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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民事赔偿中当事人确实没能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10-09 15:55

一、法院宣判民事赔偿中当事人确实没能力赔偿怎么办?

  民事责任是以履行为能力为限,真要是当事人丧失履行能力或清偿能力时,债权人的债权属于待实现债权,还真有可能实现不了债权。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责任方没钱赔偿怎么办?权利方有三个解决办法: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时再执行。  

3、无力赔偿财产可以赔偿劳务,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法院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式赔偿。

二、开车撞死人无保险无经济赔偿能力怎么办?

1、“开车撞死人无保险无经济赔偿能力怎么办?”:

(1)撞死一人,如果是主要责任或全责,还会有刑事责任。

(2)无力一次性全部赔偿,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赔偿。对方也可以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以后有能力偿还时再恢复执行。

2、“我同事告诉我说法律中有一条.要按当事人的家庭经济能力赔偿”:

(1)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那受害人真是要冤死了:生命无价,怎么会根据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有就赔、没有就不赔呢?!

(2)如果是精神损害赔偿,倒是可以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赔偿数额的。

三、法院判决赔偿当事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申请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而对争议的标的物或有关财产采取一种限制处分的临时性法律保护措施,叫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诉讼保全,是指从诉讼开始之后至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之前,人民法院所进行的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之前对有关财产进行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赔偿。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后或者判决书送达后的上诉期限内,发现当事人有转移、隐藏、出卖或毁损财产等情况,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均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对上诉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在上诉期限内所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应及时报送上诉二审法院。

四、打伤人子女不管本人又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打伤人子女不管本人又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打伤人子女不管,本人又无偿还能力,这个可以需求协助的,把治疗、误工等证明保留,诉诸法律。打伤人子女不管老人,但是他们的老人惹了事,他们是有连带责任的,不是他们说不管就能不管的,这个具体可以找律师咨询咨询。

五、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同等责任的对方无经济能力赔偿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但是等有能力赔偿的时候在要求执行或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并且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可以要求法院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六、交通事故被法院判赔偿5万没能力赔偿怎么办?会判坐牢吗?

举一个例子:这件事大概二十多年了。我村的一位老头在村头的桥头站着玩,突然迎面开来了一辆农用三轮车,到桥头拐弯太急,整不好方向盘,老头也来不急躲避。三轮车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把老头撞下桥去,老头一点反应也没有就去世了。

后来调解不成打上了官司,法院判司机给受害者家属(具体数额我不记得了),经过多次开庭司机不到庭,后来多方面压力下,司机利用几次给受害者一共一万八千元,再也没钱了。法院多次催也不给,最后干脆躲起来了,司机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一点办法也没有了。法院,受害者家属看到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办法了,法院工作人员说判他有什么用,他又不是故意的。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种事情一句话很难说清楚,一是看受害者的年龄,在家中的作用,还要看司机的态度,经济状况多方面考察。当然对于那些逃逸,死不认帐或者故意造成事故的司机不仅罚款那么简单,该坐牢就得坐牢,同时赔款还是要陪的。

七、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后,以作工伤认定,但肇事方无赔偿能力。应该得到怎样赔偿?

  一、《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所说的情形,应属工伤,可以向肇事者主张侵权赔偿,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

八、借车撞人了,当事人没有赔偿能力,跟车主有关系吗?

看具体情形,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 一、对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无赔偿责任:  其实,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施行,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车主无过错呢?要符合3个条件: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  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三、借车人肇事后逃逸后, 车主无赔偿责任:  有些车主比较倒霉,车借出去了,肇事后还逃逸,受害人还找上门索赔了。怎么办?这种情况,车主也无需赔偿。同样是《侵权责任法》规定,车辆借出后驾驶人肇事逃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四、借车人无赔偿能力,车主要垫付,这个责任不轻啊,千万注意:  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导致肇事司机赔偿不了。法庭会判决车主垫付赔偿金,但垫付金额不会超过汽车自身价格。事后,车主可以向肇事司机或者其家属追讨垫付的金额。这个就倒霉了.你弟弟的情况恰恰符合最倒霉的情况,建议你找个专业的律师帮你处理。

九、精神病打人,其监护人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精神病打人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可以责令精神病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由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分次序,如果第一监护人没钱,可以要求第二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十、酒驾肇事者无赔偿能力,受害者怎么办?

你所说的没有赔偿能力是啥都没有吗?车房存款,如果你啥都没有那就等着坐牢吧,从重处罚!有钱的话就是撞死人只要钱陪够了家属原谅书一写你也就放了,但是不能酒驾毒驾逃逸,其实这些都无所谓了钱够别曝光咋样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