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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半责任,我方摩托车无保险,并且受伤入院,对方机动车有保险,会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 2024-05-13

一、交通事故对半责任,我方摩托车无保险,并且受伤入院,对方机动车有保险,会怎么赔付?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依照《民法典》第1213条之规定,我方相关损失在对方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是无需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再依照责任比例由对方的商业险赔偿我方。仍有不足时,再由对方依照责任比例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方车损费用,因我方未依规定投保交强险险,故先由我方自行承担2000元后,再依照责任比例赔偿对方。

2.交强险分项限额为:

医疗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死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他财物损失2000元。

4.受害方依法可以求偿项目,包含了: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财物损失...等项目。

5.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与我讨论。

6.加油。

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走保险?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是,报保险都是有责任的一方去报的,而无责任一方并不需要使用自己的保险。另外,事故后的理赔流程一般如下:

48小时内报险

首先,出了事故后我们一定要记得打3个电话,如果有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是联系120,紧接着就是交警电话122以及保险公司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在48小时内及时报险,不然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拍照

在等交警和报险公司到达现场之前,我们要记得收集现场证据,比如行车记录仪录像,用手机拍照等。一般需要拍到全景照-车头及车尾,中心照-车身左右两侧以及细目照(碰撞点、刹车痕迹、散落物等等)。

定损、维修

当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后,交警会出具相关的责任认定书,这对于保险理赔也是很重要的依据。同时保险人员也会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通知我们到指定的维修店进行维修。

理赔

在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我们就要拿着相关资料,比如机动车索赔通知书,行驶证以及赔款收据等等向保险公司报销理赔。这里还需注意的是,不要为了节省时间先找修完车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不然保险公司认定的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就需要车主自己承担了。

总之,发生事故以后先别慌,只要按照上面的流程一步步来准没错。一般来说,如果是我们的责任,修自己的车是用到我们买的车损险,而赔付对方的,首先是用到交强险,若不够,就会用到我们买的三者险。所以我们在购买车险的时候要注意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不计免赔”,这个方案是最为基本的。

三、交通事故走保险为何那么麻烦?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四、交通事故走综合保险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走综合保险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五、机动车无责可以走保险修理车子?

机动车发生事故无责可以走保险修理车子的。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对方付全责的时候,在对方没有赔付能力的前提下,车主可以先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去进行追偿。

由于代位求偿保险公司追回赔偿费用的几率很低,这部分赔偿损失基本上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因此多家保险公司的规定都是代位求偿算出险。

具体的情况投保人可以询问保险公司的客服,只要不影响来年保费,算出险也是没什么影响的。

《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

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走保险对方不配合走保险怎么办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绝对是一次糟糕的经历。无论是小小的刮蹭还是严重的碰撞,交通事故往往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步:保持冷静

面对发生的事故,保持冷静是最关键的。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与对方发生争执或争吵。无论对方是否配合,你都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的态度。

第二步:确保安全

在确保自己的安全的前提下,你需要尽力保护现场的安全。如果车辆可以移动,尽量将车辆开到安全的位置,避免阻碍交通。如果车辆无法移动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警并等待警察的指示。

第三步:获取证据

收集足够的证据对于处理交通事故非常重要。你可以拍摄现场照片、记录事故时间和地点、获取对方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寻求现场目击者的联系方式。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保险理赔和责任认定非常有帮助。

第四步:与对方交换信息

无论对方是否配合,你都需要与对方交换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车辆牌照号码以及保险信息。如果对方不配合提供信息,你可以向警察报案,并告知警察对方不愿配合提供信息的情况。

第五步:走保险

如果对方不愿配合,并且你的车辆受到了损坏,那么走保险是最好的选择。你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的相关证据和信息,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保险条款来处理你的申请。

第六步: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对方仍然不配合,并且你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那么你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他们可以帮助你了解你的权益,处理保险纠纷,并在必要时代表你提起诉讼。

结语

面对交通事故,保持冷静和理智很重要。无论对方是否配合,在保障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收集证据并与对方交换信息。走保险是最好的选择,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来处理你的申请。如果对方仍然不配合,你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希望大家都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七、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投保

第五条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九条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保监会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八、车辆出了交通事故可以走保险吗?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用来修理车辆。如果当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报废的标准,即评价车辆的维修费用与车辆的实际价值相同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因为车辆报废保险理赔金额相对较多,所审核程序也相对严格,是按照报废标准认定的,并不是车主一提交申请就能被认定的。

所以,如果车主自认爱车报废,是不能申请报废索赔的,还要看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

举个栗子,车主小张一直购买平安车险,今年上半年,在开车途中,为了躲避一行人,将车开进了沟里,导致车辆损毁严重。小张认为自己的车子已经不能修理了,所以就拨打了平安车险的报案电话,申请进行车辆报废保险理赔,很快保险公司的人员来到了现场,勘察完现场,经过保险公司的严格审核,认为小张的车辆为非报废车辆,最终保险公司赔偿了汽车的修理费用。

九、交通事故认定后如何走保险结案?

交通事故认定后,找保险公司结案: 第一步: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3证和保险单证后,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 字确认。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第二步:车辆送修理厂修理

  事故车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完成修理,车主应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提车了。如果车主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车主在支付修理费后,应再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 的理赔部门索赔。

  第三步:复核后赔付结案

  最后一个环节是对遇险车辆修复进行复审及事件处理结案,在办理保险索赔时车主所需的资料有: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件单正本原件、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买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会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出的部分再由商业险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商业险的超出的部分则需要自己进行补充。

十、交通事故只有全责才会走保险吗?

不是的,事故险是不分无责和全责的,都是要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