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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重伤以后法律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 2024-09-24 06:24

一、伤情鉴定重伤以后法律程序怎么走?

伤情鉴定重伤嫌疑人触犯刑法,由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将案卷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对嫌疑人进行判决,你可以一并提出赔偿,也可以单独起诉赔偿。

二、重伤鉴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称重伤,要达到如下标准:(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扩展资料: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三、交通事故护理级别鉴定程序?

首先报警110,120然后出具伤残签到

四、交通事故和解后轻重伤鉴定还做吗?

有可能需要做。

经过交警责任认定,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做伤情鉴定由交警确定,即使当事人和解了,交警仍然仍然可以要求做伤情鉴定。如果肇事一方承担主责或者全责,导致另一方重伤,同时又具有无证驾驶,醉驾,超载,脱审等情况,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案件,即使双方和解了,仍然需要做伤情鉴定。

五、交通事故对方受重伤怎么不去做伤情鉴定?

交通事故对方受重伤怎么不去做伤残鉴定,这些需要等到人家医治到一定康复程度才可以去的。伤残鉴定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重要依据,同时伤残鉴定也涉及到后续治疗及其他护理赔偿费用。肇事方在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完,无法领取被扣压车辆!

六、重伤害鉴定标准?

鉴定重伤害的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5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一、致使人体肢体残疾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致使人丧失了听觉,视觉或者是其他器官功能的。

三、对其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

重伤是指人体残疾、容貌损毁、听力丧失、视觉丧失、其它器官功能丧失或重大伤害其他人体健康的。根据损伤程度,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七、伤情鉴定怎样变重伤?

伤情鉴定。是依据医院的报告。绝对不可能把轻微伤变成轻伤。把轻伤变成重伤。伤情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所出具。是一个权威的鉴定报告。是由派出所指定。

你到哪个司法鉴定所。并且亲自带你去。是由国家替你出钱。

一系列就是为了保证伤情报告的严谨性

八、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和时间?

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综合评定:

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九、伤情鉴定重伤三级如何鉴定?

三级伤残鉴定流程是

 (一)受理范围:已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工伤的职工,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1、用人单位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且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向市劳鉴办办理申请鉴定手续。

 2、1995年以前的“旧工伤”,因用人单位改制、人员分流或工伤职工要求提前退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持原工伤事故认定档案材料,或由现用人单位出示工伤人员鉴定委托书,市劳鉴办才能给予受理。

(二)申请手续: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2、填交《厦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7、缴交鉴定费;

(三)鉴定时间

1、符合医疗终结标准和医疗终结期限的,一般在鉴定材料交齐后60日内由市劳鉴办安排鉴定。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2、因骨折、关节损伤、神经损伤等医疗终结期限未满、康复?需时日或烧伤毁容等特殊情况,需等医疗终结期满或康复期满的,另行告知鉴定时间,请工伤职工等待通知。

(四)组织鉴定

1、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2、每次鉴定须有3人或3人以上鉴定组专家参加,鉴定结果由3位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3、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鉴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十、重伤九级鉴定标准?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鉴定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