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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增加诉求申请书会延迟开庭吗?

合同纠纷 2024-12-05 22:38

一、劳动仲裁增加诉求申请书会延迟开庭吗?

一般会延迟开庭。因为劳动仲裁庭需要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答辩期限。如果对方对增加的仲裁请求不要求答辩期的,劳动仲裁庭也可以继续开庭审理案件而不需要延迟开庭。

当事人增加仲裁请求后,对方需要针对当事人增加的仲裁请求进行答辩,答辩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对方当事人也可以放弃答辩期限要求。

二、劳动仲裁增加诉求是重新写一份吗?

劳动仲裁申请书,如果尚未递交,要想增加诉求,涂涂改改影响阅读,还不如重新写一份。但如果已经递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了,那就要请示仲裁员该怎么做,另外补充一份?

还是补充一段后作为原来递交上去的一份的附件?

这个要以仲裁员的意见为准。总之,仲裁申请书的撰写,是一件慎重的事情,一定要考虑清楚后再动笔,避免事后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

三、劳动仲裁会重新计算诉求吗?

第一种: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一定时间让被申请人回应(答辩期)。被申请人也可以放弃答辩期。

第二种:一般程序,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对此有规定“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第三种:简易程序仲裁过程中提出

由于简易程序中,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举证期限和审理程序,所以可以比较灵活。这种情况下,必须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例如保障被申请人的答辩期)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劳动仲裁不满意准备起诉,起诉书里可以增加新的诉求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即对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但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和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则经法院认可后会被法院受理并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争议,应当先申请仲裁,就算向法院增加诉讼请求,也会被驳回。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规定。

五、合同纠纷劳动局会管吗?

如果是劳动合同,劳动局当然管。如果是其他合同建议你去法院。

六、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再加诉求吗?

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再加诉求,也可以在庭审时增加,但对方可能会以此为由,要求延期审理。

七、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多正常吗?

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多的话就不正常了。劳动合同的签订,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具建立在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签订的。如果公司劳动纠纷案例出现的很频繁,大多数原因是因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背劳动合同文本所约定的相关内容导致的。譬如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等,有可能和签订合同的约定,有出入或损害了员工的权益。

八、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吗

对于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常见且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在中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争议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很多方面的问题,其中也包括了合同纠纷。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及其其他权益,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一致,请求人民调解或者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

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主要是围绕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各种权益纠纷展开的。而合同纠纷作为其中一种纠纷类型,当然也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合同纠纷的特点

那么,合同纠纷具体有哪些特点呢?首先,合同纠纷是劳动关系中最常见的争议类型之一。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分歧和纠纷。而往往这些纠纷的核心就是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履行。

其次,合同纠纷通常涉及到的权益比较具体和直接。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双方约定,具有合同约束力。因此,如果其中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就会触发纠纷。例如,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权益等都是常见的合同纠纷争议焦点。

另外,合同纠纷也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争议性。由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合同纠纷的处理往往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而双方对于权益的主张也可能存在差异,可能需要公证、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争议。

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是劳动关系中的一种争议类型,自然也属于劳动争议。这一点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实践的角度来看,都是无可争辩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很广,涉及的问题多种多样,所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合同纠纷与劳动争议之间的界限可能会产生一些模糊。有时候,人们对于所谓合同纠纷到底属不属于劳动争议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例如,如果一份劳动合同的争议只涉及纯粹的货款支付问题,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假等其他权益无关,那么有人可能认为这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劳动争议,而更倾向于将其看作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对于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界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无论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都是相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三种方式进行。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由专门的调解机构或者调解人员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协议的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自愿进行调解,协商解决纠纷。调解的方式通常比较灵活,不需要走繁琐的程序,且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调整和妥协。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在争议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情况下,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方式。仲裁是一种相对正式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对于双方来说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在争议无法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的情况下,将争议提交给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方式。诉讼通常是一种较为复杂和耗时的方式,涉及到法院的审理程序,但对于一些争议较大、情况复杂的情况,诉讼是一种有效的解决争议的手段。

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合同纠纷作为劳动关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履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三种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

同时,对于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界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实践中,我们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积极采取合适的解决措施,妥善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

九、劳动仲裁可以一次提出多个诉求吗?

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一次性的提出多个诉求。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所提出的仲裁诉求,要求属于劳动仲裁管辖的范围,如果超出劳动仲裁管辖的范围,或者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的事项,劳动仲裁对于劳动者提出的仲裁请求是不予受理的。

十、仲裁开庭前二十天可以增加诉求吗?

可以增加仲裁请求。仲裁机构接受申请人仲裁申请并且决定开庭审理后,应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和仲裁申请书,并应给被申请人不少于15天的答辩期限。

如果你在仲裁开庭前20天增加仲裁请求,能够满足对方15天答辩期限的要求,不会影响按时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