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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诉?

债权债务 2025-03-20 18:51

一、如何应诉?

  应诉,简单的说就是应对诉讼,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与起诉一样,应诉也首先是一个评价、衡量的过程,据此制定下一步的行动与计划。以下结合司法实践介绍:

  1、理解、吃透起诉状的内容。按照规定,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状转交被告。作为被告,必须吃透起诉状的内容,明白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做到有的放矢。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制定诉讼方案,“是战是和”,是否同意调解,己方调解的底线是什么。总而言之,要对应诉的可能后果做出充分考虑。

  2、阅读应诉通知书,了解举证期限。法院在送达起诉状时,会一并送达应诉通知书。在应诉通知书中,往往会确定原、被告的举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左右。通过阅读应诉通知书,还可以了解案件受理法院、主办法官、联系方式等信息。

  3、与主办法官联系,查阅对方提交的证据。原告的起诉一定有证据支持,因此必须了解原告起诉的证据。如果法院没有将证据复印件一并交给被告,被告应当主动联系法官复印或阅读,做到知彼知己。

  4、准备答辩状、整理反驳的证据。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可以整理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以便及时提交法院。答辩应当具有针对性,做到有理有据,逐一反驳原告的观点、要求与理由。同时,应当重视证据的收集,最好是制作证据清单。

  5、管辖异议、反诉。如果认为,原告立案起诉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如果认为被告也应当承担责任,那么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要求原告依法承担责任,给对方有力的反击。当然,反诉要缴纳一定的反诉费用。

  实践中,有人对于别人的起诉采取回避的态度,试图通过不予理睬摆脱诉讼。然而,殊不知:如果被告不到庭,法院有权缺席审判、甚至判决。当然,应诉是一项具有技巧性的工作,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行之有效的应诉策略。

二、债务人不出应诉,有权上诉时效期吗?

债务人不出应诉,有权上诉,一般上诉期限十五天。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三、个人如何应诉?

答:个人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认为有的证据自己无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自己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

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案件原告交费通知书,原告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5) 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要不要法官回避,如果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就说要回避,否则就说不需要。

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原告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原告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去拿判决书。

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原告认为案件可能对自己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的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不准备起诉对方了,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原告撤诉,然后给案件当事人一个一个裁决书,原告可持裁决书向审判法官申请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

7)拿到判决书后,如果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那么就要写上诉状,然后提交给审判法官,由法院连同一审资料提交给二审法院。

上诉人要记住的是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缴纳上诉费,该上诉费用与缴纳时间与方式在判决书上末尾有写明,法院不会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错过就无法上诉。

8)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案件原告不上诉,对方也不上诉,但对方又不愿意爽快赔偿损失给自己,此时就需要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四、劳动仲裁如何应诉?

你司涉案应是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的仲裁,即:(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这两种裁决劳动者不服可以起诉,用人单位不服不能起诉。仲裁确有错误的只能申请撤销。但是用人单位撤销该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注意!只有存在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时,中级人民法院才会撤销该仲裁裁决。如果仅仅是该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法院无权撤销,也不会对此再进行审理。因为仲裁裁决基本上不存在上述六种法定撤销情形,所以绝大部分(99%)的撤销申请是被驳回的,但因为法院案件流转、排期等耗费时间,一般审结此类案件要30天以上,因此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成为很多公司拖延履行仲裁裁决的手段。

手续材料: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撤销仲裁的申请书(并按劳动者人数提供副本)、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皆加盖公章)、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材料、有撤销事由所对应的证据的要提交证据材料、劳动者的联系方式,去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记得填好《送达地址确认书》。

之后法院会通知贵司交纳案件受理费,400元/案。诉讼费用交纳后过一段时间,法院会向贵司送达传票等材料告知具体的开庭调查时间,贵司正常出庭应诉即可。

如果没有上述六种法定撤销情形,公司也愿意尽快解决争议的,建议不要提起撤销仲裁的申请,不然结果就是——再白白浪费案件受理费这400元。

五、应诉证据如何提交?

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现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六、被起诉如何应诉答辩?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

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发送起诉状副本,在开庭三日前送开庭通知书,被告应主动签收这些文书,才能及时了解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的排。

二、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交答辩状;

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四、收集提交证据,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五、按时参加开庭;

积极参与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

六、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对判决、裁定不服的,要在十五日、十日内上诉。

七、不请律师自己如何应诉?

围绕原告诉讼请求。有针对性的准备证据并写出答辩意见

八、应诉时如何口头答辩?

在民事诉讼或行为诉讼中,被告在进行答案时即可以采取书面答辩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答辩的方式。采取口头答辩方式时,一般在庭审当中在法官的引导下进行。进行口头答辩,被告首先应当要有针对性,简明扼要,重点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进行反驳,不要毫无重点,言之无物。

九、被告消极应诉如何应对?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司法实践中被告利用法律知识故意消极应诉的情形逐渐增多,使正常的诉讼活动处于被动状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欠佳,值得我们重视。

  消极应诉的几类情形

  被告或其家人拒收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时其家人不承认被告与其同住,致使无法适用留置送达;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不愿主动到法院领取法律文书,又不愿提供准确的邮寄地址,此时被告事实上并未下落不明,致使法院面临适用公告送达欠妥、直接送达又不成的尴尬局面;被告出庭时,不配合法官查明归纳的争议焦点,或一言不发或大吵大闹,最终中途离庭或被迫休庭,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争议焦点无法查清;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抱有“能躲则躲,能逃则逃”的心态,忽视己方的举证责任,法官在既有证据基础上无法查明案件事实,易作出严重偏离客观事实的判决,致使二审时极易因新证据而改判,有损司法权威,同时易引发信访上访事件。

  应对策略

  继续强化普法活动的开展。不少被告缺乏法律常识,存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理不睬法院也无能为力,企图让原告知难而退。相关职能部门应继续开展普法活动,并有侧重地开展民事证据规则方面的普法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知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对诉讼风险的认识。

  探讨、研究电话送达方式。随着通讯工具的普及,严格意义上说,通过电话能够取得联系的情形并不属于下落不明,适用公告送达并不妥。且即使适用公告送达也降低了诉讼效率,提高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故探讨、研究电话送达方式将十分必要。

  完善暂住登记制度。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公民的住所已逐渐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相关职能部门应完善暂住登记并同步上网。同时,法院系统可探索、协调与公安系统共建常住人口查询系统联网,将查询权限延伸至法院,这将对“送达难”、“执行难”等社会问题的解决大有裨益。

十、接到传票后如何应诉?

被起诉案件受理后,法院会在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般在1个月左右会给原、被告发出开庭的传票。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