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一、执行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也属于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民事诉讼执行程序?
一、民事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事权利,这是审判程序;第二阶段是实现民事权利的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确定以后,再由法院作为国家执行机关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进而是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说立法与理论研究以及实践都把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作为重点,但执行程序对于在保证解决民事争议焦点,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有自己独有的诉讼价值和诉讼地位。
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在对比中显示出,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点。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
一是二者的宗旨不同,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和效益。
二是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必经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过民事审判这一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只有当诉讼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的时候才会发生执行问题,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的发生。
华律网
三是二者适用的根据不同,民事执行的根据主要是民事审判程序产生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支付令,但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根据,主要有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
四是二者的实施机构不同。在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的审判部门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专门执行部门行使。
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共同之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两者都服务于共同民事诉讼目的,民事诉讼活动的目的在于解决民事诉讼,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往往需要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程序两者共同发挥作用。
二是两者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如审判权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当事人处分原则,当事人能力、期间、送达、回避以及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等原则制度对二者也都适用。
二、从中外民事执行立法的比较看我国民事执行程序的不完善
三、刑事退赔和民事债务执行顺序?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刑事退赔和民事债务执行顺序按照下列执行: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其他民事债务;
4、罚金;
5、没收财产。
四、民事执行中,怎样执行诉讼中保全?
经过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否发动执行程序,用何种方式发动?在司法实践中常有争议,笔者在此作一浅近的探析。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不能直接支付该提存款给某乙,而应该先由某乙申请执行方可给付。
因为该笔债款是经法院财产保全并提存的,不能视为当事人(被告)自动履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已经提存该笔债款,应由审判庭直接将提存之款按判决数额给付某乙,不必发动执行程序。
因为某甲对提存之款已失去支配权(但交付前所有权还是某甲的),不管他同意不同意,生效判决总是要执行的,也就是说,那笔提存之款反正是要给付某乙的。
因此,法院直接给付可视为某甲自动履行(只不过是通过法院而已),故本案不应申请执行。
反之,如申请执行,某甲就需承担执行费。
而某甲就会以“我又没有拒绝履行,钱在你们法院”为由而拒绝承担执行费。
因此,由审判庭直接给付,既合情合理,又符合效率、经济原则。
第三种意见是,应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关执行。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第一种意见认为应由当事人申请执行,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因为对方当事人并不存在拒绝履行的情形,申请执行失去基础,而且还会带来执行费负担的难题。
第二种意见尽管有一定道理,但法院直接付款某乙,并不等于某甲自动履行,何况这也不一定符合某甲的心意,他有不愿意或半愿意半不愿意的一面。
既然非自动履行,就应启动执行程序。
另外,法院直接付款给某乙,有审执不分之嫌。
如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关执行,则可避免第一、二种意见中的诸多弊端。
因此,本案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关执行较为妥当。
尽管本案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9条第二款规定的移送执行案件范围,但可以通过修改该司法解释条文解决此矛盾——把经过财产保全的案件列入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财产保全范围内的这部分标的款方可移送执行,在保全范围外的仍须申请执行。
作者单位: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五、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方式?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责任方式,先处理民事责任后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取对由该罪犯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六、民事诉讼赢了怎么强制执行?
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4、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6、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
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七、民事债务纠纷强制执行可怕吗?
当然是可怕啦。对于双方当事人生效的判决,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是可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会强制执行你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没有履行的能力、也无可以执行的财产,也是没有办法的。
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移送执行还是申请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一是采取刑庭移送执行,二是采取申请人申请,立案庭立案转送执行。实践中,法院多采取申请立案制,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殊性,即被告人大多均在服刑,法院又很难查证被告人明确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标的额又相对较大,目前,个案标的额往往达到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针对这样的案件,应采取立案登记制度。对有明确财产线索的,正式立案受理,进入执行程序;对那些没有明确财产线索的,先登记,不正式立案,登记以后,就把申请期限给中断了,什么时候你能够提供财产线索而且举证,就正式立案执行,建立这样的立案登记制度,不仅对申请执行人有利,更对法院有利。
九、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可以连续几次拘留?
民事强制执行,在下述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给予拘留处罚:
一、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依据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拘留不可以连续拘留,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拘留期限有明确规定,15天。
十、民事强制执行中析产诉讼如何处理?
按照判决的内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评估费和强制执行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房产继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对于房产继承析产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后还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解决。
但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因此在发生房屋继承析产纠纷时,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