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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不认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9-29 23:04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不认怎么办?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二、交通事故没有车损鉴定书能起诉吗?

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是可以的,后期可以根据需要做定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只是会影响到人民法院对于案件事实和损失数额的认定,不会影响当事人的起诉。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委托生效日?

交通事故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在受害人伤情稳定后,由双方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要在30天内完成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四、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书是医院开具的吗?

答:是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五、交通事故电动车鉴定书有什么作用?

一、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二、及时、公正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利于切实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一份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双方就按照相应的承担责任,当然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述。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六、交通事故鉴定书还没出来能把车开走吗?

不能提车,交通事故鉴定书没出来说明交警还没有认定责任,所以还不能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的,这个必须是双方都签字才能放车。第二种是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是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队事故车辆扣押,做鉴定,然后下达的事故认定书,这个不需要双方同时签字,或者有一方不签字也可以放车的,签字只是证明你拿到认定书了,没有别的作用。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可以放车。一旦正式认定书下达,说明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商谈赔偿,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起诉到法院了,有法院判决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一方存在逃逸的情况下,是需要按照全责来进行处理的, 另外对于车辆的处理情况,一般是需要由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鉴定后才可以提车的。

七、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是给当事人么?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以后,根据交通法规定,责任认定书要求送必须达到事故双方当事人手中,事故双方当事人如果同意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那么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签字有效,交警同样盖章签字,一式三份,具有法律效应

八、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书对责任书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书对责任书有影响,如果是车辆本身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那就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影响起决定性作用,如果车辆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那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书对责任认定书没有影响,最重要的是要看车辆本身有没有问题

九、交通事故鉴定书出来后肇事者会收监吗?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车主被判定为主责并不会马上被拘留。具体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几天内通知拘留需要看交警是如何处理。对于没有达到交通肇事罪标准的,车主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用被拘留,而如果车主的违法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或者是严重事故的主责,那么就会被拘留。

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还没出来可以赔偿吗?

可以要求赔偿。

伤残鉴定报告还没出来前,可以先协商赔偿前期产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等损失。陪完之后等伤残鉴定报告下来确定构成残疾,而且知道构成几级残疾之后再找对方协商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