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遗嘱怎样写?
一、财产遗嘱怎样写?
撰写财产遗嘱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定遗嘱的组成人:遗嘱应由志愿者自己或由他转委托代理人或见证人代为撰写,遗嘱应当明确指出,由谁作为组成人起草的。
2. 表述遗嘱的意图:遗嘱需要在起始段中表述将个人财产如何进行分配,可以阐述死后财产如何处理。
3. 确认个人财产:遗嘱须确认个人财产的类型,包括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等,细致清晰。
4. 遗嘱受益人的身份:指明每个生效的受益人的身份,如婚姻配偶或长子或当前的爱人或其他人。
5. 撤回已经制成的遗嘱:制定遗嘱,除了要写出新的遗嘱来替代旧的遗嘱,还应在新的遗嘱中写明要撤回旧的遗嘱。
6. 在遗嘱上签名:遗嘱需要由组成人本人亲笔签名,并需有见证人签名,也可以使用公证人进行签名授权。
总之,写财产遗嘱需要清晰明了,字句精准,同时也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法律后果。如果您希望制定财产遗嘱,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的帮助。
二、债务偿还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三、个人债务如果被起诉后,强制执行的财产清偿多次债务的顺序?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四、遗嘱效力顺序口诀?
遗嘱分五种, 公证遗嘱效力最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财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如何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1.所有遗嘱类型都必须具备的条件
1).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内容不违法;
4).处分的是遗嘱人合法财产;
5).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2.所有见证人都必须具备的条件
1).见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见证人无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情形,即文盲、盲人、不知晓遗嘱语言等情形;
3).见证人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4).见证人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
3.自书遗嘱
1).亲自书写遗嘱全文并签名;
2).注明年、月、日。
4.代书遗嘱
1).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作为代书人代遗嘱人手写遗嘱全文;
2).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3).见证人(包含代书人)和遗嘱人签名;
4).注明年、月、日。
5.打印遗嘱
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3).注明年、月、日。
6.录音录像遗嘱
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2).遗嘱内容展示在录音录像中,根据以往判例,最好由遗嘱人口述或由见证人口述后遗嘱人明确认可;
3).遗嘱人、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露出完整清晰的正脸并报出名字;
4).录音录像中需明确录制时间,比如展示今日报纸日期、新闻台日期等。
7.口头遗嘱
1).遗嘱人危急情况;
2).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3).遗嘱人口述;
4).遗嘱人的危急情况一直到其去世都没有解除。如果危机情况解除则口头遗嘱无效。
8.公证遗嘱
1).遗嘱人亲自到场;
2).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具备相应资质;
3).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
六、遗嘱怎么写财产不给儿媳?
遗嘱共分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你可以选择录音遗嘱,你在摄像机跟前说出你的意思,并请几个见证人在场,多年以后拿出来放给其他的继承人看,看你选用哪一种,只要是你自愿的,是你自己的真实意愿,写给谁那事你的自由。建议公证遗嘱也是不错的选择。
七、财产留给妻子遗嘱书范本?
丈夫给妻子遗嘱的书写格式具体如下:
(一)首部
首部应该明示这是一份遗嘱,并且将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和自主能力进行交代。通常包括:
1. 标题。通常为“遗嘱”二字。标题不是必有项目。
2. 遗嘱人信息。包括遗嘱人姓名、身份证号、婚姻家庭状况等。代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 遗嘱人立遗嘱时精神状况。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考虑。
4. 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意志自主状况。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5. 遗嘱唯一性声明或者与其他遗嘱的关系。以免造成多份遗嘱的烦恼。而且方便以后对遗嘱进行补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遗嘱的核心,也是进行遗产筹划的重点。在这部分,遗嘱人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遗嘱人可以先列明遗产清单,然后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单,分项分配。这部分应充分咨询律师意见,防止类似处分他人财产等导致遗嘱无效情形的出现。另外,也要确保对财产的处分符合财产的最大效益,并具有可执行性。要照顾各方利益,并保证不违反上述遗嘱实质要件的后三点内容。
八、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债务清偿顺序怎样啊?
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财产处置时,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2、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如果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九、多少债务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对金额没有具体规定,但是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十、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财产处置时,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2、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如果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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