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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能上诉吗?

交通事故 2024-10-08 22:50

一、简易程序能上诉吗?

当然可以上诉了,上诉权是每一个被告人享有的法定权利!

二、刑事简易程序上诉高院多久立案?

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

2、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期限,以及精神病鉴定的时间。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三、简易程序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

可以上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同于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采取一审终审程序,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只能申请再审,不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四、交通事故上诉可以撤回吗?

交通事故诉讼立案可不可以撤回。

交通事故立案后能撤销。

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要起诉,否则就过诉讼事效了。如果是人身损害的,在受害人终结治疗后的一年内为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中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并向交警提供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交通事故报案后双方协商私了,报案人不需要向公安交管部门销案。

五、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宣判后能上诉吗?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宣判后是可以继续上诉的。简易程序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发现有不适当适用的情况还有可能转为普通程序。采用简易程序,法官通常会在开庭审理时告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六、民事上诉案件审理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不得延长。

扩展材料:

简易程序的法定审限及延长适用与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不同,简易程序从设立时起,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就从未规定过它的审限可以延长。相反,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1992年民诉意见)第一百七十条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因此,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限应为绝对期限。这样规定主要是出于简易程序制度设计目的考虑。因为简易程序只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若三个月内未审结,就说明案情复杂,不适宜再按简易程序处理,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转为普通程序。

七、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理赔限额?

没有限额。以前没有12123平台以前,各省市依据自身情况曾经各自出台过使用简易程序的限额,自从12123平台开通以来这个限额就没有了。甚至只有车辆损失没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不用经过交警,事故双方通过12123平台就可以走保险解决事故了。

八、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利与弊?

现在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有利而没有弊端。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可以节约很大的时间,省去了奔波之苦,直接开车到修理厂,修好后直接驾车走人了。有人受伤的也可以直接由保险代赔不用自己来回跑了。

现在简易程序也可以复核了,万一有什么觉得不妥的还可以复核。

九、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过了一年有新的证据可以上诉吗?

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过了一年有新的证据也不能在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了。因为第一,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能申请复核,第二,即使可以复核,已经超过申请复核的期限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非机动车方明显过错,可以在诉讼时,向法院提出来,法院会考虑的,法院不会完全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处理的。网上有不少这样的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十、简易程序的上诉期内多长时间审结?

一审民事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