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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对方交通费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24-09-03 04:54

一、交通事故全责对方交通费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

2、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3、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4、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二、交通事故行人全责如何理陪?

交通事故行人全部责任的话,那就机动车就不会赔偿,或者说赔偿不会超过10%,其他的90%赔偿责任都是由行人来自自行承担,并且要等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吗?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

2、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3、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4、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四、交通事故追尾全责方怎么赔偿无责方?

交通事故追尾全责方赔偿无责方汽车修理费,误工费,和交通补偿费等。

五、向全责方索赔交通费起诉书怎么写?

向全责方索赔交通费 起诉书可以先列名原告的 基本信息 ,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 诉讼请求, 以及案件事实理由 ,主要是将事故发生的经过 地点 起因交代清楚 双方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责任 给你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失 如果是交通费 需要提供交通费的相应票据 。

六、交通事故全责方最多垫付多少?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二、常见垫付问题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患者,一般都是需要由自己来垫付医药费的,这是由于在事故刚发生时,并不确定具体哪一方是事故的责任方。若是患者、患者家属都没有经济能力去支付医疗费的,那么就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司法机关提出垫付请求。

七、撞车我全责,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应该陪吗?

是否要赔偿交通费和误工费,要看对方的工作性质。例如,对方是出租车司机,他的车子被你撞坏了导致无法出去工作,产生的误工费你就要负责了。至于交通费,通常都是为了处理事故而产生的,交通费用,要对方提供车票等票据,而且,要能够证实是在处理事故而用的。在有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交通费。

八、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吗?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2、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3、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4、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九、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处理中自驾的交通费用如何索赔?

对方全责索赔交通费如下:

(1)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计算是往返费用乘以往返次数乘以往返人数;

(2)交通费是指事故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配置残疾用具或参加处理事故等活动实际必需的车船票费;

(3)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是怎样的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十、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负全责?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是车主负全部责任,应当由车辆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事实来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