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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死亡赔偿金儿媳能分到吗?

合同纠纷 2024-12-15 05:14

一、婆婆的死亡赔偿金儿媳能分到吗?

婆婆的死亡赔偿金和保险金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分割,儿子当然是遗产继承人,继承其中的部分遗产,儿媳不是继承人不能得到遗产份额,儿子继承的部分遗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儿媳分割,如果婚前有约定,按照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约定则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平均分割,儿媳应得到儿子继承遗产的一半。

二、死亡赔偿金可以保全吗?

死亡赔偿金不能保全。死亡赔偿金的主要部分是按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计发的抚恤金,还包括丧葬费、车船费等,加之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故不能作为财产保全。

三、儿子死亡给父母的死亡赔偿金能作为父母的遗产吗?

能做为父母的遗产。只要是老人生前的合法收入都是老人的财产,去世后就变成了遗产。儿子死亡后的赔偿金,自然是对父母的精神补偿,来源透明合法,既然是父母的财产,做为遗产理所当然。如果老人没留下遗嘱,所有第一遗产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就是已去世的儿子的儿子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力。

四、故意杀人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需要。故意杀人就算是背叛死刑,也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的,但是估计不会很多。一般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的只要名下有财产都会赔付被害人一定的死亡赔偿金,除非故意杀人者名下一点财产都没有,那就没办法了,出事后转移的财产不算 ,法院会强制执行赔偿给被害人。

五、孩子死亡的赔偿金继母有份吗?

死亡赔偿金虽然在实践中按遗产的方式分配,但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因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赔偿,即赔偿权利人不是死者而是其近亲属.如果继母与继子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话,继母视同近亲属,也是赔偿权利人,自然获得相应的份额的赔偿金. 但从你所述,继母结婚时你弟已成年,且他们相处的时间也不长,形成抚养关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以主张继母不能分得死亡赔偿金.以上分析供你参考!

六、死亡赔偿金和死亡补偿费是一项吗?

  工伤赔偿数额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工伤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具体计发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具体的要计算一下,才能有比较。

七、社保没有交满15年死亡了有死亡赔偿金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司机酒驾死亡,保险公司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是否能追偿

司机酒驾死亡是一个令人深感痛惜的悲剧,不仅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也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然而,对于这样的悲剧,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死亡赔偿金,并且是否有可能追偿赔偿金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个问题。

司机酒驾死亡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酒驾事故中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的司机,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酒驾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涉及到了对他人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如果司机酒驾导致他人死亡,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即需要向死者的家属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死亡赔偿金

保险公司在处理酒驾死亡赔偿金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查。首先,保险公司会核实被保险人是否确实是因为酒驾导致死亡。如果确定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时酒驾,那么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赔偿死亡赔偿金。

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的前提是投保人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险种,如车上人员责任险或交强险。这些险种通常会对乘车人员因车祸导致的意外伤亡提供一定的赔偿。然而,如果司机酒驾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有可能会对死亡赔偿金提出限制或拒绝赔付。

在立案调查过程中,保险公司还会调查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闯红灯等。如果司机不仅酒驾,还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保险公司有可能认定这是故意违法行为,从而拒绝赔付死亡赔偿金。

能否追偿死亡赔偿金

对于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的死亡赔偿金,是否能追偿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权向酒驾司机追偿已经赔付的死亡赔偿金。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要追偿死亡赔偿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保险公司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机确实是酒驾,并导致了事故发生。其次,即使保险公司成功追偿了死亡赔偿金,也有可能因司机的资产状况不佳而无法获得全部追偿金额。

此外,保险公司在追偿死亡赔偿金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采用过激手段,如暴力威胁、骚扰等。如果保险公司的追偿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结论

司机酒驾死亡时,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死亡赔偿金以及能否追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查。保险公司在酒驾事故中往往会对赔偿金提出限制或拒绝赔付,所以确保不饮酒后驾驶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作为行人和乘车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与酒驾司机乘车,以免发生悲剧。

九、船员死亡赔偿金2021年能赔多少钱?

一、船员死亡赔偿金多少?

员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河南省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60个月发给。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十、新政策62岁去世能领多少死亡赔偿金?

如果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的规定,62岁去世,可以得到约十八年的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