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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或者租赁他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索赔?

交通事故 2024-08-25 04:50

一、承包或者租赁他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索赔?

一般为受害方保全车辆,车主与车辆的承租人即实际使用人同为本案诉讼的被告,因此,对方提请法院保全车辆。若是单起诉实际使用人的话,不在其名下车辆,车管所不能予以保全查封车辆的。 对于本案而言,被告有车辆使用人也是承租人、车主、保险公司(交强险、商业险)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断机动车的所有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综上,若法院判定车主对交通事故损害发生没有过错,应由实际使用人即承租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给车辆所有人带来的保险费上浮、车损等损失依你与承租人之间的承包合同处理,没有约定的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二、发生单车事故后通常需要提供什么索赔?

单车事故顾名思义是指在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事故当事人仅机动车单方,无其他事故当事方的交通事故。在机动车保险的关系中,单车事故还指无法找到对方的机动车保险事故。因此车主如果遇到单车事故时,怎样申请理赔呢?车辆事故中,单车事故占比较大。普通的单车事故通常有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查勘、取证、定损等就可实现快速理赔,如遇到特殊情况,事故车主也可自己留下影像、照牌等证据,事后办理理赔。但调查发现,很多新驾驶员因为不了解报案流程,从而采取了不当的处置措施。比如,新手车主在遇到非道路单车事故时,经常因报案不及时从而给后续索赔造成困难。保险理赔查勘人员提醒,目前,各地的非道路单车事故报案流程有细节差异,但基本都要求当场报案或24小时内报案。如果车主将多次单车事故累积报案,结果往往因错过报警时限而导致无法理赔。如车漆锈蚀或无法查勘现场,保险公司不能定损,也就不能理赔。  事实上,单车事故理赔较为简单。如果在小区发生单车事故,且没有造成物损,驾驶人应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先去小区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证明,然后再到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整个过程不能超过24小时,不及时报警,派出所将无法出具事故证明。  对于车主发生单车事故又急于办事离开现场,或地处偏远查勘人员无法及时赶到的,事故车主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征得同意方可离开,但一定要留下现场的证据,最好用自己的手机或相机将现场情况详细拍照,为后续理赔提供方便。保险业内人员表示,拍照取证也应该全面,如果一张照片不能准确反映受损部位,要先拍摄一张全景照片,再局部拍摄受损情况,所拍照片要清晰反映受损部位的外貌和受损程度,对于损失部位比较隐蔽或较为微小的,还应当针对该部位进行近距离局部拍摄。1、单车事故,在没有人伤的情况下,在车辆出险的第一时间拨打110,这里有两种方式开取事故证明,第一种:交警致现场开始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二种:交警察看后,需要你自己手写一份事故经过,到所在区域的派出所确认。2、在出险后的48小时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3、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查勘定损。4、车辆定损后,才可以维修。5、最后将理赔所需的资料收集好,交保险公司才可以理赔。6、开取事故证明所需的资料:车辆的出险时间、出险地点、损坏部位、驾驶员。7、向保险公司保案所需资料:事故认定书上的出险时间、出险地点、损坏部位、驾驶员、事故现场、保险单号、车辆准备到什么地方维修,什么时间到。8、保险公司定损员现场察看所需资料:事故认定书、出险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单正本、损坏的车辆、车辆的出险地点。9、理赔的时候所需资料:事故认定书原件、出险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单正本复印件、维修发票原件、维修清单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定损单原件。10、这里要注意的有:所有证件必须是有效证件,c照以上的驾驶证在缴理赔材料时需体供驾驶员体检回执单的复印件;维修清单上也必须要维修厂的章。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保险事宜?

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一个令人无法预料的事件,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了解如何正确处理保险事宜。本文将为您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做的事情,并说明在事故认定书出具后,我们应该如何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

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步是什么?

无论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当事故发生时,请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尽可能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并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

申请事故认定书的流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材料之一。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事故认定书:

  1. 拨打当地交警部门的报警电话,并将事故情况如实告知警方;
  2. 交警将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记录事故现场的详细情况;
  3. 交警根据勘查结果和当事人的陈述,填写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宜。

事故认定书的作用

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根据事故认定书的结果,保险公司将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因此,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责任划分,以确保保险索赔的公正性。

与保险公司的交涉

当事故认定书出具后,您应该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保险单、事故认定书、车辆行驶证等。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认定书的结果进行赔偿处理。

在与保险公司的交涉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 保持沟通畅通,及时回应保险公司的要求和问题;
  • 保留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 如有需要,可以请律师协助处理保险事宜。

通过以上步骤,您将能够理清思路,正确处理与保险公司的交涉,以便能够顺利获取应有的赔偿。

结束语

交通事故发生后,正确处理保险事宜对于所有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及时采取行动,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能够确保事故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处理保险事宜时有所帮助。

四、交通事故病人出院后如何索赔,走哪些手续?

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

2、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

3、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

4、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

5、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般需携带身份证、病历、大病历复印件、治疗终结报告等。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拨打95518后怎样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马上停车,不要逃逸。如果有人打你,可以一边跑一边打电话报警。

然后马上 拨打110报警。等待交警处理的同时拍照。然后才是报保险。

六、高速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回家?

如果你在高速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你要马上办理让交警到现场处理的,如果你受伤了,车被拖走,人被救护车送去医院。

如果你人没有问题只是车坏了,你可以找拖车送去修理你跟着去就行,一般情况下告诉交通事故就是这样处理的。

七、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说没事?

如果碰了人家,人家拍拍手说没事,不用你赔,这个时候你也不可能抓着他不让他走,因为别人可能赶着有急事,但是必须保留相关证据。

首先,第一时间保留你的证据,尤其是行车记录仪的素材要保留。最重要的一定要打电话报警和报保险。

报警的话,要不要出警,直接跟对方说撞了,但是对方说没事走了,告诉他这个情况,备个案。

然后报保险,保险说清楚,在哪个地方给人家碰上了,但是碰上了之后,对方说没事走了,留不住他,也不要去医院做检查,也属于备个案。

八、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定重伤?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具体标准是由公安部制定的。

1991年12月公安部公布了修订后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规定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在事故统计中和判断标准上,死亡是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分别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但事故处理中的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九、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向他索赔车辆折旧费么?

一般车辆不支持折旧费。除非你是纯手工打造的车辆,像劳斯莱斯,这些车有收藏价值,法院判决赔偿折旧费也是根据有收藏价值这一点来判决的。

像普通的流水线生产的汽车,都不会赔偿折旧费,车辆的折旧很快的,今年买的20万,明年就是15万了,3年基本就折旧30%了。

十、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逃逸的处理流程?

1、交警接到报案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调查交通事故留下的痕迹线索等,侦查立案,并发布公告,呼吁社会提供线索、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协助侦查;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3、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4、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

5、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6、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

7、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8、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