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可以私下询问证人吗?
一、法官可以私下询问证人吗?
不可以也没有必要,法官询问证人是在法庭上公开质证时进行,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当庭询问证人,书忆员会记录在案,不会私下再与证人有什么互动,毕竟证人证言在法庭上才有法律效力,证人做证前要宣誓证词的真实性,如果做伪证,一旦拆穿,要负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的。
二、私下怎么称呼法官显得尊敬?
称呼法官可以知道领导的职位,庭长、院长、法官,加上姓即可, 如某院长。不知道职位,一律称呼某法官最好,不要称呼某同志。即 使他只是一般文职人员或者书记员,这样称呼也不会太突兀个别律师香港电视剧看得太多,在法庭上称呼法官: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法官大人,说得法官哭笑不得,告诉他直接称呼法官即可,不用学着港台腔,那样夸张。
三、法官私下采集证人证言是否合法?
法官私下采集证人证言是合法的。在民事案件中即使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也要严格审查,除非当事人不能调取的证据以外,不主动破坏双方诉讼证据平衡。
法官要调查的必须是当事人无法取得的证据材料,法官直接问不愿出庭的证人证言,在庭审中也要听取对方的意见,经过质证之程序,才能锁定真伪。
四、360借条私下转债务属合法吗?
360借条私下转账属于合法的,因为你们两个人是同意的情况下,有公证人的情况下,所以它是合法,但是也有必须有合法的认证和担保人证明才能有效,平台也会同意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们可以转账,360借条利息也不是太高,只有20%左右,合法的平台借贷也合法
五、债务人如何与执行法官沟通?
第一、询问案件进展。在这里你要表明你对案件进展很在乎和关注,同时表明你对执行案件办理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可以让法官从心理上更重视你的案件。首先要询问案件被执行人银行、车辆、不动产、互联网银行、公积金、理财产品、保险等的登记情况,法官采取了哪些执行措施,实际控制了哪些财产。
第二,询问被执行人对执行案件的态度。了解法官是否传唤被执行人,法官同被执行人的沟通情况,法院对被执行人传统调查、查找情况(指对被执行人住所地、居住地的查找和财产调查)。这样可以了解被执行人的履行意愿,以及间接督促法官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三,询问相应执行措施到期时间。因为法院采取的所有执行措施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到期之前当事人没有提出继续控制措施申请的话,法官也很可能因为案件太多而忘记,那么存在着相应财产流失的风险。须知自己才是对自身利益最负责的人,我们应该把风险控制在自己能够控制的范围内。
第四,询问法官后续邮寄申请以及联系法官的方式,以便后期提交相应申请的时候可以及时联系到法官,避免影响后续申请的提交。
第五,询问重要财产的查封顺位。因为首封与否往往意味着案件是否有处置权,了解查封顺位,可以为后续查找、扣押财产以及申请参与分配提供依据。也可以间接督促法官查明相关财产情况。
六、开庭前被告律师可以不可以和主审法官私下接触?
开庭前,被告律师与主审法官私下接触是严重错误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主审法官回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七、请问第一次上庭,法官会问我什么问题,民间债务纠纷,我是原告?
你好,法官首先会查看及确认原被告双方是否到场?会签一个送达地址确认书,然后问双方有无代理人?诉讼请求是否变更?如果不变的话就进入审理阶段。
法官会问借款产生的原因,借款的时间、期限、数额、有无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属于高利贷,法院不予支持、有无担保,担保的方式及期限、借款的给付方式是现金还是转账以及是否偿还,偿还多少,双方有没有证人出庭等等,给付现金的话有没有证人可以证明、转账的话要出示银行转账单据等;被告如果主张还过或不存在借贷事实的,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原告打给的收条、给原告账户的转账记录、借条原件等;最后待案件事实差不多清楚后,法官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彼此都让一步,如果对方肯马上履行的话,你就做点让步,少要一点吧~上一篇:支付审批单表格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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