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追究法人代表造成的损失吗?
一、公司追究法人代表造成的损失吗?
会啊,如果是法人代表的过失的话我,可以追究的。
所以如果不是实际情况的话千万不要替别人担任法人代表,责任可大可小的
二、路边电力施工造成交通事故?
这要看是谁的责任。
如果电力施工没有设置告示牌、围栏等防护措施,且产生视角障碍而发生交通事故,电力施工单位肯定会负有责任。
如果电力施工告示牌、围栏等防护设施、施工允许等手续齐全,在影响交通安全处有警示等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为正常交通事故,按正常交通事故处理。
不管什么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并与保险公司联系,合理合法解决!
遵守交通法,安全驾驶最重要!
三、交通事故造成轻伤赔偿案例?
答: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2007年5月25日中午时分,本案原告王某(行人一方)在沪松公路6888号处由东向西横穿马路,本案被告于某(机会车一方)由南向北行驶,当时雨天,发生道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住院33天,共计花费医药费等7518.15元。2007年11月3日,王某经华东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给予治疗休息期120日,营养期60日,护理期90日。2007年11月15日,王某将于某、张某(车主)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1656.40元。
二、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有以下几个焦点问题
1、肇事车辆案发时属于脱保期间(即未投交强险);
2、松江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
3、原告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薪20万元;
4、原告构成伤残等级,需要按规定标准进行赔偿;5、原告虽然是农村户口,但也在上海生活居住三年。
三、法律适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主要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下
1、《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本市依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制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为4万元”。
2、《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第五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赔付;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应当投保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四、代理思路
本案中,律师代理的是被告于某和张某。就本案特点而言,对被告明显不利,但是律师经过仔细研究,还是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1、证明原告对本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我们到松江交警部门调取了事故现场图,证明案发时原告并没有按规定在人行横道行走。实际庭审中,法庭也采信了我们的意见,主张行人和机动车按三七划分责任,对此原告没有提出异议。
2、证明原告误工损失方面证据与事实不符。对此,我们主动调取了原告所任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审计报告证明,该公司05年没有经营性收入,06年虽然有经营性收入,但全年应付工资仅6万元,显然与原告主张年薪20万元的主张不符。同时,我们也去该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拍照。为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还利用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其提供的《上海市外来人口暂住证》和《交警部门询问笔录》中,原告自称是个体户,而不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庭审中,法庭对没有采信原告的要求,主张按批发、零售贸易行业一般人员标准计算误工费。当然,也没有采信我们的主张,即本市最低工资支付计算误工费。
3、主张不能按城镇人员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一是收集原告来本市仍然居住在农村的事实,即原告居住在金山区金卫村;二是反驳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4、对原告提供的伤残鉴定报告提出合理的质疑。
五、审判结果
尽管我们向法庭提供了一些有利证据,但交通肇事案件以保护行人为原则,如果坚持要法院做出判决,即便按农村户口对待,各项费用加起来,至少要超过3.5万元,还不包括住院期间的已经支付的费用。因此,我们主张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后,经过各方艰苦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
1、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1.9万元;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四、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主观上是“过失”,而故意撞车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故意撞车如果主观上针对的是“人”,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如果针对的“物”,则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以,故意撞车的行为不应按交通事故处理,应按故意杀人罪判刑。
五、醉驾逃逸造成轻微交通事故?
酒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酒驾和逃逸进行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交通事故造成耳鸣算几级伤残?
1、四级伤残标准:伤者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2、五级伤残标准:伤者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3、六级伤残标准:伤者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4、七级伤残标准:伤者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八级伤残标准:伤者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九级伤残标准:伤者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7、十级伤残标准: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上述情形为受害人听力受损可构成伤残的情况,受害人在治疗出院后,即可着手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判断其听力受损大小,并可构成的伤残级别大小。伤残鉴定为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根据检验、鉴定结果,按照《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七、交通事故造成农业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农业损失的,主要看有造成的什么事故了,如果你是全部责任的话,那么你就要百分之百的赔偿,如果你是次要责任,但是你是机动车,那么你也要赔偿70%的责任,如果你付的是同等责任的话,那么你就要赔偿50%的责任,如果你付的是次要责任的话,那你就要赔偿30%的责任,反正按照机动车损害农作物,是要按照农业的损失照价赔偿的。
八、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
驾驶证是在驾驶机动车之前必须要考取的证件,如果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却去驾驶机动车就算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在我国法律上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3、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二、无证驾驶定义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三、无证驾驶情形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九、什么叫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就是主观上是希望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的行为就是故意。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十、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如何赔偿?
1.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2.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事故责任方应当赔偿对方的车辆损害。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应当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责任,应当按照各自损失的50%进行赔偿。3. 赔偿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车辆类型、年龄、价值、损失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参考当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车辆修理费用和停车费、拖车费等也需要进行赔偿。总之,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应当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进行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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