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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中,门头租金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交通事故 2024-08-24 14:00

一、交通事故案中,门头租金损失能否获得赔偿?

起诉时把这项列上或者加上营业损失,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赔的,但可以判肇事司机承担。

各地掌握尺度不一。

二、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的赔偿案例?

北京一被撞车主获得贬值费赔偿

两车相撞后,无过错车主提起诉讼,要求过错车主赔偿由于撞车导致车辆性能降低的车辆贬值费,以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这位车主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方赔偿原告车辆贬值费及眼镜费、误工费等共计20710元。。

2003年4月,北京某公司的司机王某驾驶北旅小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德外大街时,突然左前轮爆胎,车辆失控驶入逆行道,正巧撞到由南向北行驶的易先生的捷达轿车,易先生受轻伤。经公交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应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王某所在的公司支付了易先生1200元的医疗费。

虽然被撞捷达轿车后经修理恢复使用,修理费由保险公司理赔,但易先生认为,在此次事故中,由于车辆被撞,虽经修理但车辆的性能降低,经过评估车辆贬值费达17000元,再加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评估费共计20710元应得到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自己的车辆损失吗?

如果你发生了交通事故,你是全责,你报保险了,但是看你交的都有什么保险,如果你只交了强险和第三者险,你出事故了,你报保险,保险只会赔偿对方车的损坏,如果你交保险的时候还多交了一份自损险,那你出事故了,保险公司会给对方车赔偿的,你也有自己的自损险可以给你赔偿的。

四、交通事故赔偿只是赔直接损失的吗?

您好:车祸造成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只赔直接损失。原因如下:

1、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手续时是与被保险人直接联系的,正常的理赔款交付流程是保险公司先将理赔款项交给被保险人,再由被保险人转交给事故受害方。除非被保险人能提供一份详尽的委托书,指明他同意受害人直接从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款,否则保险公司是不敢擅自交付理赔款的。

2、由于事故所引起的被保险人及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等,还有因车辆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赔偿金额,都会被保险公司认定为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得不到相应的理赔。

3、通俗而言,保险事故发生过程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被计入事故直接损失,比如汽车碰撞而导致车身损坏,行人因碰撞而骨折或内脏受伤,甚至店面被撞毁等。通常这类事故直接损失是定损员在查勘现场或确定时都看得见的。

4、而事故间接损失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一段时间后才产生的损失项目。比如店面由于被车撞坏而停业或停产所产生的经营损失;电线或水管被汽车撞破,导致停电及停水所产生的经营损失等;甚至于汽车撞伤别人后,受伤者要求车主支付一笔精神损失费等。而间接损失通常是在事故发生时不会被定损员列入赔偿项目,但在事故发生一段时间后才被很多人意识到这事故已产生很多其它附加经济损失。

五、交通事故中的停运损失是否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也有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二、交强险是否赔偿停运损失对于车辆贬值及停运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六、交通事故中不赔折旧费的理由?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折损现在被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是否应该支付,司法界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有观点认为,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轻微受损的,车辆修复之后并不会有很大的贬值,况且有些车辆在事故之前可能车子已经出现了很大的损伤,这样把责任事故安在事故人身上,让其赔偿超过车辆本身的折旧数额也是相当不公平的。

而且经过交通事故的车子即使是经过修复回复了外观,可是其内在的一些损伤会严重折损车子的实际价值,使得车子流通到二手车市也会造成很不利的影响,不仅也能危害到购车人的人身安全也损害了其金钱利益。所以对于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的问题还是有点发展,尽早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我国法律对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要求侵权人赔偿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当事人因事故对被损车辆的维修费、车辆施救费、车上物品损失费等。

2、因车辆损害的无法恢复,当事人为了购买与交通事故车辆同等价值的车辆的重置费。

3、从事货运或者客运的营运车辆因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应获得合理的停运损失。

4、非营运车辆因为无法使用被损车辆而暂时采用其他替代的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等。而对于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用具体应该如何计算呢?

车辆作为大投资的耐用品,一般来说其折旧方法可分为2大类:一种是平均计算法,包括有“工作量法”以及“平均年限法”2种;另一种是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以及“双倍余数递减法”2种。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介绍一下这4种计算方法。

1、平均年限法:车辆购买时的原值除以预计的使用年限就是每年的车辆折旧额。比如一辆20万的车辆,预计能使用20年,那么每年就是1万的折旧额。也就是说一年后,车辆的价值缩减为19万;第二年末为18万,以此类推来计算。

2、工作量法:则是通过车辆行驶的里程进行折旧,折旧额就是已行驶里程除以预计行驶里程。例如20万的车辆预计行驶里程为20万公里,那么每行驶1公里提取1块钱的折旧,一万公里后,车辆的折旧额就减至19万元,以此类推计算。

3、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百分比算法是:2/车辆预计使用时间。每年折旧额就等于折旧的百分比。比如10万的车子预计使用10年,折旧百分比就是20%,那么一年后的折旧额就是8万元,一次类推进行计算。

4、年数总和法计算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方法就是预计还可以使用的时间除以使用年限的总额。比如10万价值的车主预计使用10年,使用年限总和等于10+9+8+7+….=55,一年后车辆的剩余价值就是8.182.以此类推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七、交通事故引起的偏瘫,赔偿损失从哪些方面?

你好,《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八、交通事故中无责方的损失谁承担?

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无责任一方是不要赔偿的;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方发生的事故,无责任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九、在专利纠纷中,怎样计算损失赔偿的金额?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赔偿金额。这种方法一般在专利产品已拥有一个较稳定的市场,并且销售量居于平稳或上升时使用。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金额。这种方法一般在专利权人及其许可的受让人尚未将专利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下使用。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金额。这种方法一般在专利权人还没有把专利产品投放市场,而侵权人从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中又无利可获时使用。  以上三种计算方法,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采取按原告的损失额、被告的盈利额和参照专利权人的技术转让费作当前有关专利侵权纠纷的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除以上三种方法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商定用其它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金额。

十、诉讼中的赔偿损失要写各种明细吗?

诉状中可以写赔偿各类损失XXXX元, 开庭就要列出详细目录。

否则,没有合法的根据,法院也不会支持的。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