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上附着物?
一、什么是地上附着物?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明细?
一、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如何制订的?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林木补偿费按树木的大小进行补偿,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发给砍伐费。果树、经济林等则根据投入情况予以补偿。
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分别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由用地单位按原标准支付适当的拆迁补偿费;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但是,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地上附属物与地上附着物区别?
区别
1.
范围不同:地上附属物是指在土地转让开发中,所属地块的地上和地下附带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
2.
应用上不同:地上附着物股票虽然是动产,但公司可能是无法移动或移动受到限制的;机器、设备虽然是动产,但移动也可能会减损其价值。牌坊通常被视为地上定着物,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但是,有特别纪念意义的牌坊,从破旧的老屋转移到新建的博物馆,没准能卖出更好的价钱。
四、地上附着物法律规定?
在中国,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公共场所私自张贴、悬挂、刻划、喷涂等任何形式的广告信息和宣传材料。违反公共场所广告设置规划,在经营场所铺设商业广告、私拉电线电缆等都可能被城管部门予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等处理措施。
此外,不同城市具体的地上附着物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北京市,《北京市户外招牌广告设计规范》就对地上附着物的尺寸、形状、摆放位置等做了具体规定。因此,在进行地上附着物设置之前,需要先了解当地的规定并获得相关的许可证。
五、地上地下的附着物包含什么?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
六、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的要点?
在于合同的成立与履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当事人要首先尽力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协商,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同时,对于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如果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了买卖合同纠纷,还有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服务合同等常见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仔细审查合同相关条款,避免合同漏洞。此外,当事人若需要诉讼,最好先咨询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策略。
七、买卖合同纠纷的利息计算?
买卖合同纠纷中,一般应计算“拖欠本金利息”,此利息是以应付款项的拖欠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是按照本合同签订前当地商业银行的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采用天数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拖欠本金利息=拖欠本金×实际拖欠期限×基准利率÷365)。
八、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哪些?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分别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由用地单位按原标准支付适当的拆迁补偿费;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但是,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林木补偿费按树木的大小进行补偿,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发给砍伐费。果树、经济林等则根据投入情况予以补偿。
九、2021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为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