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物清偿协议的相关法律
一、代物清偿协议的相关法律
代物清偿协议是指当债务人无法通过现金偿还债务时,通过提供实物或其他有形财产来清偿债务的一种方式。这种协议在商业交易中很常见,特别是在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的跨境交易中。
代物清偿协议的法律依据
在中国,代物清偿协议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法》和《财产法》。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提供货币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提供代金物并确保其价值等于债务金额。《财产法》第三十八条进一步规定了代物清偿协议的具体执行方式。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代物清偿协议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等值的实物财产来清偿债务。
代物清偿协议的效力和适用范围
代物清偿协议的效力和适用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的协议条款和当事人的意愿。在签订代物清偿协议之前,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明确协议条款,并且在协议中明确指定代物清偿的范围和限制。
代物清偿协议适用于多种情况,例如:
- 债务人无法提供足够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可以通过提供实物来代偿。
- 债务人拥有其他有价值的财产,但并非货币形态,可以约定将其作为代物清偿。
- 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通过代物清偿来解决债务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代物清偿协议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在签订时应当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双方应当对协议条款进行谨慎考虑,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意见。
代物清偿协议的执行过程
当债务人无法履行现金清偿义务时,根据代物清偿协议的约定,债务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执行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债务人提供或转移指定的实物财产给债权人。
- 债权人核实所提供的实物财产价值是否等于债务金额。
- 如果价值不等,当事人可以协商调整或者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补偿。
- 一旦双方达成一致,债务被清偿,代物清偿协议执行完毕。
在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评估实物财产的价值,并对其进行核实。如果双方就实物财产的价值存在争议,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第三方鉴定机构来解决争议。
代物清偿协议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尽管代物清偿协议可以是一种有益的解决债务的方式,但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协议之前应当注意以下风险和注意事项:
- 实物财产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实物财产的价值评估可能存在主观因素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当事人应当进行合理的估值,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评估师的意见。
- 实物财产流转的困难:有些实物财产可能存在流动性不高或者交易成本较高的问题,这可能导致代物清偿的不便或者成本增加。
- 法律风险:代物清偿协议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协议之前咨询专业律师,并确保协议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代物清偿协议的风险和注意事项需要双方充分认识和评估,并在签订协议之前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结论
代物清偿协议作为一种债务清偿方式,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债务人和债权人在选择代物清偿协议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在签订协议之前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和注意事项。
同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通过谨慎的协商和合理的协议条款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
二、债务清偿协议是什么意思?
比如:债务清偿协议
甲方: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西平南县月亮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2008年6月20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借款 人民币贰佰万元给甲方用于甲方扩大生产经营使用。现已过还款期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还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 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处借款人民币贰佰万元,现
已过甲乙双方在2008年6月20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的
还款期限。
二、 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一共偿还给乙方借款及利
息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小写:2400000.00元)。乙方承诺收
到全部还款后不在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三、 双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将该人民币贰肆佰
拾万元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户名:陈昊,账号:
470100460031619,开户行:农行平南县支行)
四、 甲方在办理股份转让前先付给乙方贰佰万元,余款人民币
肆拾万元在办理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
让给柯小玉的工商登记同时付清。
五、 甲方将该全部现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后,视为乙方收到此
款。乙方在收到甲方所偿还的全部借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
凭证。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广西平南县月亮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三、代物清偿与新债清偿的区别?
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债务人原则上应依债的标的履行债务,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但也不尽然。在双方当事人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消灭的后果。
新债清偿,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务人负担新的债务以履行原有的债务,即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负担新的债务作为履行原来债务的方法。
所以,代物清偿和新债清偿的区别: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债务人原则上应依债的标的履行债务,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但也不尽然。在双方当事人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消灭的后果。
新债清偿,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务人负担新的债务以履行原有的债务,即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负担新的债务作为履行原来债务的方法。
四、债务清偿合同范文?
债务清偿协议书
甲方: (身份信息)
乙方: (身份信息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清偿所欠甲方债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1、截止 年 月 日,乙方共计欠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债务清偿日止,按本协议第1条确定的债务总额以年利率 %向甲方计付资金使用费。
3、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清偿完毕本协议第1、2条确定的债务总额,若乙方逾期未足额清偿,自逾期之日至实际还清之日除按年利率 %向甲方计付资金使用费外,另按未偿还部分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引起甲方采取诉讼行动,乙方并因承担因此发生的律师费(按甲方起诉金额的 %计)及甲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日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借条、欠条或者其他能够本协议债务的凭证作废,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以本协议载列内容为准,双方均不作反悔。
5、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在不能通过协商得到解决时,双方均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五、代物清偿与担保区别?
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的。债务人原则上应依债的标的履行债务,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但也不尽然。在双方当事人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消灭的后果
担保是指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有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六、代物清偿的优缺点?
民法对债的消灭方式的规定包括代物清偿。即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务双方约定以转移特定物的所有权于债权人,使债务消灭的行为。
代物清偿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法律的肯定,也体现了民事合同主体意思自治的原则。代物清偿是有效的。流质、流押是无效的。
七、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
一、企业宣布破产的债务处理顺序是怎样的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
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
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二、破产与倒闭有什么区别
破产的情形包含倒闭,也有破产重组的情形,所以破产的范围宽于倒闭;
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
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倒闭,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
破产还有生产能力,属于是资本和债务相抵或相差不是很多。
倒闭是企业丧失了生产活力
二者都是企业开不下去了才采取的措施
企业破产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的
对企业主个人财产伤害小
而倒闭就是自己关了企业却没了解之前的债务。
破产可以按顺序赔偿,倒闭则没有人给赔偿。
三、企业破产如何进行债权申报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债权。
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八、共益债务清偿顺序?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权人财产时,被法院判决破产的。受理破产程序必须的诉讼管理及管理员工资外的可能的债务。
共益债务偿债时依次:
1. 先行双方均未履约完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债务;
4.债务人基本经营所产生工资,社保等债务;
5.管理人执行事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产生债务。
九、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哪些债务优先清偿?
(一) 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二)破产财产变价
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
(三) 破产分配
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四) 补充分配
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十、公司解散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解散财产清偿顺序是这样的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法律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2.《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3.《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4.《企业破产法》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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