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的特征?
一、提供劳务的特征?
向社会提供劳务,是第三产业的主要特征。提供劳务,指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劳务范围很广,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分为:
①生活服务。指直接为人们生活提供的服务。如:饮食、理发、浴池、旅店、影院、剧院等。这种劳务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
②生产服务。指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的服务,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如:运输、保管、包装、维修等。这种劳务也是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发生。由于劳务的部门、行业或职业的性质不同,产生的服务所起的作用也就有所不同。有的服务能满足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如:艺术、旅游等;有的服务与生产过程直接发生联系,如:科学技术直接应用于生产过程,商品的分类、包装和保管属于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这类活动是生产性的,能创造价值,计算其成果时,应计入国民收入中,其他劳动并不创造价值。
提供劳务收入:
【概念】
提供劳务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即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1.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表明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成进度,通常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以及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什么叫提供劳务?
劳务工是指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
招用劳务工的条件是:
用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生产条件;②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
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招用劳务工的程序是: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之前,应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招工理由、招工人数和招工地区。
②劳动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务工在上岗之前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需对劳务工进行培训或试用,应在培训或试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③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内,用人单位应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根据上海用人单位多年来招用劳务工的实际情况,这里应特别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不得将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金转嫁给劳务工负担,不得强制劳务工向本单位投资。
三、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的区别?
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的目的不一样。一般来说提供劳务是把自己劳务公司的人给别的公司使用,自己是提供一方,可以得到相关的收入。而接受劳务是指其他公司得到劳务帮忙,这个公司就得付钱给别人,让这些工人过来给自己干活
四、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务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
劳务派遣合同实际是由用工单位先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再由派遣公司和员工签订合同,都是合法的。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都要到2年以上,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公司需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付月工资,连续签订两次合同以上的,应算定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企业招派遣员工需要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不得主营岗位长期招用派遣工。
五、劳务分包材料谁来提供?
劳务分包,如果是甲方是总包方,那么材料就由总包方提供,比如说劳务分包的木工,那么模板方木钢管等主要材料都是由总包方提供,可能小辅材比如说钉子铁丝等由分包老板提供,也有的都是由总包方提供,如果甲方是劳务公司,那么材料由劳务公司提供
六、提供劳务致害责任案例?
:劳务者在劳动期间受到的伤害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包括;1.认定工伤的行为及责任,认定工伤后的赔偿。2.职工虽在工作中受伤,不被认定工伤的行为。3.职工操作不当引起的伤残责任的认定及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七、劳务关系,上班途中摔伤,单位怎么处理?
工伤只是针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言,劳务关系中,去劳务的路上摔伤单位一般没有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去上班的路上摔伤不是提供劳务过程中,且并不是因为单位过错,所以一般单位是没有责任的。
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上班路上摔伤也不能视为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原因受到机动车事故的才能视为工伤。
你可以从摔倒原因考虑,如果路面有问题可以找路政管理部门进行赔偿。
八、个人提供劳务包括哪些内容?
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等)
6.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的业务流程为,用人单位提出用人标准,协助用人单位招聘、考核,确定派遣人员;与派遣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合同,到用人单位就职,履行岗位职责,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为派遣人员提供全面的人事代理服务,根据用人单位的考核结果,核发薪酬,派遣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续签合同或者终止合同。
九、提供劳务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等)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的业务流程为,用人单位提出用人标准,协助用人单位招聘、考核,确定派遣人员;与派遣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合同,到用人单位就职,履行岗位职责,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为派遣人员提供全面的人事代理服务,根据用人单位的考核结果,核发薪酬,派遣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续签合同或者终止合同。
希望这些能对你有所帮助。
十、提供劳务与承揽的区别?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1、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支配和服从的关系不同。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
2、工作者是否自带劳动设备等不同:一般情况下劳务关系中雇员只提供自身的劳动能力,不需要提供设备。
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劳务关系中,雇员提供单纯的劳动力,一般是继续性提供劳力,以满足雇主的需要。
4、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不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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