

13、精神损害抚慰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一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五、资本项下和经常项下的基本概念?

经常项目是指一国与外国进行经济交易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贸易收支是一国出口商品所得的外汇收入和进口商品的外汇支出的总称。服务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对外提供各类综合服务及劳务或接受服务和劳务所发生的外汇收支。单方面转移是一国对外单方面的无对等的无偿支付,包括私人单方面转移与政府单方面转移。在国际收支统计,经常项目亦称经常账户。其中包括有形的商品的进出口(即国际贸易);无形的贸易,如运输、保险、旅游的收支;以及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如赔款、援助、汇款、赠予等等。 资本项目是指国与国之间发生的资本流出与流入。换言之,就是一国为了某种经济目的在国际经济交易中发生的资本跨国界的收支项目。包括各国间股票、债券、证券等的交易,以及一国政府、居民或企业在国外的存款。分为长期资本(合同规定偿还期超过1年的资本或像公司股本一样未定偿还期资本如固定资产投入等)和短期资本(即期付款的资本和合同规定借款期为1年和1年以下的资本)。 在国际收支统计,资本项目亦称资本账户。

六、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与残疾赔偿区别?

一、残疾赔偿金与伤残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的区别是前者是赔偿的具体金额和内容不一样。残疾者受到伤害而导致的生活资源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损失,后者是包括于一种精神方面的赔偿。而且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规定在民法当中和交通法律当中。

二、具体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残疾赔偿金及其性质的认定,有着不同的规定,体现出不同的态度。

1、《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对残疾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中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依其文义,应理解为对受害人因受损害而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者丧失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在19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中,均作了类似《民法通则》的规定。

3、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最先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法律。而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残疾赔偿金作了规定。这两部重要的法律,对于致人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在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内容之外规定了残疾赔偿金。

为此,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而且参与制定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部门也作此解释。

最明显的是,在2001年3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则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因此,在司法上,残疾赔偿金的性质被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

七、借款合同项下借款

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的重要性

在金融行业中,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交易形式。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具有重要的意义,不论是对于借贷双方还是整个经济体系来说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将从不同方面阐述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的重要性。

1. 借款合同保障双方权益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它记录了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在借款交易中的权益和责任。借款人通过签署借款合同表明其愿意遵守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期限、利率、以及其他各项约定。同时,借款合同也规定了出借人的权益,包括债权的转让和追索等。通过借款合同,借贷双方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增加了交易的可靠性。

2. 借款合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在金融市场中起到了维护市场稳定的作用。通过合同规范借贷行为,避免了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的发生。借款合同规定了借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等要素,让市场参与者能够清楚了解交易的条件和风险。这样一来,投资者能够更好地评估和分析借款项目,从而决策更加科学,为金融市场提供了更稳定的发展环境。

3. 借款合同推动经济发展

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中,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使其能够进行各种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借款合同的存在推动了经济的发展。通过借款合同,借款人可以获得所需的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升企业生产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借款合同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机会,实现资金增值。借款合同促进了资金的有效配置,提高了经济效益。

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的风险管理

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交易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为了有效管理这些风险,借贷双方需要采取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发生和影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管理措施。

1. 风险识别和评估

在借款合同项下进行借款之前,双方应该对借款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借款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包括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出借人则需要对借款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确定借款的风险水平。通过风险识别和评估,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借贷交易的风险特征,做出相应的决策。

2. 借款合同约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借款合同应当约定一些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的发生和影响。例如,借款合同可以约定逾期还款的罚息、违约金等,以激励借款人按时还款。借款合同还可以约定抵押物或担保人的要求,以增加借款的担保程度。通过借款合同约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有效地管理借款交易中的风险。

3. 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交易需要实施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双方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对借款交易进行实时的监测和控制。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保障借贷双方的利益。

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的合规性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在金融行业中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借款双方需要努力确保借款交易的合规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法律法规遵守

借款双方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借款交易的合规性。例如,借款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应当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出借人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通过法律法规的遵守,可以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2.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交易应当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保证交易的透明度。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出借人应当向借款人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费率等信息。通过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的保证,可以提高借贷交易的合规性和可信度。

结语

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作为一种常见的金融交易形式,在金融行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保障了借贷双方的权益,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还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然而,在进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交易时,需要注意风险管理和合规性的问题,以降低风险,保障交易的合法性。

八、租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按照租车协议赔偿。在签订租车协议时,一定要明确,该车除了交强险还有参保了什么险种,发生事故后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报险、报警,都应写进租车协议。

如果发生事故,并且参加了相应的险种,属于己方责任的就可以走保险。如果没参保或没有参保相应的险种,承租人就得承担责任。

九、日本交通事故赔偿困惑?

  根据日本《民法》第709条,认定侵权行为地为日本,日本的法院依法拥有管辖权。  如果在日本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不得不住院的,被害人可以向对方请求以下补偿和赔偿费用:治疗费、雇人护理费、住院各种杂费、误工损失费、因伤害带来的精神赔偿费。  万一不幸因交通事故而去世的,家人可请求逸失利益费、精神赔偿费、葬礼费用等。

十、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

(五)车辆的车况比较好的话,第一年折旧20%左右;以后每年2%-5%左右(以当年同一款车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