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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与营养费每天是多少?

交通事故 2024-09-23 08:48

一、护理费与营养费每天是多少?

护理费大概是一天几百元左右,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长营养,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二、南宁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

必要的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限

  

  说明:指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受到损害,为弥补该损害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伤残情况”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

  是否需要赔偿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

  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裁判。

  没有住院的,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特殊群体的受害人如老幼病残孕,可以适当主张营养费,如果没有营养费发票的,河南省一般是10元/天。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二七区法院和郑州市中院判决的有按10元/天计算的。

  如果不属于老幼病残孕群体的,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三、兰州交通事故误工费每天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大概为五万元左右,由于误工的时间是难以确定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想要获得误工赔偿的主体,必须要能够证明确实存在误工的情形,但是难免会有单位与职员串通,虚构误工时间的情形发生。

误工费的标准有两个,还有一些地方是有三个。首先第一个就是由政府给出的数据,每年都会更新的,大家可以去查阅。另外一个,就是由受害者自己主张并且提出证据证明的,那么计算基准是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扣掉假期进行计算得出来的结果。至于第三个标准就是第二个标准和第一个标准的结合,那就是地方对误工费的最高额有限制,最高不得超出省数据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按照3倍进行计算。

误工费的天数计算基准在于医生在查看病情时所写的医疗报告,里面一般都会写明建议休息多少时间。如果没有,是可以找医生开证明的。如果没有及时找医生开证明,还可以在申请伤残赔偿等医疗鉴定的时候,让法医根据医疗诊断书以及医疗报告等资料进行鉴定评估,给出适当的结果。所以这点是不用担心的,因为是可以确定下来的。不过最好还是让医生开证明,毕竟他是主治医生对你的病情更为了解,结果也是最为公正的。

注意一点,这里的误工费仅仅是受害人的误工费,而不包括家里面的亲属为了照顾在住院的受害者,而耽误工作的费用。那个是属于护理费的范畴,而不属于误工费。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车主赔付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不管是误工费还是医疗费,只要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前就购买了保险的,确实是需要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是他人举证肇事者存在着醉驾等严重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的,该保险公司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四、交通事故停尸费每天标准?

按照规定赔偿义务人赔偿6个月所在法院当地职工工资的丧葬费包括停尸费,应当由被害方在丧葬费中承担。

不同的殡仪馆 收费是不同的 ,一般是按照小时计费,一小时大约几块钱。

五、2021年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每天二十元至四十元,具体的赔偿金额是由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受损害人的伤情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确定的,一般来说营养费的应赔偿人员是在交通事故中遭受轻伤以上的受害人,而且需要有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六、交通事故营养费证明怎么开具?

因交通事故 营养费的证明并不是由交警部门开具 而是由医院进行开具 ,通常伤者可以到自己就诊的医院找主治医师, 对自己的伤情恢复状况是否需要营养支持恢复, 要求医院开具 病情证明 ,医生通常会在出院小结中 注明加强营养 不适随诊。

七、扬州地区的交通事故出院后的护理费,营养费每天是多少钱一天?

营养费有医嘱确定,护理费一般标准:71元/人/天;权威的法律依据:由鉴定机构确定。

八、交通事故营养费陪护费也要划责任吗?

是的,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情况下先由交强险赔偿,不区分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超过部分,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

九、交通事故没营养费护理费怎么算?

有关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和护理费赔偿数额问题,应当分别解答。

一是,营养费,各地法院在掌握赔偿数额标准不一样,但一般在每日以15元到50元来确定,时间确定在住院期间和出院一定时间(这个时间一般由医院病历来确定,并由法院酌定认定);

二是,护理费,如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护理人员的因护理实际减少的损失来计算,比如护理人员月收入为3000元,每天为100元,其护理时间为60天,护理费应当为6000元。

护理人员的收入应当由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并出具因护理他人误工被扣除工资的证明。

如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三是,护理时间,分为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护理。一般伤残不重,而且能够恢复生活自理的,按照住院期间的时间来计算护理天数,以一人为限,如需二人以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的证明。出院后护理是指不能在一定期间内恢复,需要长期护理的,如一、二伤残并且伤者不能自理,一般情况下需要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护理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十、成人每天需要多少营养?

          成人每天各种营养素摄入量不同,常见营养素有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质、维生素、钙、镁、锌、铁、铜、碘等,人体对营养素的需求量是维持身体、大脑正常生理功能所必需的最低数量。

         正常成人每日需供给混合食物蛋白质为70-100克,碳水化合物为500克,脂质为60克,维生素A2200国际单位,维生素D300-400国际单位,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各需1.2毫克,烟酸13毫克,维生素C70-75毫克。钙1000-600毫克,镁350毫克,锌15毫克,铁15毫克,铜2.5毫克,碘每日只需150微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